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虚拟货币到区块链:一场思想与技术的化学反应
一、冲出试管的思想与技术
2009 年 1 月,哈尔芬尼在笔记本电脑上收到了 10 块钱。哈尔芬尼是一名程序员,他的家在洛杉矶郊外,是一栋普通的房子。当时,他坐在客厅,他的办公桌就在客厅的角落里。
哈尔芬尼并未预料到,这 10 块钱若是投币,那历史售货机里吐出来的就是一个新时代。那不是 10 个美元,而是名为比特币的新玩意,人们后来称之为虚拟货币,发明它的人网名叫中本聪,也就是他给哈尔芬尼转了这 10 个比特币。
在计算机上用程序制造虚拟货币,对哈尔芬尼来说,并不陌生。他就曾经设计过一种,名叫 RPOW,可以用来发电子邮件。所以老手哈尔芬尼一眼看懂了中本聪的高明之处,RPOW 还需要依赖中心服务器做结算,而比特币则是完全的点对点模式,无需中心服务器。
不止哈尔芬尼,在密码学界,不少大神都做过虚拟货币的设计。可以列出一长串来,乔姆的 eCash,尼克萨博的 Bit-gold,戴维的 B-Money,亚当贝克的 Hashcash…… 设计的目的也各种各样,为了保护隐私,为了模拟黄金挖矿,为了反对暴力,为了防范垃圾邮件……
乔姆的 eCash 还依托银行,算是法币的支付工具,而 Bit-gold 等则都属与私人货币,这些货币的背后,并无国家的信用在背书,并非国家的法定货币。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常识中普遍认为,货币即指法币,也就是国家印刷的那张钞票。人们大多已经忘记了使用金银作为货币的历史,金银的背后并无国家信用。密码学和计算机的大师们设计虚拟货币,就是想试试,能否在计算机上制造出类似黄金这样具有稀缺性,且方便验证的数字化货币。技术上的难点很清楚,无非要解决数字货币的归属权问题,要解决防止复制的问题,等等。而技术之外,则还有深意,计算机上的数字化黄金若是实现了,是否可以用私人货币替代美元法币了?对这一点,戴维在 B-money 一文中说的很直白。
1976 年哈耶克写下他一生中最后一本经济学著作《货币的非国家化》。文中他讨论了法币的种种弊端,并提出建议,货币发行未必一定由国家垄断,干嘛不模仿商品的生产,搞一下竞争呢?他认为私人货币,比黄金还好:“自由企业,即那些从提供健全货币的竞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机构,毫无疑问能够比黄金做得更好。”
哈耶克是自由市场的坚定支持者,他最看重的,便是市场和竞争。所以他说 “我们需要的是一场相当于 19 世纪的自由贸易运动的自由货币运动。”
按照哈耶克的私人货币竞争理论,私人货币相对于法定货币将展现出两个个优势:1)币值稳定;2)由于币值的稳定,将减少经济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哈耶克的最终理想是国家将货币权力交还给人民。这里的关键是自由竞争产生稳定的币值。
无从知晓中本聪是否读过哈耶克的书,但尼克萨博是哈耶克的信徒,这毫无疑问,因为他的文章中经常提及哈耶克。我们只知道中本聪是密码学家,而且中本聪的发言并不激进,但我们知道,他对2008年左右的金融体系是持有敌意的。在比特币的创世区块中,他用泰晤士报的一句话 “2009 年1 月3 日, 财政大臣正处于实施第二轮银行紧急援助的边缘” 嘲讽了英国的金融政策。
但中本聪比之哈耶克,还要激进。比特币与哈耶克的私人货币理论的区别在于:
比特币的发行,并不依赖可信任的第三方 比特币的背后并无商品储备作为价值背书 比特币系统本身,对比特币与法币或者其他商品的比价,并无明确定义、指引规则或者约束
在中本聪的设计中,比特币是通缩的,共计 2100万枚比特币,在100年内按照规则函数发行。中本聪设计了货币的发行机制、地址、交易的账本结构、记账权的确认和激励、点对点的共识和双花的防范等基础协议,其他的,都交给了市场。
