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我们创造更好互联网的机会
前言:已故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 的思想在我的世界观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尽管罗尔斯的巨著《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 已经出版半个世纪了,但鉴于互联网平台在拓宽人们获得经济机会和加剧财富不平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罗尔斯的观点在互联网时代仍然尤其重要。他的作品向我们提出了挑战,要求我们在对社会中决定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进行推理时,采用“无知的面纱”(veil of ignorance),这与围绕 Web3 的讨论越来越相关。
今天早些时候,这篇文章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Harvard Business Review) 上,本文通过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对 Web2 和 Web3 进行评估,并提出一套指导 Web3 发展的原则,以创建一个更公平、更好的互联网。我希望本文能引发关于 Web3 的“为什么”的讨论,并能激发人们对我们作为生态系统建设者和参与者的影响的更多关注。希望你喜欢本文。
围绕 Web3 最有力的说法之一是,它是一场走向更好、更公平互联网的运动。具体来说,Web3 的支持者设想了这样一个互联网:用户可以从少数榨取性的、中心化的机构手中夺回权力,每个有网络连接的人都可以在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参与。
但 Web2 一开始也有类似的承诺,即赋予个体创作者权力,消除中介,尽管这是一个尚未实现的承诺。现在,站在互联网新时代的边缘,我们应该问自己:Web3 真的是民主化的机会吗?如果不是,我们如何更好地设计平台和治理系统来促进公平?
社会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 在其 1971 年的著作《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 中提出了被称为“无知的面纱”(亦译“无知之幕”或“模糊面纱”) 的思想实验,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框架。罗尔斯主张,在为一个理想社会创造基础时,我们应该设想我们不知道自己中将处于什么地位——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戴上无知的面纱。罗尔斯补说道:
“这种情况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没有人知道他在社会上的地位,他的阶级地位或社会地位,也没有人知道他在自然资产和能力的分配方面的财富,他的才智、力量等。我甚至假定当事人不知道他们对善的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
罗尔斯的思想实验现在尤其重要,因为我们正站在这个“无知的面纱”所想象的拐点上。Web3 提供了一个从头开始建立一个全新的互联网——实际上是全新的经济——的机会。那么问题就变成了:我们应该要创造什么样的互联网?
有些人可能会说 Web3 尚处于早期,这些问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行解决。但是在 Web2 的设计中,关于其影响和外部效应的问题留得太晚了,造成了从选举操纵到广泛的疫苗错误信息等一系列后果。一些指标表明,Web3 的早期设计选择是在复制或混合 Web2 和现实世界的不平等。
如果我们想让 Web3 兑现承诺,即它可以实质性地改善生态系统中每个人的状况,而不仅仅是顶层的少数人,那么我们需要根据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原则来设计它。
我们如何决定什么是公平?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和思想家一直在争论如何最好地在社会参与者之间分配资源。致力于回答这些问题的思想主体被称为“分配正义”,在这一学科中有不同的思想流派:
严格的平均主义者认为,唯一公正的制度是资源的分配绝对平等——换句话说,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相同数量的物质商品。这一原则植根于这样一种信念:每个人在道义上都是平等的,因此在获得物质和服务方面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
运气平等主义者认为,重要的是起点的平等,在起点之后出现的任何不平等都可以通过能力的差异来证明。
自由主义者认为,个人自由应该是唯一的考虑因素,任何重新分配资源的努力都侵犯了这种自由。
功利主义者认为,最公正的制度是使所有参与者的总体幸福和福祉最大化的制度。在功利主义下,财富再分配是可取的,因为每一边际美元对提高穷人福祉的作用要大于富人。
