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如何成为产业和金融的“连接器”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在推动复工复产、稳定全球供应链、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充实试点内容,加快工作进度,商务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特别指出
试点城市要加大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型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应用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供应链管理技术和模式,加快数字化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推动智慧物流园区、智能仓储、智能货柜和供应链技术创新平台的科学规划与布局,补齐供应链硬件设施短板。通知中要求,需要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用于向中小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中小企业流动性压力和融资成本。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金融科技,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相关系统对接,推动供应链上的资金、信息、物流等数字化和可控化,为链条上的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在产业端如何进行数字化转型,如何使用新型技术手段帮助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或助贷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将结合产业端实际案例,深度分析其中的问题和痛点,为构建产业和金融资金端的连接提供精准解决方案。
传统供应链金融发展遇到障碍
产业宏观上,产融结合已经是全球先进供应链体系和制度所倡导的模式。一方面,国际贸易的全球化趋势要求金融市场以供应链为中心提供更为灵活、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风险可控的融资模式;另一方面,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亟待供应链金融的支持。企业微观上,尽管供应链管理问题研究不断深入,但在落地操作上,国内企业对供应链的经营重点在于实现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商流的有效整合,这也是供应链发展必须要跨越的障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一、贸易场景的真实性难追踪
传统B2B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整合了信息流、商流、物流与资金流等数据信息,但从金融机构角度看,场景的还原度和真实性不够,为了核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金融机构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多维度验证上述信息的真伪,降低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效率。如果能够实现供应链数据“四流合一”,并且保证数据透明可信、可审计、不可篡改,将大幅降低金融机构的尽调成本,提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整体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
二、产业端和金融系统之间数据割裂
到目前为止,供应链金融的电子化程度依旧较低,文件仍多为纸质形式,操作也多依赖于人工,加之银行间信息不互通,监管信息获取滞后,容易被不法企业“钻空子”,以同一单据重复融资,或虚构交易背景和物权凭证,比如2012年江浙地区出现的钢贸融资虚假仓单以及2015年珠三角地区出现的黄金珠宝加工企业构造贸易融资投机套利。
三、平台数据无法自证清白
传统B2B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为核心企业、供应商、经销商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一旦出现交易纠纷,需要进行责任划分。因此,需要确保原始交易记录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保证原始交易数据未被篡改。平台为提高数据的权威性,通常需要借助公证处这类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见证,但这种模式必然会增加交易成本、影响效率,可操作性低。在实践中,需要一种安全、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多方存储解决方案,确保各方都完整保存了数据信息,同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四、核心企业的信任难以传递
核心企业的大额商票往往无法拆分和流通,无法通过供应链层层向上传递拆分成更小面值的商票。一般核心企业商票通常在几家大型核心企业中间流通,造成核心企业的企业信用不能通过供应链进行层层传递。在很多情况下,核心企业很难向金融机构确权,在现有业务规则体系下,导致中小企业根本无法使用供应链金融业务。
区块链的应用思路
区块链是点对点通信、数字加密、分布式账本、多方协同共识算法等多个技术的融合,具有不可篡改、链上数据可溯源的特性,天然适用于多方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场景。通过区块链技术,能确保数据可信、互认流转,传递核心企业信用,防范履约风险,提高操作层面的效率,降低业务成本。区块链技术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助益存在如下具体表现:
对金融机构:对场景构建真实的、可验证的资产包通过区块链第一时间传递给资方,形成“四流合一”全流程刻画和交叉比对的验证规则,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人工核对成本;
对中小企业:实现资本降本增效,帮助中小企业可以获得融资或更低利率的融资;
对核心企业或平台方:获得银行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服务范围,整体降低融资利率。
总结来说,基于产业端交易网络或物联设备中实时动态取得的各类信息,通过区块链真实地传递给金融机构,实现多维度地印证数据,提高场景的真实性和可验证性,如:采购数据与物流据匹配、库存数据与销售数据印证、企业平台数据与下游链条数据的可靠性,建立第三方可信、可追溯、开放性通用数据平台,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流程摩擦,从而最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构建直连银行的数字仓单系统
仓单即为实体存货被储放在合格仓储人的仓储场所中,以标准格式签发的单据,每一张仓单都代表了一批存放在仓库中的实物,凭藉仓单即可提领货物。传统的仓单存在明显信任痛点,即出现多重质押和仓单真实性难保证。
方案将利用区块链技术实时上链仓单数据,实现对仓储货物的数字化、标准化智能监控管理,融合传统仓库监管系统和供应链系统数据,形成和实体仓库映射的“数字仓单”,将仓单形成一个标准化交易资产,并可以建立以仓单为风控核心要点的融资方案。该方案可以解决:
由于第一时间仓单上链,杜绝仓单造假,使得仓单数据能够自证清白,为交易资产方持有方提供有效的风控数据基础设施,可以向资方证明数据的真实可靠。
仓单数字化后,可以通过密码学技术(如:门限签名技术)来由多方(比如:由企业和资方)联合控制仓单资产的状态,从而实现更灵活的动产抵押控制。
仓单数字化上链
接下来核心企业应该如何建设这样的平台,并连接金融机构呢?
