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争取尽快获批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
5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汉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争取武汉市尽快获批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城市,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更多场景实现应用,支持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创新。
《规划》指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着力研究和开发具备国产化替代能力的软件产品,筹建国家基础软件协同攻关和创新中心。重点支持国产操作系统、物联网操作系统、分布式数据库等自主可控的基础软件产品研发,支持基于国产软硬件的整机研发和生产,引入CPU、打印扫描设备项目,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硬件适配工程,开展国产技术研发、适配验证、人才培养。推动信创产品向金融、能源、电信等领域拓展应用。
《规划》指出,健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系。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准入、分级分类、授权、定价等规则。推动在汉组建成立数字产权评估和交易中心,为数据交易开展合规监管和基础支撑,一体化建设数据授权、确权登记、交易结算、资产托管等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一批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在金融等重点领域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规划》指出,围绕下一代云计算安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漏洞智能治理、隐私计算及保护、零信任机制等领域,开展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与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安全联动发展,筑牢城市数字安全基础。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发现、应急指挥、协同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深化金融、电信、交通等重点领域自主可控解决方案的先行先试及应用推广。
以下为《规划》全文:
武汉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加速打造武汉经济发展“数字引擎”,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和国际,以数字新基建为基础,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到2026年,武汉数字经济在规模总量、发展质量、引领示范上实现突破性发展,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平衡需求与供给。发挥超大城市丰富的应用需求优势,以需求和供给相互促进,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的技术体系、规范体系和政策体系,形成创新发展强磁场。
2.坚持协同政府与市场。在政府引导下,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和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应用,探索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新模式,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格局。
3.坚持兼顾效率与公平。既以数字经济提升城市系统的效率,又以市民实际感受为考量,不断增强市民和企业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获得感、参与感、价值感。
4.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加快构建数字安全保障体系,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大安全格局。
(三)主要目标
1.数字基础设施实现新效能。全域实现5G和千兆光网高质量覆盖,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到33个,500Mbps及以上用户占比达到90%。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提升到70%左右,数据中心算力规模算力(Computational Power,CP)是数据中心的服务器通过对数据进行处理后实现结果输出的一种能力,根据工信部《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算力常用的计量单位是每秒执行的浮点运算次数(FLOPS,PFLOPS=10^15 FLOPS)。算力分为通用算力和计算密集型任务的高性能算力。计算公式为:CP=CP通用+CP高性能力争达到1500PFLOPS,其中高性能算力占比超过35%,建成中部地区数据中心和算力服务枢纽。建成覆盖全市重点产业、辐射全省乃至国家中部地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体系。
2.数字核心产业形成新优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不断提升,到2026年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4%。“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竞争优势不断提升,高水平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电子信息制造业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实现“双倍增”。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
3.数字深度融合注入新动能。建成由若干灯塔工厂、10家标杆链主工厂、100家示范智能工厂组成的未来工厂梯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建设一批新型信息消费场景和典型企业,全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全市深化“数字+农业”,建设一批农业数字化基地,带动乡村振兴。
4.数字治理模式探索新路径。高水平运行数字政府,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自助办事项数超过800项,政务办公移动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城市事件联动指挥及处置覆盖率达到90%,城市管理事项及指标数据汇聚比率达到90%。全场景数字化民生服务体系完成构建。到2035年,建成国内重要的数字经济技术策源地、数字产业集聚地、创新人才培养高地、数据要素流通枢纽、治理模式荟集地、应用场景富集地,全面建成数字经济一线城市,成为全球数字经济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上的重要节点。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
面向数字时代的城市功能定位,加强软硬协同的数字化公共供给,加快推动城市形态向数字孪生演进,构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的城市数字化转型“新底座”。
1.提升骨干网服务能力。持续推动骨干网、城域网扩容提速,部署城域骨干网200G/400G高速率、大容量的传输系统,提升骨干传输网络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协同扩容,扩容升级武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加快网络功能虚拟化(NFV)和软件定义网络(SDN)改造,推广部署IPv6分段路由/以太网虚拟专网(SRv6/EVPN)、软硬切片等技术,增强端到端差异化承载和快速提供能力。
2.加快高质量5G网络建设。深化“双千兆城市”建设,全面建成高质量、高速率、广覆盖、大连接的5G网络。推动5G独立组网规模商用,优化产业园区、港口等场景5G覆盖,推广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及重点区域5G精品覆盖,基本实现城乡之间同网同速,工业领域5G专网初具规模。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服务能力,优化二级节点布局,形成重点区域全覆盖、重点行业有保障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实现一批引领全国的“5G+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
3.推动千兆光网规模部署。推动全光接入网进一步向用户终端延伸。面向城镇家庭、中小企业用户全面提供千兆宽带接入能力,面向大型企业按照需求提供万兆宽带接入能力。鼓励光纤入户到房间、光纤进办公室到桌面、光纤进厂到机器,提升端到端网络能力和用户体验。稳步推进农村地区千兆网络部署。基本实现家庭千兆光纤网络全覆盖,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双千兆”网络深度覆盖。
