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中国特色的NFT 从1.0向3.0迈进

察访区块链 閱讀 20 2022-7-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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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可以说是国内NFT的元年,百家争鸣的同时,各家也都有自己对NFT的独特理解,根据国内NFT行业的发展情况,郭律师结合团队服务的多家NFT企业,将现有的NFT商业模式分为了1.0、2.0、3.0三个版本。本期内容有点长,且听郭律师娓娓道来。

一、炒作热钱正在褪去,理智资本正在布局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随着NFT的热度降低,新出现的单纯卖图片的NFT数字藏品平台已经越来越少了。(当然,郭律师说的是那些真正想搞一番事业的平台,而不是那些只是计划割一波就跑的平台,求别杠。)

单纯卖图片的平台越来越少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这种没有太多价值支撑、又有太多金融化属性的商业模式,随着监管的逐步收紧,单纯依靠市场炒作进行盈利的模式已经无法持续发展。

但NFT作为目前唯一可能在国内合法落地的,又带有一定Token属性的区块链产业,却又有越来越多传统行业的资本或创业者开始布局NFT产业。随着这股力量的加入,更多的传统资本开始注入,同时越来越多的突破币圈的创新商业模式也开始诞生。

总结,NFT在炒作的热钱逐渐褪去之后,理智的传统资本却开始入场布局。郭律师认为这是好事。也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化NFT商业模式的必经之路。

二、NFT的1.0、2.0、3.0划分标准

首先声明一点,NFT的版本划分只是郭律师根据国内NFT产业的商业模式、合规性、可持续性等因素自行划分的,并非任何官方划分标准。

(一)NFT的1.0版本

追根溯源,国内NFT产业的1.0版本,是由幻核、鲸探开启的。那会儿的鲸探还不叫鲸探,而是叫蚂蚁链粉丝粒(奇奇怪怪的名字)。

大厂们提前布局NFT是无可厚非的,但大厂们其实给国内的NFT起了一个很不好的头。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就来自于大厂们为了最大程度的“风控”,而遮遮掩掩的给NFT起了一个“数字藏品”的名字,以至于很多后来的创业者,把NFT局限在了数字藏品的范围。甚至让部分监管误以为NFT就是邮币卡的虚拟版。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郭律师4月写的一篇文章《从NFT侵权第一案看NFT的法律本质》,里面郭律师提到了NFT的法律本质,在不同的场景下,既可能是实体权利义务的“链上凭证”,也可能是“虚拟财产”本身。而“数字藏品”并不是一个法律定义,甚至无法将数字藏品归类于某一个法律概念。具体的大家可以看看往期的内容,郭律师就不展开了。

总之,以jpg图片为代表的,很难去对应出具体法律属性的“数字藏品”,就是国内NFT的1.0版本。而由于1.0版本的定义混乱、底层价值不足,也是郭律师认为最不可持续,风险最大的商业模式。变现也严重依赖于社区讲故事,或者开二级市场炒作。当然,存在即合理,1.0版本的NFT也依然有它的生态位。

(二)NFT的2.0版本

说到NFT的2.0版本,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郭律师在2月发的一篇文章《没有“权利价值映射”的NFT 犹如毒树之果》。在那篇文章中,郭律师其实就痛批了那些没有充分底层价值作为映射的jpg版数字藏品是“空气藏品”,提到了NFT需要有权利价值映射的基础理论(文章2022年2月发的,权利价值映射是2021年提出的)。

后来,郭律师也确实看到了很多的项目方,将门票、艺术品等实物或著作权等权利作为了NFT的底层进行NFT的发行。

抛开二级市场的问题,区别于1.0版本,2.0版本的NFT最大的优势就是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非法集资类、诈骗类刑事犯罪风险,因为不论一个NFT是卖9.9元,还是卖9.9万,都有其对应的权利或价值作为底层,监管在调查时可以借此评估出具体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

总之,NFT的2.0版本才是真正赋能于实体产业或传统行业的商业模式,也是元宇宙去虚向实、虚实结合、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一步。

(三)NFT的3.0版本

不得不感叹,国内NFT产业这半年期间的发展是迅速的。就当5月中旬郭律师还忙着处理矿商案件的时候,很偶然的看到了一个新NFT平台的“全国可飞”的黑稿。虽然平台是否合规有待考究,但是“社交+NFT”的新模式,却是让郭律师看到了NFT 3.0版本的雏形。

平台的名字郭律师就不提了,因为平台本身经营内容的合规性还是有待验证的。不过社交+NFT的商业模式,一定程度上是代替了探探、陌陌等传统的web 2.0平台,以及夜总会等传统的线下实体产业。

3.0版的NFT项目除了这个社交+NFT的模式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新模式,限于商业保密,郭律师不便多分享。但3.0版的NFT项目,核心还是利用了区块链技术开放性、独立性、安全性等带来的“降低信任成本”的核心商业优势,以及NFT非同质化的技术特点,来对传统的商业模式进行创新重构,或打破原有的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来进行重新分配。

郭律师脑回路有限,如果大家有发现现在哪些行业是严重依赖于中心化的节点来增进信任基础促成交易的,可以在评论进行留言讨论。

相对于NFT的2.0版本,3.0版的NFT则是解决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完善的商业模式,可以带来源源不断的长期收益,项目也才可以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来向前发展。

说到这里,郭律师认为这不光是NFT的3.0版,也是区块链技术真正融入实体经济的必经之路。监管至今仅限制虚拟货币的炒作交易,而没有禁止虚拟货币的存在,可能也是对区块链未来真正作为web 3.0底层技术而留下的口子吧。

结语

只有潮水退去,方知谁在裸泳。NFT的炒作热潮正在逐渐退去,庄家会带着资本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但NFT的热潮,却为区块链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和更宝贵的经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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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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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NFT 数字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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