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报告:仅约40个国家被允许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各国都在快速布局央行数字货币(CBD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从各种调查中得知,越来越多的央行在推行官方数字货币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IMF同时也发现,全球近80%的央行要么在现有法律下不允许发行数字货币,要么法律框架不明确。
IMF在研究审查了174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的央行法律后指出,只有大约40个成员国被合法允许发行数字货币。IM强调道,如果一个国家发行数字货币,那么辖区内的每个人都必须能够方便地访问该支付系统,这可能会对金融基础设施构成一定的挑战。
不仅仅是法律条文
对于央行来说,任何货币的发行都是一种债务形式,因此必须有坚实的基础,以避免金融机构面临法律、金融和声誉风险。归根结底,这是为了确保一项重大且可能引发争议的创新符合央行的职责。否则,就会面临潜在的政治和法律挑战。
当前,很多人会疑惑,如果发行货币是任何央行最基本的功能,那么为什么数字货币形式会如此不同呢?原因则需要详细分析各央行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不同数字工具设计的含义。
发行数字货币的理由
为了在法律上具有货币资格,该国的必须将付款方式视为货币,并以其官方货币单位计价。一种货币通常享有法定货币地位,这意味着债务人可以通过将其转让给债权人来偿还债务。
因此,法定货币的地位通常只给予那些容易被大多数人接受和使用的支付手段。这就是为什么纸币和硬币是最常见的货币形式。
要使用数字货币,必须首先建立起数字基础设施——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网络连接。但政府不能强迫其公民拥有货币,因此赋予央行数字工具法定货币地位可能具有挑战性。如果没有法定货币的称号,获得完全的货币地位可能同样具有挑战性。尽管如此,发达经济体中广泛使用的许多支付手段既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货币(如商业纸币)。
未知的世界?
数字货币可以有不同的形式。IMF的分析集中在各中央银行正在考虑的主要概念的法律含义。例如,它将是“基于账户的”或“基于代币的”。“第一种方法是将央行账簿上当前账户的余额数字化;而第二种是指设计一种新的数字代币,不与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持有的现有账户相连。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是古老传统和未知世界之间的区别。第一种模式与中央银行本身一样古老,它是17世纪早期由被认为是现代中央银行前身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发展起来的,并在大多数国家的公法和私法下的法律地位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理解。相比之下,数字货币的历史很短,法律地位也不明确。一些央行被允许发行任何类型的货币(可能包括数字形式),而大多数央行(61%)仅限于纸币和硬币。
一个重要的设计功能是数字货币是仅在批发级别,由金融机构使用还是可以为公众使用。IMF表示,与零售银行业一样,允许私人公民账户将是对中央银行组织方式的重大转变,并需要进行重大法律修改。在IMF的调查样本中,目前只有10家央行被允许这样做。
极具挑战性
CBDC的设计特征和其他设计特征的重叠可能会造成非常复杂的法律挑战,并很可能影响每个金融当局做出的决定。
“创建央行数字货币将引发许多其他领域的法律问题,包括税收、财产和破产法、支付体系、隐私和数据保护等,最根本还是在于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如果要让CBDC发展成为‘货币演变的下一个里程碑’,其需要强大的法律基础,以确保平稳融入金融体系,确保可信度,并得到各国公民和经济机构的广泛接受。”IMF最后指出。
微信掃描關注公眾號,及時掌握新動向
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