4.推进物联网和IPv6规模应用。全面推动物联网在城市和重点行业的覆盖,深化治安防控、交通治理、城市管理、智慧市政、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领域物联感知节点建设。建设基于“5G+C—V2X”的车路协同系统,探索三环内主城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以及长江新区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交通测试道路,实现交通数据共享、数据治理、交通仿真等功能应用。加快网络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加大“IPv6+”技术创新与融合应用力度。深入开展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增强网络互联互通能力,优化网络和应用服务性能。建设一张IPv6+可信安全的电子政府外网,支持在金融、能源、交通、教育等重点行业开展技术试点及规模应用。
5.统筹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构建多层次算力供给体系,有序发展规模适中、集约绿色、满足本地算力需求的数据中心。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按照PUE值不高于1.25规划建设,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以上,现有数据中心按照PUE值不高于1.3开展节能改造。支持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成投运及二期扩容,推动武汉超算中心落地建设。引导边缘数据中心与变电站、基站、通信机房等设施协同部署,打造高效能的云边端一体化计算布局。完善“武汉云”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优化统一云管平台。构建江南、江北均衡分布的集约化发展格局。支持基于自主创新技术路线的算力资源建设,加快提升数据中心、云平台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可靠水平。
(二)强化数字产业发展长板
发挥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特色,加快提升数字经济产业竞争力。
1.电子信息制造业。“光”产业,提升光通信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高端光电子器件、特种光纤、高功率激光器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光通信全产业链发展。“芯”产业,发展存储器、自动驾驶、智能座舱、红外成像、北斗导航等应用芯片,推动化合物半导体工艺技术攻关,打造自主创新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屏”产业,发挥行业领军企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做大面板产业规模,打造国内最先进的全尺寸面板新型显示产业集群。“端”产业,大力引进智能终端头部企业,加强与芯片、显示、软件等产业协同发展,建成全国重要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网”产业,加快发展5G、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等领域网络设备,打造国内顶尖的信息网络产业集群。
前沿领域,在柔性电子方向,探索柔性显示材料、柔性传感与智能技术、柔性集成器件与可穿戴技术、柔性光电集成技术、柔性印刷显示装备等未来方向。光子科技方向,发展硅光芯片、光子计算等光子科技领域,推动在数据中心等方向的应用。6G网络方向,加强前沿战略基础研发,超前研制6G通信设备和终端,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究制定,谋划布局6G星地一体网络建设,推进5G商用与6G研究布局协同发展。元宇宙方向,发展扩展现实、数字孪生、引擎工具等关键技术,引进培育一批先锋项目和企业,推动元宇宙与消费领域、行业领域融合,打造旅游元宇宙、文娱元宇宙、工业元宇宙、航天元宇宙等试点示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方向,研究大脑的结构与功能,研发类脑算法、脑机接口、类脑智能器件和系统,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以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为抓手,着力突破操作系统、数据库、工业设计软件等“卡脖子”领域,研发自主可控的基础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强化我市在信创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网络与信息安全,高水平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形成科技、人才、应用、产业为一体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发展态势。互联网信息服务,面向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重点领域市场需求鼓励产品与模式创新,积极布局下一代互联网Web3.0,探索具备元宇宙特征的3D互联网技术应用。地球空间信息,支持基于北斗、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加工、处理、分析、可视化和位置服务应用发展。
前沿领域,人工智能着力发展自然语言理解、语音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关键技术,区块链着力开展网络架构、共识机制、智能合约、跨链协议、密码算法等技术应用,先进计算着力推广云计算、边缘计算、分布式计算、内存计算、流计算等处理海量大数据的各类技术,量子科技超前布局量子通信、量子测量、量子芯片等主要应用环节。
3.特色优势产业方面。聚焦我市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积极在北斗、智能网联汽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细分领域布局。北斗领域,加快基于北斗三号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北斗芯片及关键元器件、终端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发展高精度高性能芯片、通用导航芯片、导航终端和授时终端。加大行业示范推广应用力度,在城市治理、智能交通、应急管理、大众消费等领域实现北斗应用的融合创新。拓展基于北斗的空间信息服务、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软件。着力构建“北斗+”产业生态。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引进和培育重点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加强车载感知、自动驾驶、车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开发交通智能感知系统,形成自主的自动驾驶平台技术体系和产品总成能力。开展城市车路协同道路测试,重点开展自动驾驶出租车、公交、接驳、物流配送等场景示范应用。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平台和仿真测试平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着力研究和开发具备国产化替代能力的软件产品,筹建国家基础软件协同攻关和创新中心。重点支持国产操作系统、物联网操作系统、分布式数据库等自主可控的基础软件产品研发,支持基于国产软硬件的整机研发和生产,引入CPU、打印扫描设备项目,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硬件适配工程,开展国产技术研发、适配验证、人才培养。推动信创产品向金融、能源、电信等领域拓展应用。
(三)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
发挥“互联网+”的流量驱动效应、“大数据+”的数据驱动效应、“AI+”的算法驱动效应、“5G+”的效率驱动效应、“区块链+”的可信驱动效应,推动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更深程度融合。
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动全市龙头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及数字化,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全覆盖。
开展智能工厂示范行动。增强数字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精益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能力。支持工业企业运用5G、边缘计算等网络技术建设企业内网。推动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等领域打造虚拟样机、建设柔性产线,发展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培育一批5G全连接示范工厂,建设100家以上智能工厂。
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行动。构建多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动落地30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构筑适应工业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鼓励平台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搭建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对接机制。
开展园区数字化升级行动。推动千兆光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在园区的部署和建设,建设工业园区工业数据中心。鼓励化工园区和园区内企业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园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整合园区信息化资源,运用多种手段建设智慧园区。