我们提供这样的一个设计模型:
推荐基于区块链的模型
通过以上设计方案,核心企业、监管仓库和金融机构可以快速实现系统连接,并通过区块链高效实现数字仓单的流传和处置。
相关案例:
南钢集团-钢宝股份与分布合作,采用分布DNA助力其数字化转型,平台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支持数字仓单、白条、ABS资产证券化底层资产风控等一系列金融科技支撑系统,并高效对接资金方,增强行业整体数据治理和风控水平。分布科技DNA2.0结合钢宝智能云仓系统,将和金融机构通过区块链连接,实现标准化的数字仓单签发、流转、质押、质押解冻功能,该模式将大大加速金融机构对接大宗商品融资及贷后管理的效率,未来它不仅面向钢铁行业,还将向全国所有大宗商品领域开放。
如何基于区块链实现“再融资”增信
为核心企业或平台的多样化再融资解决方案,提升杠杆倍数,有必要对现有的融资业务建立清晰可信的项目结构,方便于再融资机构的审查审核,从而加大再融资机构给与核心企业的融资力度。比如以开展资产证券化ABS业务为例,债券的市场利率往往根据债项主体的资质情况与底层资产的基本表现来综合考虑,对于小而分散,但数目众多的资产,底层资产的表现情况则尤为关键,完全透明可信的展现有利于投资人将关注重点放在底层资产的结构上而不仅仅是债项主体的资质情况上。对此,区块链能起到的功能总结如下:
(1)增强对投资人的吸引力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可信资产数据有助于资产公开透明化,加强可视性,提升资产池内资产信息对投资人的吸引力;
(2)智能监测资产表现
智能合约机制有利于自动生成资产表现信息,对资产的履约情况进行分析,有利于促进证券化资产的二级市场估价,提升资产对交易者的吸引力,同时,也有利于投资人做好风险预警识别,在资产状况出现不利因素时及早采取相关措施。
(3)弱化对核心企业或平台方的资质要求
资产自证清白,有助于构建全流程的标准化和合规化体系建设,促进资产实现良性循环,有助于投资人将关注的重心放在资产本身的表现上,从而弱化投资人对债项主体的相关要求。
通过联合债权人(助贷机构)、债务人、投资人、中介机构等组建围绕资产管理为核心的联盟链网络,建立多方协作组网系统,一方面让多方信息授权可见,提高业务执行中获取效率,实现底层资产穿透;另一方面,依托智能合约、共识机制等技术,将原本需要线下执行的业务上链,提高多方业务执行效率,增加操作的公开透明性,提高操作效率。
建立多方协作的组网系统
以下是对于一个底层资产的可视化呈现案例:
底层资产区块链信息可视化
相关案例:
佰仟携手百度、华能信托等合作方联合发行国内首单区块链技术支持的ABS,发行规模达4.24亿元
2020年2月25日,红塔证券-聚量保理医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红塔证券,拟发行金额1.28亿元;
中国宝武首单区块链ABS——“华宝证券-欧冶区块链通宝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020年1月钢银电商和分布科技合作,采用区块链对其全业务流程进行上链,使得业务流程可审计、可核验,并将助力其下一步资产证券化。
如何构建接地气的联盟链架构
区块链节点治理秉承开放性原则,初期可以由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初步架构,弹性的治理架构可以支持更多的金融机构、B2B平台、监管机构持续加入区块链网络。同时,中小企业可以使用核心企业的开放区块链节点进行信息校验和对比。
联盟链架构
总结
通过以上解决方案,可以加强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或B2B平台合作,支持核心企业/B2B平台再融资或通过数字仓单质押、数字债权等方式,使用助贷模式帮助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降低中小企业流动性压力和融资成本。从另外一个角度,金融机构也可以应用区块链,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B2B平台进行业务、技术的全面对接,推动供应链上的资金、信息、物流等数字化和可控化,为链条上的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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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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