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的研究应用的三大优势
据央视新闻消息,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
对照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的讲话,结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我们可以推断,上述意见中的“数字货币”很有可能指的是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DC,DigitalCurrency,即数字货币;EP,ElectronicPayment,即电子支付)。
政策方面:
2016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发布《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探索。”
2017年5月,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深圳市重大科技产业专项2017年扶持计划申报指南》。文件指出,“重点支持区块链产品、量化金融平台与系统、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金融风险管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2017年10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指出,“设立金融科技(Fintech)专项奖,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年度奖励额度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2018年3月,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文件《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应用环境,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的重大突破与示范应用。项目最高可补贴200万元。
应用方面:
2018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研究院筹备组发起的项目《数字货币原型应用研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融发展专项奖一等奖。
2018年9月,“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在深圳正式上线试运行。该平台致力于打造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开放金融贸易生态。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共同推动、协调和组织下,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联合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渣打银行及比亚迪经过近两个月的封闭开发,成功实现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项目一期预定目标。
深圳是我国人口最年轻的大城市,其多元包容的文化造就了深圳人创新、敢为天下先的品质,以及深圳成熟的金融科技生态和发达的经济金融环境,并在有力政策的扶持下,使其有能力去践行国家所赋予的改革创新使命,并探索数字货币发展的新路径。
星合资本董事长、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理事长郭宇航在接受巴比特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可能有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的原因。
外因是Facebook推出的Libra项目。郭宇航指出,Libra项目在推出不到10天内,央行联合四大行、腾讯、阿里等召开了内部研讨会;另外在伊春论坛上,也看到了央行的表态。
他还指出,虽然上海具有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但是由于缺少大型互联网公司和金融创新上的保守(央行曾想把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试点放在上海,但最终未果),使得上海与数字货币失之交臂。
郭宇航观察到,意见中的第八条写道,“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他将其比喻成数字货币创新的“尚方宝剑”,因为只有法律上得到充分授权,数字货币才能在深圳实现真正的落地。
组织方面:
2016年12月,在首届“中国深圳FinTech(金融科技)峰会”上,深圳市宣布成立全国首个Fintech数字货币联盟及研究院。这也是继央行宣布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之后,国内首个地方城市从国家金融创新开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等战略高度,发起成立的金融科技联盟和研究院。
时任深圳市金融办主任何晓军在会上表示,“深圳将关注央行政策导向,提前布局研究,争取先行先试项目,争取数字货币推广试点资格,配合建立数字货币运行监管制度体系;
深圳将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产业基础优势,探索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成果奖、在市金融创新奖框架下创设金融科技专项奖等,重点奖励在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团队和项目;
争取具有战略意义的数字货币平台落户。市金融办将根据市政府部署,加快推进人民币数字货币运营实体在深落地;
强化数字货币研发、推广的智力支撑。鼓励高校设置数字货币、区块链等金融科技专门课程,培养数字货币专业人才;鼓励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加大数字货币研发和运用,积累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等市场经验等。”
2018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100%控股的“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成立,接近这一项目的人士表示,该公司参与了贸易金融区块链等项目的开发。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今年6月15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金融科技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融科技相关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
此次意见的推出,能否带领深圳乃至全国步入一个崭新的数字货币时代,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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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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