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金融科技领域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代表观点
移动支付网讯:2021年全国两会进行时,截至目前,在金融科技领域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代表观点,不妨来看看。
加快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
针对支付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完善支付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研究修订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银行账户等管理制度。强化对大型支付机构的监管,推动回归支付本源,强化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征求意见稿参考了许多现行对金融机构的做法。
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日前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若能在数字人民币发展中发挥作用,会有助其争取国际话语权,但香港目前仍未着手与内地就数字人民币建立对接机制,宜加快相关的筹备工作。
他建议陆续将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展到大湾区城市,并进一步用于跨境理财通产品的交易,透过实现数字货币的跨境使用,促进大湾区的资金流动。他认为,数字人民币若能运用在跨境理财通产品,并通过香港建立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所需的对接机制,有助提升日后数字人民币在国际的竞争力。
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建议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建议,应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框架下,推进国际法定数字货币和跨境数字支付协调机制构建,引领参与各方的多样化、多维度合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提供完善的国际规则保障。
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及建议
上海作为我国金融中心,但与全球顶级国际金融中心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国际化程度、定价权和辐射力等方面。探索金融科技发展,将成为缩小差距的重要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表示,将持续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做好总行金融科技相关基础设施落户上海相关工作。在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的基础上,对应用成果进行复制推广,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建议,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应注重“抓顶层、重普惠、防风险”。
“抓顶层”,从法律层面确定数字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重普惠”,试点不能“重城市轻农村”,要重视跨越老年人群体的“数字鸿沟”。“防风险”,在试点中应加大安全性研究和投入,以确保数字人民币全生命周期安全。
不得向在校学生发放网络贷款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提交了《关于加大网络贷款监管整治力度的建议》。
在建议中,李君表示随着小额借贷转到线上和网贷平台的产生,越来越多的人在知情或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享受到了网络借贷服务。网络借贷存在申请门槛低、准入条件简单、计息方式不规范以及非法催款等非常明显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一系列网贷事件,导致了很多家庭悲剧和社会矛盾。
对此,他建议网络贷款机构不得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禁止给在校学生办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关超前消费的金融服务。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不良网络借贷的监管力度,比如要求任何网络贷款机构不得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
不知道这里的网络“贷款机构”是否包含也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网络贷款以及信用卡相关服务。事实上,几年前就有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大学校园提供服务,希望以此来满足学生群体日益旺盛的金融需求,比如不少商业银行均有推出校园版信用卡。毕竟正规的金融机构,总比五花八门的非正规网络借贷平台靠谱。
信用卡卡面应印上“理性消费”字样
尽管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信用卡普及率并不高,但信用卡越来越成为国民消费支付的重要工具之一也是不争的事实。《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目前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46亿张,同比增长8.78%。在快速发展的信用卡市场中,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谷振春认为,信用卡还款利息和手续费都较高,尤其是在分期成本和计息方式等方面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质疑,也导致了部分消费者存在逾期问题,信用卡业务风险隐患增加。
谷振春表示,信用卡宣传主要以吸引办卡为主,缺少还款风险提示,持卡人对还款规则了解不彻底,导致实际还款时与信用卡宣传的优惠还存在较大差距,容易因此给个人信用和金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为此,谷振春提出应加强信用卡还款风险提示。比如让持卡人对金融产品充分了解并有能力选择,加强信用卡计息方式宣传和风险提示,可以在卡片显眼处印有“理性消费、信用联网、避免逾期”等字样。在办卡之前,银行充分告知持卡人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可产生的最高罚息额,尽量避免持卡人因为不熟悉产品的情况而陷入债务危机。
谷振春还建议,银行应降低信用卡还款利率,让渡于消费者。同时也应严格控制信用卡发放,减少银行金融资产流失。各监管机构和银行自身应加强信用卡发卡监管,不可盲目为了业务业绩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通过升级技术手段防止虚假身份信息申领信用卡。
将金融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写进《民法典》
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金融科技主要是指由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带动,对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服务业务供给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服务等。金融科技旨在通过利用各类科技手段创新传统金融行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升效率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科技高速发展的现状下,我们似乎更关心创新业务本身。
然而有创新有应用,比如涉及到专利、产权、成果保护等,但这个话题此前却鲜有关注。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围绕金融领域提出了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所应给予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展望“十四五”时期,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势必将成为未来的高频热词。李宗胜认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势必需要依托数字基础设施和海量数据作为支撑。但是从现阶段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及成果转换来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虽然大数据的法律保障机制在加强,但是围绕大数据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尚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将更规范的成果转化路径写进《民法典》。
促进金融数据的安全保护与开放利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崔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金融行业依托数据管理带来的业务价值已逐渐凸显,数据要素将成为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和关键支撑力。她表示将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推进金融数据治理建设与资源共享的建议》,加快推进金融数据安全使用与资源共享利用。
崔瑜认为一是要建立完善行业数据协同治理的规范。二要强化数据处理主体监督、落实金融科技监管。三要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探索金融数据共享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和规范,促进金融数据的安全保护与开放利用。
推进人脸识别生物信息专项立法工作
2021年全国两会前夕,民革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规范人脸识别信息采集,保障公民权益的提案》。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
一、推进人脸识别生物信息专项立法工作。
二、为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生活场景应用层面设立行政管理职责。
三、集中整治不规范和非法安装人脸识别摄录采集活动。
四、清理电子政务平台过度依赖人脸识别数据的安全漏洞。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锋建议设立国家“数据银行”,加强对人脸、指纹等唯一性不可再生的关键数据的管控。
科技金融业务纳入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在今年参加两会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效能的提案》指出,银行绩效考核有待改进。韩沂表示,目前没有对银行科技金融业务进行专门考核,银行缺乏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动力。总分行对科技支行或科技专营机构差异化考核程度不明显,导致银行科技金融专业化水平不高。
因此他建议优化绩效考核,建议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将科技金融业务纳入其管理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范围,同时推动银行优化内部绩效考核设置。
韩沂举例表示,可对科技金融事业部或科技支行绩效考核以三年或五年为一个周期,不考核无关业务指标,突出考核科技企业、私募股权投资(PE)和风险投资(VC)开户情况、投资基金存托管情况、科技贷款与表外授信情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等;科技客户、信贷、产品运用在考核中不低于50%,其他不高于50%,三年内允许亏损并对科技金融从业人员进行薪酬保护,不低于同级别行内人员收入;科技金融从业人员考核、招聘由事业部或支行自定,报总分行报备,制定科技金融从业人员专门晋升通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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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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