哈耶克与中本聪在设计货币体系时,二人所挑战的对手和解决的问题,并不相同。哈耶克所挑战的对手,是国家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力;中本聪所挑战的对手,是对第三方的信任(这其中包括哈耶克所支持的商业银行,哪怕这些商业银行是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哈耶克要解决的问题是政治和经济问题,如何实现货币的市场化和自由竞争;而中本聪要解决的问题是技术问题,如何让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摆脱对第三方可信服务器的依赖(或曰对中心化服务器的依赖),中本聪的技术问题,实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技术是一面,另一面则是经济问题,因为摆脱了中心化的服务器,从货币体系上也就必然地摆脱了对第三方的信任。
中本聪的 POW 让虚拟货币从此摆脱了中心服务器的束缚,虚拟货币从此呈现出黄金的特性:稀缺、方便验证、无需信用,虚拟货币也就成为可信的私人货币。由此,在计算机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上,有了一种技术上完善的私人货币。我们无从知晓,在中本聪的思路历程中,到底现有 POW 技术,再发现 POW 可做私人货币,还是中本聪为了设计私人货币,才发明了 POW。目的和手段,思想和技术,孰先孰后?
也许是思想先进入试管,也许是技术先进入试管,结果就是它们发生了激烈的反应,一场化学实验,轰然炸响成就了绚烂的漫天烟花。
从 2009 年到 2020 年,比特币从不值一文成长为市值 1660 亿美元,其间2017年12月17日为价值高峰,每枚比特币价格19,140.80 美元,总流通市值为3200亿美元。而虚拟货币总的种类,于 2020 年甚至超过 20 万种,其中纳入 Coinmarketcap 统计数据的 5164 种,总流通市值为 2601 亿美元。在 2017 年12月17日的高峰,虚拟货币总流通市值为 8003 亿美元。
蔑视它也好,重视它也好,都需要正视它。说它成功也好,算它失败也好,它都不再仅仅是个实验。这场化学反应,声势浩大,影响深远。
二、区块链中的自发秩序
同样也曾经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是密码朋克运动。密码学是比特币和区块链的母体。看起来密码学是更加纯粹的技术,人畜无害,实则其发展也带来了激烈的思想和观念的冲突。1976 年迪菲与 赫尔曼的论文 《密码学研究的新方向》发表,非对称加密登上了舞台,从此开始,在美国掀起了一场民间与官方争夺密码使用权的社会运动。个人是否有权使用非对称加密技术保护自己的隐私权?非对称加密等技术是否是官方的禁脔?历时20余年的斗争,最终美国官方放弃了对密码学的管制。
密码朋克发起人 Eric 说:我们写代码,我们自己来保护隐私。隐私权所要保护的,并非隐藏一下你的电话号码、家庭地址那么简单,其深远的含义在于:在个人精神的试管中,你是否可以随意添加思想试剂。在密码朋克运动中,技术保护了思想,也保护了思想的试管。这才让后续的化学反应得以发生,虚拟货币的那朵烟花也才得以闪耀。
千千万万,乃至无穷数个试管,无穷数次化学反应,才可能燃放出一次绚丽的烟火。也许,最聪明的我们,也未必能写出那精确的化学反应方程式,但烟火却一次次照亮了人类社会的幽暗天空。正如哈耶克所说:
我们不断使用公式、符号、规则, 这些公式、符号、规则我们通常不太理解, 但是通过使用它们, 我们在不是自己所拥有的知识的帮助下受益匪浅。
当兽皮可以交换果实的时候,贸易发生了,贸易双方是陌生人
当谷物可以交换牲口的时候,分工产生了,协作方是陌生人
当黄金可以购买其它物品的时候,货币产生了,集市上熙熙攘攘的人都是陌生人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但人类并不适合大规模协作。心智上的局限,让人类只能在小群体中生活。“邓巴数字” 理论说,人类从事某一事业的参与者通常不会超过 150 人,翻翻你的联系人名录,真正熟悉的人也不过 150 人左右。但人类需要协作,人类需要建立几万人合作的团队,才能制造飞机、轮船、卫星。
