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哪些“商业实体”有实力被委托?

区块链天天说 閱讀 19 2019-7-22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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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周小川说中国可以委托商业实体发行数字货币的话题。

这短短的一句话,其实包含了很多信息,会涉及到很多不同性质的金融主体

咱们国家的金融体系,只有人民银行有发钞权,所以被称为“央妈”。

央妈连同工农中建交以及招商、浦发等等其他的商业银行,一起来为我们大家提供金融服务。

而香港有三家发钞机构,分别是:中国银行、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他们通过所持有的美元储备做支持,来发行港币。

所以,周小川说可以借鉴香港的这种货币挂钩的模型,由商业机构来发行数字货币,以此,来避免加密货币发展初期产生巨大波动的问题。

但是,他没有详细说明什么样的商业主体适合在中国发行数字货币。

那么,与货币有关的机构,主要有这么三层:

第一层,央行的准备金账户。它可以从源头直接来发行和控制输出货币;

第二层,商业银行账户,也就是工农中建交和其他商业银行。它们根据像央行的审批来提供一些货币服务。

第三层,第三方的支付机构。目前拿到支付牌照的公司一共有266家,比如有支付宝、银联、财付通等等。他们也可以比较容易地参与到数字货币的体系中。

所以,周小川所说的商业实体的机构,应该就是指第二层和第三层的这些机构。

实际上,去年也流露出一些发钞模式,比如说,可能通过一套二元的流通体系来实现。

意思是,在我们原有的银行基本账户上,增加一套数字货币的钱包账户。

这有点类似于网银的加强版,但是不参与日终计提等相关业务,就是说不支持兑换纸钞,其实这也是为了防止与纸钞账户发生冲突

其实,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来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出,有助于整个货币体系的优化,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也会给咱们老百姓带来更多的支付和金融方面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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