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燕西:全球监管是否有利于比特币?解读欧洲央行行长对比特币的观点
根据路透社的报道,在最近的一次线上会议上,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达了她对比特币的观点。本文对她的这些观点进行一些解析并对全球金融监管机构在比特币和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政策方面作出一些预测。
比特币是一个资产
拉加德认为比特币是一个高度投机的资产,不是一种货币。这样的一个陈述表明她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资产,尽管它具有高度的投机性。这样的一个观点同样表明,欧洲的金融监管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资产,而不是一个需要完全禁止的工具,更没有称之为“老鼠药的平方”(巴菲特,2018)。但是它具有高度的投机性,同时它又被用来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业务以及被用来作为洗钱的工具。因此,比特币需要受到监管。
对比特币的监管是需要全球金融机构的合作
拉加德认为对比特币的监管需要全球金融机构的多边合作。如果全球的监管方面有一个监管漏洞,那么比特币就会一定利用这个监管漏洞。所以对比特币的监管必须是全球金融机构的合作。这种合作实施的途径有可能是从G7开始,然后到G20国家,然后再进一步地推而广之。目前FATF工作小组正在这个方面起着推进作用。
拉加德的这个观点是正确的。比特币在全球范围内运行,任何个人和机构都可以随意的加入和离开,并且在这个网络上同其它的地址进行比特币的转账交易。它因此不受到任何国家边界和法规的限制。所以对于比特币的有效监管,必须是全球的监管机构合作才能完成。
拉加德的这个观点应该也是全球金融监管机构的普遍的共识。在2020年12月的G7会议上,七国集团的中央银行和金融部长已经表达出需要对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最近英国的金融监管再次提出加密数字货币是高度投机性的资产。美国市场中一些主要的金融机构的研究观点也同样认为比特币是高度投机的产品。譬如富国银行的研究观点就是认为比特币是高度投机性的产品。又譬如美国银行的研究观点甚至提出比特币是所有泡沫之母。主流金融机构以及一些金融监管机构在此方面的观点表明金融监管一定会采取更多的措施来对比特币进行监管。
对比特币的全球监管是对比特币的利好
比特币的设计初衷是用来同现有的法币系统进行竞争。因此它的基本特性是不受监管,任何用户都可以随意加入,离开和使用。比特币发展到今天,它的价值储存和价值转移的属性越来越被应用。这些应用既发生在一些金融监管地区中由金融主流机构购买获得,也有在其它的一些地区用于避免美元制裁而在国家之间的贸易交易。由于比特币的使用还没有完全在监管之下,因此市场中的绝大部分资金无法进入比特币。这是因为这些资金的运作都必须满足当地的监管要求。所以尽管比特币受到市场的欢迎,其市值也在不断的升高,但是市场中的机构管理的资金中的大部分依然无法进入其中。另外,比特币的目前的高度投机的属性同样也是阻碍机构持有比特币的一个主要原因。对于管理大量资金的机构来说,它们对稳定性的看重要远远超过对潜在收益的看重。如果比特币被置在金融监管之下,它的目前的高度的投机属性一定会受到遏制。这就会非常有利于机构掌握的资金进入比特币。因此,对比特币的持有者来说,全球金融监管对比特币是利好消息。
对比特币的全球监管同样是有利于加密数字金融的发展
如果全球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合作,共同制定对比特币的监管政策,那么这些政策的覆盖范围一定不会只限于比特币,而会进一步扩大覆盖到加密数字资产领域。这是因为加密数字金融的发展同样具有非常强的国际属性。在区块链上开发生成流通的数字金融产品不受国界的限制,它的流动性一定是跨监管领域的。所以各地的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合作来制定共同的监管政策。
目前市场中正在发展的稳定币以及预期的此方面的更快的发展会更加推进加密数字资产的发展。这是因为稳定币的发展一定会带动底层区块链底层的发展,会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在这些新型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之上,一定会开展各种金融活动。这样的市场基础设施以及其上的金融活动是可以跨越国界完成的。因此它一定会要求各地的金融监管合作来监管这样的金融活动。所以我相信在全球金融监管合作制定对于比特币的监管政策的同时,也会制定相应的对加密数字资产发展的监管政策。实际上此方面的活动已经开始,拉加德提到的FATF工作组的运作就是此方面的全球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显然,比特币目前的发展正在推动全球金融监管加快此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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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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