澳洲财政部:加密货币拟不作为外币课税 但资本利得税照收
澳大利亚财政部曾在今年6月底时公开表示:加密货币将继续被排除在政府的外币税收范围之外,并正在研拟相关草案,以提供法条的确定性和清晰性。昨(6)日稍早,澳洲财政部再发布一篇名为《澄清加密货币不作为外币征税》的新闻稿,希望针对研拟中的草案,在9月30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
据悉,如果该草案经正式签署,将修改澳洲《商品和服务税(GST)法案》中现有的数字货币定义,有效地将加密资产排除在外币的定义之外。(注:GST是对在澳洲销售或消费的商品、服务和物品征收的一种基础广泛的税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部澄清该立法不会影响对公民作为投资持有的加密货币「征收资本利得税」。澳洲税务局(ATO)此前曾公开表示,当公民持有的加密货币获利了结时,征收资本利得税(CGT)情况就发生了,公民需注意CGT相关的税务规定。
阿根廷8月底宣布门多萨省可用加密货币缴税
在加密货币蓬勃发展的趋势下,监管机构能否追上脚步,进行必要的管制或税收规范,是当前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考验,而其中有些国家对拥抱加密货币则表现得更为积极。
除了众所皆知将比特币纳入法币的萨尔瓦多之外。在8月底时,约有200万居民的阿根庭门多萨省,就宣布接受将加密货币作为缴税支付的选项之一。这是继阿根廷首都宜诺斯艾利斯在4月宣布,今年内将可接受加密货币纳税之后的第二个案例,当地居民可使用「几乎任何加密钱包」读取税务局生成的QR码,并以稳定币USDT和DAI纳税。
另外还有西欧国家葡萄牙,在当地购买或出售加密货币的收益不征税、将比特币兑换成法定货币也无需缴纳增值税;只有在提供服务赚取加密货币时,才有需要支付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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