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仓法院:首单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成功
6月24日下午,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告代理人律师来到太仓市人民法院服务大厅,通过数字人民币成功缴纳了案件诉讼费7422元,并领取了缴费发票,这标志着该院运用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场景正式落地应用。律师表示:“我代理的案件有幸作为首个运用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的案件,很开心,运用数字人民币支付诉讼费,只要通过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能显示诉讼费所需缴纳金额,随后进行支付,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据了解,数字人民币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质人民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数字人民币具有“支付即结算”、可控匿名、安全性的特性,为诉讼费缴纳场景应用带来两方面优势:对于当事人来说,继微信、支付宝后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丰富了缴纳途径,款项即时、安全到达法院账户,并自动匹配相关案件,当即获得由法院出具的缴费证明。对于法院来说,通过案件、人员、钱包三者匹配的方式确保法院准确完成诉讼缴费核查、退费、结算,保证案款管理规范、高效,明晰案款来源和性质,提升诉讼费结算处理效率。
据悉,近年来,太仓法院主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速实现了诉讼费、涉案往来款收取、结算、退费和开票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化,方便了涉案当事人诉讼费用的缴纳。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现代科技优势,深度挖掘数字人民币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场景,做优、做新数字人民币服务生态,做实、做活数字人民币产品功能,高效便捷完成费款的缴纳,不断提升当事人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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