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3.0 的进化简史
进化简史
在以区块链为代表的分布式技术推动下,从去中心化点对点账本实验到去中心化智能合约平台,催生了无数的新型应用(Dapp),慢慢 DeFi 形成了数字世界里的“金融服务”, 而 NFT 加速了资产上链。我们看到,传统世界(线上和线下)之外,用户越来越接近一个相融相生的数字世界。至此,人们呼唤一个全新的网络世界——元宇宙,即可信地承载个人的社交身份和资产,社区将拥有更强大的主导权。
Web 3.0 的进化简史
范式迭代
在谈论什么是Web 3.0 之前,我们需要简单回溯一下Web 1.0和Web 2.0的概念和内涵,才能更好地理解Web 3.0 为什么会诞生以及它所想要解决的问题。
Web 1.0:只读互联网
平台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受益
Web这个概念最早诞生于1989年欧洲粒子物理研究所的一项研究中。当时,为了方便全球的研究人员能在不同计算机之间共享和更新信息,英国科学家Tim Berners-Lee提交了一项关于“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超媒体信息检索系统”的提案,并将这个系统命名为 World Wide Web(万维网)。其设想是,互联网上的资源可以在一个网页里比较直观的表示出来,而这些资源可以在网页上相互链接。
1990年10月,Berners-Lee已经编写了三种基本技术,这些技术成为网络的基础,包括第一个网页编辑器/浏览器(WorldWideWeb.app):
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Web 的标记或格式化语言
URI 或 URL:统一资源标识符或定位符,用于标识 Web 上每个资源的唯一地址
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允许从整个 web 检索链接的资源
从万维网的发明背景和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Web是为了信息共享和交换而设计的,万维网就像是一个信息展示的平台,旨在成为人们了解更广阔世界的窗口。
从1991年到2004年间,在万维网上流转的信息逐渐从文字变成了图片再变成了视频,信息门户时代汹涌而至。网景、雅虎、新浪等一大批浏览器和信息门户类网站在全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虽然这些网站彻底改变了人们了解信息的方式,但这些信息是静态的、只读的,用户只能是观众,并无法参与其中。
于是很快,一场互联网交互时代的变革到来。
Web 2.0:可读写互联网
用户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分配
Web1.0->Web2.0
Web 2.0最早由信息架构咨询师Darcy DiNucci在1999年撰写的文章《Fragmented Future》中首次创造,在这篇文章中她提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 Web 基本上是以静态形式被加载到浏览器窗口中,但这只是未来 Web 的雏形。未来的网络不再只是满屏的文本,而是一种会产生实时交互的传输机制。”
这个概念从提出到被大众广泛知晓经过了近5年,直到2004年末,O’Reilly Media Web 2.0会议在旧金山召开,O’Reilly媒体的创始人Tim O’Reilly才正式将Web 2.0带进了大众视线,并进一步阐释和丰富了Web 2的定义和内涵。他表示,Web 2.0是一种新的互联网方式,其模式将更以用户为中心,将允许用户作为内容的创建者,并通过社交媒体进行交互和协作。
如今,我们所熟知的大部分科技公司都是Web 2.0时代的产物。包括以谷歌为代表的搜索引擎,以Facebook、Twitter为代表的社交网站,以YouTube、Tiktok为代表的视频社区,以维基百科为代表的知识社区等等。在用户创造内容的模式下,互联网规模开始急速膨胀,网络开始成为了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而时至今日,我们其实还仍然处于Web 2.0的时代中。
Web 3.0:价值互联网
用户创造、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协议分配
Web2.0->Web3.0
在Web 2.0时代,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偏离了最初的设计轨道。随着用户从信息的接收者变成了参与者,用户在网络上的数字行为也被一一记录了下来,并且以数据形式由各个公司掌握。比如谷歌记录你的搜索痕迹,Facebook、Twitter记录你的人际关系和互动,亚马逊记录你的购买记录等等。这些科技型巨头通过大量的数据来获取利益,算法掌控了你的世界。
而最重要的是,你的这些个人数据并不属于你自己,而是以各个公司为中心成为了它们的盈利工具。举个例子,如果Facebook有一天倒闭了,关停了你的社交账号,那你过去发的所有动态、建立的所有关系也会随着Facebook的消失而消失,你的信息本质上并不属于你。
2014年,以太坊联合创始人Gavin Wood在自己的一篇博客《Insights into a Modern World》中首次明确提出了Web 3.0这个概念,提出了一种全新的互联网运行模式:信息将由用户自己发布、保管、不可追溯且永远不会泄露,用户的任何行为将不需要任何中间机构来帮助传递。
Web 3.0的体验可能和Web 2.0分别不算太大,而差异在于使用者或创作者能对自己贡献的内容保有所有权,还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私隐方面,用户能清楚知道这些数据的用途,并且具有决策权。
Web1.0-Web 3.0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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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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