尼克萨博是智能合约概念的发明人,他是法学学者,也是密码学专家。他多年的兴趣在于,如何在计算机和网络上实现合同与契约。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他的一系列文章便在研究,如何在虚拟的计算机世界上实现人类社会协作中的那些工具:合同、审计、科层制、签名与盖章等。这些理论的出现,早于比特币的出现,早于区块链的出现。
中本聪在设计比特币的时候,只想在点对点的环境下实现电子化支付,且可以不依赖对第三方的信任。然而,他的成果并不限于一种支付手段,而是带来了一种更通用的工具,那就是区块链。
2014 年尼克萨博在《可信任计算的黎明》一文中说: “现在互联网虽然繁荣, 但非常脆弱, 把一切都交托给一台服务器是脆弱的。只有区块链与智能合约才是希望, 才是未来。” 看似说的是技术,服务器嘛,这不是技术领域吗,实际上服务器代表了第三方信任。到了2017 年,尼克萨博在《货币、区块链和社会可扩展性的关系》一文中说: “区块链增强了社会扩展性, 浪费点算力、电力是值得的。从社会学角度上, 区块链是与货币、法律这样的制度同等级别存在的。”
尼克·萨博常常提及哈耶克, 他的智能合约思想之于“自由契约论”、社会可扩展性之于“社会扩展秩序”, 都能在哈耶克的理论中找到根源。
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说:“”我们的文明, 不管是它的起源还是它的维持, 都取决于这样一件事情,它的准确表述, 就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
比特币作为一种支付体系,将人们从对第三方信任的依赖中解放出来。而比特币带来了区块链,则扩展了人们的社会协作,为数字时代的社会秩序提供了新的工具。
三、社群治理的探索
比特币开启了“无第三方信任”和“去中心化”的支付模式,也开启了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的生态治理模式,当众多节点都运行一样的代码,实现一样的协议,或者一样的智能合约,这就意味着所有的节点都服从同样的代码逻辑和规则,实现了机器或者代码执行的治理。这就是口号中所说的“代码即法律”。
尼克萨博所设计的 “智能合约”,也是用代码写成可自动执行的合约。所以尼克萨博预测说,未来的律师需要使用程序代码撰写合同。若是用司法体系比拟虚拟货币,则我们可以看到,核心开发者写代码,类似立法机关。矿机执行代码,按照规则验证区块,检验双花,达成共识,是为司法机关。用户则是选择进入这个法律体系,并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民众。
比特币开启的这个 “代码即法律” 的治理传统,为之后的虚拟货币所接手,并发扬光大,各自八仙过海在虚拟货币社群中探索治理模式。
以太坊在最根本的理念上,传承了比特币,也是 “代码即法律”。但在目标定位上,以太坊不同于比特币,比特币是 “虚拟货币”,而以太坊是做一个 “智能合约与去中心化的应用平台”,其思路受启发于比特币,但又从底层上背离了比特币,颇多自己的创新。
2016 年 4 月,在以太坊社区中,一场盛大的“众筹”开启,目标是在以太坊上成立一个 “DAO”,名字就是 “the DAO”。这个 ”the DAO“ 号称将要开启一个新的组织类型:一个无实体组织、无人管理的风险投资基金。the DAO 还是失败了,因为智能合约代码中存在的漏洞,为黑客所攻击。这为 “代码即法律” 抹上了一丝阴影,“代码即法律” 或者 “用代码治理” 在现阶段依然存在挑战。
EOS 在治理原则上便与比特币存在巨大分歧,EOS 并不信奉 “代码即法律” 这句话,而是按照代议制体制,建设了一套结合了线下和线上的治理模式。所以,EOS 社区有宪法,是社区判断善恶的根本标准。在 EOS 社群中,法律是为人而设,需要人来理解,而代码则为机器而写,需要人的意志去约束代码。所以,在 EOS 的哲学中,并非 “代码即法律”,而是 “代码背后的人类意志才是法律”。
