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困局亟需打破

中国信息安全 閱讀 33 2021-6-17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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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个人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收集乱象突出,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个人信息滥用程度严重,我国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监管执法部门已通过开展一系列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然而,当前个人信息安全逐步呈现出“问题频出-监管打击-安全平稳期-问题再次复现”的往复循环的态势,黑客攻击、内鬼窃取、APP过度索权等均成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题。

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等问题严重。当前,在用户安装App时,“请求获取位置权限”“请求获取通信录内容”“请求获取设备信息”等获取权限的要求接连弹出,依次等待用户予以放权。若用户不同意勾选,就无法享受相应服务。此外,有网络安全机构对某App进行检测时发现,用户在初次安装使用该 App 时仅有存储、电话、通信录和位置信息4项权限提示,但随后App 还要获取其他数十项子权限。若用户点击不同意,则应用自动退出。App 公开隐私政策,明示需获取的各种权限和信息,本是基于尊重用户知情权的考虑,然而,用户的现实体验却与设计初衷大相径庭,甚至南辕北辙。过度索权和强制授权等问题已成为用户安装使用App的常态,用户个人信息自主权丧失。

平台企业利用数据垄断优势贩卖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平台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产,平台企业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通过数据贩卖最大化进行商业谋利。以巧达科技为例,其通过爬虫技术垄断了所有公开简历信息,而且在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情况下,共享给第三方,通过简历数据进行价值变现。在未经用户的同意下,利用垄断优势进行个人信息的贩卖交易活动,严重侵害了用户的个人隐私权益,为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人脸识别技术滥用侵犯个人隐私。当前,随着人工智能应用的成熟,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生活各个领域,在为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用户个人隐私信息被过度采集和滥用的风险,进一步引了大众对“十步一刷脸”等个人生物信息采集现状的隐忧。2021年315晚会上,人脸识别成为首个被关注的话题。据报道,一些商家会在线下门店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并在未提前告知用户、没有取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大量抓取用户的脸部信息。商家据此得到用户的年龄、性别、面部特征甚至是心情状态,并可在人脸信息上进行标记,用来实施营销推广。不同于传统的信息数据,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与不可替换性,一旦被泄露就会造成永久性的泄露和损失,为个人隐私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面对个人信息安全乱象丛生且屡禁不止的问题,在借鉴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个人信息保护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几点建议。

国家层面,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针对数据及个人信息保护的两部法案《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仍处在草案阶段,配套下位法缺失,部分问题处于模糊地带,需进一步出台配套法律法规,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措施。例如,规范数据权属关系及用户知情同意的具体方式,完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明确数据产业链条上各方权益和责任。二是加快研究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标准。完善个人信息收集、传输、存储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研究制定个人信息分级分类标准,区分可使用、可交易的商业数据信息和不可使用、不可交易的数据信息,明确相应级别的保护措施。三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持续推进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创新监管手段,引入第三方检测评估和认证监测机制。

企业层面,规范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一是重视隐私条款政策的制定和规范性。使用浅显易懂的表达方式,明确告知用户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类型、目的及使用范围;为用户删除数据、注销账户提供渠道;建立用户反馈投诉入口,以及争议解决机制。二是夯实企业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企业应将个人信息保护理念融入企业运营管理全流程,在产品及服务设计阶段进行风险检测,将必要的隐私设计纳入产品及服务的最初设计之中,并通过定期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适当措施,降低侵害个人隐私安全风险。三是管理和技术手段结合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积极探索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的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加强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以更好的应对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务带来的个人信息保护挑战。

个人层面,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升保护技能。通过了解隐私政策、关闭非必要权限、加强对个性化标签和定向推送的管理等方式,降低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另一方面,学习了解民典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应在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违法使用的行为之后,通过监管渠道投诉举报个人信息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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