2.推进建筑业数字化赋能。以数字化创新带动建筑行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
形成自主可控的“武汉建造”能力。推广应用国产自主可控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建设基于自主可控BIM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大基于BIM三维空间模型的数字建造的应用力度,推动基于BIM的数字孪生交付,实现“BIM+设计、施工、运维”的全生命周期建设模式。
率先建设数字孪生城市。以国土资源实景三维为底座,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围绕城市空间基础设施、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城市仿真实验室建设,打造城市诊断评估体系,建设城市空间可视化数字框架。升级完善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房屋数字仓库,实现城市建设的全要素监管和房屋数据动态管理。构建城市数字孪生平台,推进建设规划、建筑楼宇等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3D模型。开展工程建设数字化能力提升工程,积累城市建设数据,运用新型技术手段打造武汉市城建信息大数据服务中心。
3.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电商企业。加强电子商务示范创建,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覆盖,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积极发展数字技术贸易、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和数据贸易。高水平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申报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形成完备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争取我市尽快获批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城市,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更多场景实现应用,支持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创新。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建立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构建智慧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深入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数字创意领域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动漫游戏、云出版、云翻译、“直播+”等“长板”,推动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创意—移动互联创意—智能科技创意”迭代。
4.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统筹推动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和数字乡村建设,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完善农村地区信息化服务供给。加强农业生产数字化,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在农作物生长环境监测、智能灌溉、土壤墒情监测、病虫害监测预警等农业生产环节的推广应用,推动智能农机示范应用。加强农业管理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农业管理高效透明,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运营维护。加强农业服务数字化,加快农业大数据发展,推进数字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打造一批数字蔬菜基地、数字渔场和数字畜禽养殖场。
(四)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数字化
聚焦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高水平运行数字政府,进一步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数字化手段,围绕民生各个方面,不断提升各类社会服务能力。
1.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打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超大城市“数字”新模式。推进全市整体智治,高水平推进城市大脑数据中枢、应用支撑中枢、人工智能中枢和区块链中枢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数字资源服务平台;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共治”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增强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办件信息“应汇尽汇”;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跨市通办”“全市通办”,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共用,实现有效期内存量实体证照数字化转化率达95%以上;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健全城市数字化监管机制。提升精细治理水平,加快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组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构建“两级平台、三级指挥、五级联动”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现代化治理效能。
2.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水平。打造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创造全新的数字化生产生活方式。智慧教育领域,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发挥标杆作用和示范效应的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数字健康领域,全面推动“数字健康”快速发展。推进5G智慧医疗专网建设,统筹建设“武汉健康云”,建成市区一体化平台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构建,大力发展互联网医院、智慧健康养老、数字化健康管理、智能中医等新业态。数字人社领域,推动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全面整合人社信息系统,构建一体化数字应用平台,全面建成24小时“15分钟人社服务圈”。智慧民政领域,统筹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全面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以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和应用支撑平台为基础,构建1个平台+N个应用的“智慧民政”体系。数字体育领域,统筹全市体育场地物联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体育场地、人才、组织“三位一体”的公共体育大数据平台。积极创建国家体育大数据中部节点。数字交通领域,持续建设交通数据中心,整合车流、人流、物流及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等数据,提升交通指挥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完善智慧大交通体系,协调推进智慧机场、智慧港口、智慧客运枢纽、智慧地铁等建设,提高运力匹配效能、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应急处理水平。智慧城管领域,提升智慧城管云网统一支撑,深化智慧城管大数据资源湖,推进民情民意、执法监督、设施监管、指挥调度、考核监督五大智慧城管功能中心升级建设。
(五)探索数据价值化实现路径
更好激活数据“流量”,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深化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资产化管理、场景化开放、便利化流通的新格局。
1.扩大数据供给来源。推动武汉城市圈内城市数据中枢建设和互联互通,建设公共数据汇聚、开放共享、开发利用的平台支撑体系,加快推动城市数据归集融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个人依法依规享受数据流通交易收益。争取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落户武汉,构建国家枢纽节点内、节点间数据流通机制,打造完善的“数链”体系。
2.深化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公共数据全口径资源开放目录和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开放标准,有计划地开放市场监管、卫健、交通运输等高价值数据集。建立政府部门采购社会数据产品的平台和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双向流通。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
