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Tech:欧洲银行监管机构的潜在监管工具
在金融服务中使用技术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是当前银行和金融法背景下的最新主题之一。然而,银行监管机构对技术的具体使用(也被称为SupTech),尤其是在欧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详细解决的问题。尽管一些欧盟国家已经开始在其银行监管程序中实施某些SupTech工具,但其实施并没有以协调一致的方式进行,这最终可能对欧盟银行监管体系的协调应用构成障碍。本文介绍了SupTech的概念,以及这类技术所涵盖的工具,并概述了不同司法管辖区的金融监管机构目前对SupTech的使用;然后证明SupTech在欧盟范围的数字访问平台(EDGAR)下的预期相关性,并分析使用SupTech可能产生的法律和操作问题。本文还提出了一个基于SupTech沙箱和新的欧盟法律框架在欧盟层面上实施SupTech的协调计划。本文对SupTech的潜力和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分析,并对这一新的银行监管工具提出了一种潜在的法律途径,从而有助于当前关于使用SupTech的辩论。其目的是帮助欧盟立法者创建一个法律框架,能够在不危及技术发展的情况下保护金融稳定。
引言
2007年至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改变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和监管者的观点和角色。当前,银行业监管机构和监管者所追求的不仅是货币政策和货币稳定,还有金融稳定。为了促进金融机构对技术的使用,促进欧盟金融科技的发展,欧盟委员会批准了金融科技行动计划,该计划预计将创建监管沙盒或创新中心,在这些监管环境中,创新金融产品将在量身定制的监管控制下进行测试。监管沙盒的目的是允许创新金融产品的开发,并避免欧盟法律框架预见的具有挑战性的监管和监管要求构成金融科技发展的障碍。
金融科技和RegTech在银行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合作下接受测试的这段时间,似乎是检验银行监管机构使用创新技术的最合适时机。它还可以评估在立法和监管机构的内部运作中需要做什么,以利用创新技术作为监管和监督的重要工具,也被称为SupTech。SupTech的使用是金融监管领域的新现象,SupTech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管工具,在该技术首次开发后,多个监管主体开始实施并测试。本文认为,如果事先对SupTech进行测试,它可以成为欧盟银行监管机构使用的有用工具。考虑到最近的经验和近期立法带来的新挑战,本文希望能够为当前有关欧盟银行监管机构使用SupTech的讨论做出贡献。
SupTech介绍
SupTech的概念
为了避免对金融活动中使用创新技术相关条款的任何误解,作者认为应该明确区分FinTech、RegTech和SupTech。
FinTech:金融科技是一个广泛的术语,通常用于定义在执行任何类型的金融服务中使用技术。基于这个定义,本文得出RegTech和SupTech是FinTech的子集,在作者看来,它们的区别取决于特定的创新技术的用户和目标。如果创新技术旨在帮助金融公司遵守其合规职责,则该特定技术应被视为RegTech。另一方面,如果某一特定的创新技术旨在支持监管实体执行的监管任务,则应将其视为SupTech。
SupTech工具
为了理解SupTech的概念,有必要对最相关的或有潜力用于支持监督的技术有更深刻的知识。因此,人们通常认为,金融服务中应用或有潜力应用的关键技术有十项: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 Interface, API);人工智能(AI);机器学习;物联网(IoT);大数据分析(BDA);分布式分类帐技术;聪明的合同;云计算;加密技术;和生物识别技术。
SupTech目前的应用
SupTech的监管任务主要是数据提取、市场监控、洗钱问题、恐怖融资风险检测和自动化报告,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在这四个领域,不同的银行监管机构开发了基于SupTech技术的工具,这些工具为监管机构的活动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SupTech在具体案例中的潜在应用:EDGAR平台
创建EDGAR平台是HLF向欧盟委员会(EU Commission)提出的建议之一,代表着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及其监管者未来面临的挑战。EDGAR倡议的目的是允许公众通过单一的数字访问平台访问金融和非金融公司所披露的所有公共信息,这符合适用的法律。有了这种可访问性,公众将能够比较每家公司的数据,从而有能力采取更好的投资选择。在作者看来,EDGAR将需要由典型的SupTech工具组成,就像api和AI程序一样,以确保对公开数据的有效和高效监管。
SupTech的法律和运营问题
与其他创新产品一样,SupTech创造了可能对金融系统产生负面影响的新风险。在实施SupTech之前,立法者和市场成员必须解决这些风险。作者认为SupTech产生的风险可以分为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建议的方法:SupTech沙箱和预防性立法
为了实现SupTech实施和测试阶段之间的平衡,作者认为,应按照金融科技行动计划中预见的条款,以RegTech用于实施创新金融产品的沙盒的形式创建SupTech沙盒,拟建的SupTech沙箱将分为七个阶段:分析阶段、应用程序、准备、测试、评估、重新测试和重估、和跨境合作。尽管提出的SupTech沙箱技术带来了潜在的好处,但这种技术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因此,这个沙箱必须与欧盟的环境和法律框架一起准备,以专门面向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如果事先对SupTech进行测试,它可以成为欧盟银行监管机构使用的有效工具。SupTech工具有潜力通过提供能够在短时间内分析和处理大量数据的仪器来提高监督效率。在银行监管者收到大量数据的时期,这是极其重要的。正如这一点在SupTech的潜在应用中所证明的那样,这个新工具可以而且有望成为银行监管的相关辅助工具。
然而,应该注意的是,SupTech提出了一些法律和操作问题,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一个足够灵活的法律框架来缓解,以不危及适用于金融监管的技术的发展。为此,在本文中,作者基于两个步骤提出了一个实现SupTech的潜在解决方案。第一步对应于SupTech沙箱,由七个阶段组成,提供足够的灵活性,允许开发这种类型的技术,并鼓励其协调实现。至于第二阶段,它是由一个法律框架组成,目的是保持不同时期中的财政的稳定。
尽管如此,要想在欧盟层面成功地实施SupTech,还需要对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和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研究和分析。通过鼓励在新领域使用沙箱,并提议创建一个具体的技术法律框架,而不是目前欧盟遵循的中立技术方法,取得了进展。作者希望这些提议的步骤将对当前关于欧盟银行监管机构使用SupTech的辩论有一定贡献。
微信掃描關注公眾號,及時掌握新動向
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