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NFT的一些胡说八道
如果我想在公众号文章里贴一首歌,那么我会直接在后台曲库里进行搜索。麻烦在于,后台曲库属于QQ音乐,由QQ音乐去和各大音乐公司购买版权,那么就肯定有些歌根本找不到。当然,我可以去别处下载,然后上传到公众号文章,但那是侵权,别人和我打官司一打一个准。于是,我只能去找歌曲的版权所有人接洽,单独付钱签协议去购买使用权。这样的事我做过两次,一次是找到了小河老师,买到了歌曲;另一次是找到了万能青年旅店,但到现在还没回我E-mail。
为什么会那么麻烦?因为我买的不是磁带,不是CD,它就根本不是实物,而是一首歌的电子拷贝。严格说起来,我也不是购买电子拷贝,一个MP3文件,而是购买了某一首歌在我公众号里的播放权---音乐家允许我在一篇文章里使用这首歌,允许我的读者点开欣赏。同样的,一张数字绘画,一段视频,一段音频,都存在相同的问题,我得一家家去找,一家家去谈,根本没有什么简单快捷的授权方式。
未来类似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实物只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许多人整天呆在网上的时间远比呆在现实生活中的时间长,虚拟物品,或者说数字产品,也会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比重还会不断增加。过去只有游戏人物和游戏道具,现在每个人可能都在种数字树,捐赠数字步数,收藏数字绘画和音乐。
从拥有某件东西的角度去考虑,它有一个小众形态叫做收藏。收藏古董,收藏艺术品,目的都是为了拥有和交换。你可以去买一张油画,把它带回家,挂在墙上欣赏,或者锁进保险箱保管。但是,如果你是一个数字绘画爱好者,你买了一张数字艺术家的画作,那就是一个电子文件,你把它挂在哪里呢?你如何证明你拥有了它?或者我们说,这时候所谓的“拥有”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认识一位画家,叫做夏阿。他用触控板在电脑上绘画,很受网友的喜爱。但是他和网友之间存在着一个永恒的战争:每次都有新来的人问他,哪里才能买得到“原作”?问题是他就根本没有原作,即便是他本人在网上张贴的画作,也只是作品的数字拷贝而已。并不存在一张真实的画,画在画布上,安装了画框,可以让人摸到,可以让人带回家里。而网友默认买画就是要买一张真实的画,并不认为一张图片是画,他们没有办法“拥有”一张图片。
现在,这样的情况发生了一点改变。主要是因为NFT技术的出现,简单说起来,它相当于给了每一件数字作品一个独一无二的编号,永远放在网上,永远不可篡改。还是那个夏阿,还是他的一张画,他放出了10个拷贝,分别有10个人购买。这10个人所拥有的,分别是一串编号,编号彼此不同,表示他们手头拥有的是一张独一无二的画作。就这样,数字拷贝之间不再是相同的,每个数字拷贝都是独立的。如果这10个人拿着画再次交易,最后可能这10张一模一样的画分别拥有不同的价格。
这样看起来,NFT技术使得数字艺术拥有了价值,可以完成收藏、交易这样的事情,算是促进了数字艺术市场和收藏市场的发展。可在我看来,有趣的地方并不仅仅体现在这种促进作用上,而是NFT可能改变人们对艺术品的根本看法。
在过去,艺术品一定需要某个处所。无论是私人客厅,还是画展展厅,还是美术馆墙壁,都需要在那里陈列,只有部分人可以观赏,绝大部分的人因为地理和经济上的原因,是没有办法看到原作和真迹的。换句话来说,你拥有了某件作品,你也就拥有了让人看的权力。买一张梵高的《向日葵》锁在自家阁楼里,那么全世界的人从此就再也无法看见它。但是NFT技术改变了这种局面,你购买了一张数字绘画的《向日葵》,这张画在网上一经发布,就会到处传播,你没有办法控制这一点。你拥有了一张数字拷贝,但是全世界的网友依然可以在网上看到这张画。NFT改变了艺术品的陈列方式。
与此同时,所谓的“拥有”又变成了怎样一个概念呢?你不再拥有一个具体的实物,你甚至也不能占有某个数字拷贝,你所得到的是一串编号,你能展示给亲朋好友的也只是这串编号,证明你是它唯一的所有者。这两点相结合,NFT带来的变化其实是把整个网络世界变成了公共展厅,把网络世界里的一些文件和它的拷贝区分开来,并且标注为某个人所有。在我看来,NFT所带来的技术变革,可能远远不如它带来的观念变革大。什么是艺术品,什么是拥有,什么是展示,NFT重新给出了定义,而且人们已经开始接受这种变化,乐此不疲地把万物都NFT化。
当艺术品收藏这个小众领域开始发生改变,未来可能会波及到其他的数字产品。回到今天文章的开头,购买一首歌的数字版权使用权都是一件如此麻烦的事情。我曾经寄希望于新兴的版权平台,可以在上面方便地购买数字产品的使用权。但是,因为拷贝和拷贝之间没有任何不同,可能在版权方看来,这种授权平台只是增加了盗版的可能,甚至为盗版提供了便利。现在,随着NFT的出现,事情似乎又有了转机。
任何创作者在网上放出自己的作品,由于有了NFT的加持,我所买到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拷贝。可以追溯,可以确认。同时,我还可以参与到转卖的过程中去,可以从中获利。NFT的技术也保证了每一次交易里,创作者依然可以从中收取部分费用。单凭这一点就比现在的交易模式强,一个画家的画作出售之后,后续无论交易多少次,金额达到多高,都和他没有一毛钱关系。画家死于清贫,死后画作价格上涨无数倍,这样的事情历史上多次发生过。但是在未来的世界里,这样的事情可能会彻底消失,因为一副画作如果广受欢迎,在人们手头不断交易,那么画家可以因此而获得源源不断的收益。
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就不再需要购买一首歌的使用权,而是直接购买数字版权。虽然全世界的网友都可以在自己的电脑上听这首歌,但是在我的微信公众号里,当我贴出这首歌的时候,我可以在下面贴上我的数字编号,骄傲地证明我购买了这首歌,我拥有它独一无二的拷贝,我是它的所有者。而绝大部分人只是在音乐网站上听站方购买的某个拷贝,不曾真的拥有过。或者,又根本拿不出数字编号,证明这不是一首盗版音乐。
也许现在畅想未来还为时过早,也许NFT的热潮也只是和网络上所有的风潮一样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不过,现实的改变总是要晚于观念的改变。我觉得对NFT可以稍微看远一点,原因就在于它正在悄然改变人们的观念。当人们重新思考什么是艺术品,什么是数字作品,什么是未来的拥有,什么是真正的展示时,变化可能会悄然到来。我也承认,目前看NFT会觉得这个想法有些匪夷所思,甚至有点愚蠢,像是皇帝的新衣。可是,如果把时间拉长,从50年乃至100年的时间尺度上来看,每一个时代当下的人对事物的判断,在未来回顾的时候,不也有许多都显得相当短视和愚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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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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