3.健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系。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准入、分级分类、授权、定价等规则。推动在汉组建成立数字产权评估和交易中心,为数据交易开展合规监管和基础支撑,一体化建设数据授权、确权登记、交易结算、资产托管等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一批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在金融、卫生健康、电力、物流等重点领域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三、重点工程
(一)数字核心技术攻关工程
开展基础科学研究,聚焦光电科学、先进存储、空天信息等优势特色领域,支持高端芯片、硅光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算法等前沿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建设湖北实验室,在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数字经济关键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软件供应商、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协同创新,提供平台化、组件化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本地数字赋能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一批数字化赋能服务标杆。深化数字技术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二)数字应用场景开放工程
重点面向制造、医疗、教育、金融、公安、养老、物流、文旅、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传媒、人力资源、政务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每年发布200项以上应用场景,聚焦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等技术在各类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中的解决方案,吸引国际国内相关企业落户武汉,着力形成最佳应用实践。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应用场景开发建设,让应用场景成为打造创新产品的体验场、试验场。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突破一批技术创新优、应用效果好、复制推广性强的数字经济标志性场景。
(三)数字安全防护构筑工程
依托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围绕下一代云计算安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漏洞智能治理、隐私计算及保护、零信任机制等领域,开展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与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安全联动发展,筑牢城市数字安全基础。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发现、应急指挥、协同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深化工业、金融、电信、交通等重点领域自主可控解决方案的先行先试及应用推广,促进与本市网络安全生态产业链体系贯通。
(四)数字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强化数字技能人才学制培养,建设一批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契合当地数字产业特点的技工院校,支持院校集聚社会资源,联合开设数字技能培训班。完善数字技能人才培训体系,进一步优化高校院所参与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数字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加快推进数字技能人才评价,面向数字化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劳动者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数字技能类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大数字技能人才选拔力度,组织开展数字技能职业技能竞赛。加强数字技能人才使用激励,对数字经济领域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建立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制度,依法落实数字经济人才在安居、就医、签证等方面的保障待遇。
(五)数字区域特色发展工程
加快优化全市数字经济空间布局,结合各板块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百花齐放。以三大国家级开发区和长江新区为数字经济核心承载区,带动各中心城区圈层、各新城区圈层联动发展。聚焦数字经济产业,重点打造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创新能力突出、配套服务完善、集聚水平较高的数字经济创新园区、创新街区和创新楼宇,发挥数字经济载体的集聚和带动作用,加快形成“产业+配套、平台+生态、技术+赋能”的数字产业生态,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向集群化发展升级。加强数字经济园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综合配套服务,鼓励园区对入驻的数字经济产业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等相关优惠,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建立完善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全市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继续将数字经济指标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各区、各部门相应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领导机制,推动本区域本领域数字化转型。
(二)优化政策环境。聚焦经济、生活、治理数字化转型,在制度规范、激励举措、经费投入、数据共享等重点领域进行改革探索,全方位激发各类转型主体的活力和动力。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对数字化转型的保障,统筹利用好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转型任务的资金投入,优化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的预算管理机制和建设模式。通过整合现有基金,力争形成全市1000亿元规模的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群,有效放大基金的价值发现和产业助推功能。探索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完善优化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配置,降低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用电成本,持续降低网络资费成本。
(三)承接国家战略。积极争取国家关于数字经济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在汉落地、首试、试点、示范,深化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家级区域布局,争创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国家IPv6试点城市。
(四)推动开放合作。坚持“一主引领”,协同带动全省其他区域数字经济合作发展。深化区域联动,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数字化协同建设。推进城市群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与互联互通,加快跨区域政务服务网上通办,探索“一地受理、一次办理”。深化与境外在数字基建、数字技术研发、数字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对话合作,建立经常性的合作机制,支持我市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合作交流平台,高水平举办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建设我市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知名品牌盛会,成为集聚数字经济企业来汉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强数字经济宣传,提高全社会数字素养,凝聚发展共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留足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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