在这些关于公平的理论中,共同之处在于两种同等重要但往往对立的价值观之间的紧张关系:自由和平等。一个所有行为者都完全自由的社会很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不平等,因为每个人追求财富的动机不同,他们的行为方式也会促进自己的利益;相反,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会抑制自由,因为个人不能以任何方式使自己与他人不平等——即使这种不平等的结果是通过努力工作或技能“挣来的”。
罗尔斯运用“无知的面纱”推理,提出了他自己的分配正义理论,称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它包括两个部分: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最大平等自由原则赋予所有公民在最大程度上的平等权利和自由,并与其他同样拥有这些自由的人相容。正义要求人人享有平等权利。
差异原则认为,社会中存在的任何社会或经济不平等都应该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它们必须“依附于在公平平等和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向所有人开放的办公室和职位”。社会职位,比如工作,应该对每个人开放,并根据个人能力进行分配。换句话说,一个人成功的前景应该反映他们的才能水平和使用它的意愿,而不是他们的社会阶层或背景。
其次,任何确实存在的不平等都应该使最不富裕的人的利益最大化。这是一个深刻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医生比看门人挣得多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薪酬差异会激励医生追求自己的职业生涯,并确保看门人 (以及其他所有人) 在生病时能得到高质量的治疗。
罗尔斯的理论是微妙的,但简而言之,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解决了自由和平等相互竞争的要求之间的核心张力。通过要求最弱势群体能够从不平等中受益,罗尔斯为猖獗的不平等建立了一种自然的纠正,否则在一个将自由置于一切之上的体系中,猖獗的不平等就会出现。
自由和平等之间的这种平衡,使罗尔斯的理论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互联网哲学框架。它为建设者通过贡献而获得奖励留下了空间,这对于鼓励聪明、有抱负的人在生态系统中进行建设是必要的。与此同时,它给那些建设者——以及整个生态系统——带来了压力,即要以一种为弱势参与者创造机会的方式进行建设。
02.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评价当前的互联网
现在的互联网在多大程度上遵守了罗尔斯的原则?在许多方面,Web2 互联网为更广泛的人群扩大和增加了机会,与之前没有互联网的世界相比,它的存在更符合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从电影制片厂到唱片公司,参与各个行业的机会都被少数几个“看门人”所限制。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使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内容创作和传播,从而使更多的创作者获得成功。
但是你不需要很难就可以找到 Web2 在其他方面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证据。我们来看看 Web2 平台如何抑制平等和违反差异原则的几个例子:零工经济平台获得了数十亿美元的收入,而提供服务的一线工人挣的是贫困的工资,被排除在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之外;社交媒体公司和媒体平台从算法推送中赚取了数十亿美元的广告收入,这些算法推送夸大了错误信息,损害了脆弱的社区;平台的创作者基金通常奖励那些浏览量和参与度最高的创作者,导致收入集中在那些已经有充足收入来源的创作者身上,而未能拓宽那些不太富裕、有抱负的创作者的渠道。我们以前也写过,互联网的原罪是如何导致了定义当前 Web2 经济的掠取式、基于广告的商业模式。
但不只是 Web2 平台没有达到罗尔斯的正义标准。当前形式的 Web3 也加剧了不平等。Web3 项目通常发行加密代币作为数字价值表征。代币分发的早期形式导致了不可持续的动态,其中投机者获得回报,而不是那些通过实际使用为网络增加持续价值的人。一些「边玩边赚」(P2E) 游戏实施了双代币系统,在这些系统中,用户赚取收入,但没有治理权力,这就产生了复制当前经济动态的风险,即工人挣工资,但没有公平,加剧了财富不平等。商业作家 Evan Armstrong 指出,一些当前的 NFT 项目和多层次营销方案 (MLM) 之间存在很强的相似性,即由于系统设计的原因,生态系统的后来者在结构上无法获得与早期采用者相同的成功水平。
如何在 Web3 中确保公平正义
我们已经看到,Web2 和 Web3 的早期迭代都未能确保一个对弱势群体有利的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那么符合罗尔斯标准的互联网会是什么样子呢?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不要建立一个只惠及富人的体系,因为如果你是穷人呢?
不要建立一个不成比例地倾向于早期采用者的系统,因为如果你未能在早期获得知识参与进来呢?
不要构建一个需要极端技术理解才能成功的系统,因为如果你没有学习这些技能的天赋或资源呢?