虚拟货币社群中的治理实验,难说那规则和秩序是新的,多数不过是将现有的社会治理手段搬到区块链上,搬到社群中。不过,由区块链来承载和运行,变革之大,面貌之新,不容忽视。
四、为理性松绑
诺伯特维纳博士于上个世纪创造了控制论,机器设备、自动化生产、机器人领域由此一片繁荣。控制论是一个巨大的思想变革,改变了人们对技术和科学的思维方式。在这种理论中,人们放弃了对世界的绝对控制,而是开始接受人类能力有局限性这个事实,以 “不确定” 的目光观察世界。
这种放弃绝对控制的理念,从 20 世纪开始,不仅体现在科技领域,也在政治学、经济学领域出现。哈耶克在 “致命的自负” 一书这样写道:
“我们必须明白,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
休谟有一个著名论断:“道德准则,并非我们理性的结果”。人类社会中形成的很多秩序,诸如语言、法律、市场和货币,这些伟大的事物,并非源自人类的本能,更不是来自聪明人的创造,而是在进化中形成的传统。
哈耶克并不反对理性,他反对的乃是 “狂妄的理性”,反对不承认自我局限性的理性。如果我们的理性是完美的,那么它必定指引我们,去为理性自身松绑。
从 1950 年图灵提出 “机器能够思考么” 这个问题,从 1956 年美国达特茅斯会议定义了人工智能,人们为了让机器具有思考能力费尽了心思。时至今日,机器学习、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算法已经落地进入实用阶段。计算机能够自动认出猫,能够打败围棋冠军,人们承认,虽然并不理解机器是如何思考的,但那思考的效果与人类理性并无二致,而且可能更强大。在很多需要思考的事情上,人们只能放弃对自己理性的依赖,将判断与决策的权力交给机器。理性并非万能,承认理性与人类智慧的某些局限,并非反智,相反一味的狂妄自信,才是反智。
三体小说中,三体人的思维是透明的,这让三体社会的交流带宽极高,交流成本为零。地球人类的思维是隐秘的,每人都有一个不透明的试管,可以在其中投放任意的思想试剂,这给地球人类带来极大的好处:各种思想的化学反应,可能产出无穷多样的成果。但带来的一个麻烦是,地球人之间的信任,难以建立起来。古往今来,信任成了人类社会最大的成本之一。区块链与智能合约的出现,则从技术上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信任的建立不必依赖强力机构,也不必依赖第三方,任何平等的个体之间,都可以通过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代码与算法,建立信任。
若从上个世纪90年代用非对称加密技术设计虚拟货币开始算起,到区块链渐渐繁荣的今天,历时约40年。其间,纷繁的事件,五彩的人物,令人目不暇接。这一场思想与技术的化学反应,虽然触发在科学的实验室中,但剧烈的闪光、火焰、辐射热早已失控,从试管中爆发激射至天空,映照在全人类的目光中。从虚拟货币到区块链,这一场化学反应,投入试管的思想遍及经济学、科技、法律、商业,本书区块链简史试图用轻松的笔触记录它的全过程。本书作者无意对细节的一毫一克,一摩一焦做精确度量,但求能描绘清楚那化学反应的声响、色彩、光亮、火热,希望能带读者身临其境,体验这一场轰轰烈烈。
这是一段值得去了解的历史,因为无论知觉与否,我们每一位都已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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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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