使用上述作为指导,Web3 生态系统的构建者和参与者可以做三件事来确保 Web3 符合罗尔斯的自由、平等和差异原则的理想:
第一,促进自主决策和代理。
第二,奖励参与者,而不仅仅是资本。
第三,纳入有利于弱势群体的举措。
我们依次来加以说明:
1) 促进自主决策和代理
Web3 的旗舰原则之一是自主决策的思想:与 Web2 平台不同的是,Web3 社区将由其成员控制,而 Web2 平台的核心是由创始人、高管和股东掌握所有权力。这与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 (Albert O. Hirschman) 的「Exit-Voice-Loyalty」(退出-发言-忠诚) 模型是一致的,该模型描述了个人对组织和国家不满意时的选择。理想情况下,在 Web3 平台上,用户可以表达他们的担忧,试图改变他们的处境;退出并加入新平台;或者出于忠诚,等待事态的解决。
但今天的现实更为复杂。早期的 Web3 治理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代币加权投票,其结果是,富豪们与他们本想纠正的董事会没有多大区别。而富豪通知的问题,无论是发生在会议室还是 DAO Discord 频道,都是掌握权力的人很可能会谋求他们自己的利益。
将 Web3 的未来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相结合的第一步是,Web3 生态系统的参与者和构建者需要推动民主的治理体系,让所有成员都有发言权,而不仅仅是少数人。每个人都应该在他们所参与的系统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还有一些其他的治理体系可以对抗富豪统治,例如:
基于声誉的治理:将更大的治理权力赋予那些声誉价值较高的人。
代理:使社区成员能够提名其他人代表他们投票。
Pods/ subDAOs:组织内的较小群体,其治理范围可以限制在其使命范围内。
Web3 项目有意使其成员基础多样化的一个例子是 Mirror 的 $WRITE 代币空投,在该平台上注册自定义子域需要该代币,且未来参与该平台的治理也需要该代币。为了扩大能够影响治理的用户基数,代币的分发是根据一种算法设计的,旨在最大化社会集群的多样化。根据 Mirror 平台,这次空投“进一步民主化了选择过程,扩大了准入标准……Mirror 社区的扩大将由迄今为止塑造它的最不可或缺的人来决定。”
除了话语权 (即人们通过治理从内部改变系统的能力) 的重要性,参与者还需要一条可行的退出路径。Web2 平台通过网络效应和封闭数据强迫用户忠诚,退出平台会让创作者无法访问他们的受众或内容。Web3 提供了构建这样一种系统的机会,通过提供真正的数字所有权、开放数据和构建在开源软件之上的网络来促进用户代理和自主决策。
2) 奖励参与者,而不仅仅是资本
Web3 的一个核心哲学原则是,为生态系统提供价值的方式要比资本多得多——而且,这些价值应该是可以挣得的,而不仅仅是购买的。这是对现有结构的彻底背离——在现有结构中,拥有资本的人通过投资获得的收入高于人们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随着时间的推移,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将平台的所有权分配给参与者,也是对现有平台构建方式的重大转变。现有平台的构建方式是,有意义的所有权归员工和投资者所有,但不包括那些为平台提供有价值的内容和贡献的用户。
将 Web3 与公正原则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步骤是,确保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基础上,可以通过自己的功绩和贡献获得权力或补偿。到目前为止,现实情况是,那些拥有正确知识网络的人可以通过「女巫耕作」(即创建多个账户) 等策略来积累财富,以获得额外的代币空投。虽然代币的早期分发通常会反常地激励短期的雇佣军行为——比如参与收益耕作,然后在几天后退出,以寻求更高的收益——但我们有机会迭代和改进这一流程,以支持网络的长期留存和可持续性。一种方法是通过持续参与网络而不仅仅是资本投资来获得所有权。比如,RabbitHole、Layer3、Gitcoin、BanklessDAO 和 FWB 等项目正在努力通过积极的贡献来扩大对所有权的获取。
3) 纳入有利于弱势群体的举措
差异原则基于这样一种观点:不平等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在机会公平平等的前提下,不平等仍然是人们的自然能力和挣钱欲望和努力程度的必然结果。但是,当不平等真的出现时,这些安排会让社会中那些社会弱势群体受益吗?
在技术环境中应用这一原则是具有挑战性的原则。但考虑一下这个思维练习:当前的社交网络 feed 算法推广的内容能让最不富裕的人受益最大化吗?对于根据浏览量和参与度向内容创作者支付费用的平台创作者基金来说:这种费用支付上的不平等是否能使其用户中最不富裕的人的利益最大化?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虽然顶级创作者有很多赚钱的方法并能维持自己的产出,但最不富裕的创作者可能会因为财务拮据而不参与内容创作。
差异原则对于 Web3 的民主化尤为重要,因为参与者将在不同的时间进入生态系统,他们的背景、收入、技术的熟练程度和可及性都各不相同。已经有许多利用 Crypto 最大化最不富裕人群福祉的项目的例子。例如,以盈利为目的的创意教育平台 SuperHi 计划将所有权去中心化给其成员和教师,该平台测试了一项基本收入方案,目标是扩大获得创作性职业的途径。像 Proof of Humanity 和 ImpactMarket 这样的项目试图利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基础,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基本收入。像 LaborDAO 这样的社区正在利用构建模块来构建工人的力量,而像 she256、We3 和 Komorebi Collective 这样的社区则专注于增加区块链领域的多样性。
除了以社会福利为明确使命的项目外,所有 Web3 网络都应该被激励去坚持差异原则,并使最不富裕的人的利益最大化,因为这种方法最大化了对新参与者的吸引力,推动了进一步的网络效应。一个公正的网络是参与者愿意在任何时间、任何位置、使用任何级别的代币进入的网络。
公平、公正的互联网是可能的
Web3 为修正互联网前行方向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机会,一个重新想象互联网并从基本原则出发构建全新平台的机会。但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就这些原则应该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达成一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起点。在不充分了解我们将处于何种地位的情况下,我们的目标应该是设计以公平和考虑所有人为基础的新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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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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