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恩艳:区块链是矛 监管是盾 矛盾一起发展盾要先行

金色财经 閱讀 23471 2020-10-1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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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越加成熟,区块链所带来的风险也愈加受到重视,目前区块链技术已在金融等领域率先应用起来,但其洗钱风险也因区块链逐步放大。如何防范区块链行业的洗钱风险,成为监管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

2020年9月22日,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洗钱标准讨论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区块链分会作为主办单位协同多家机构对《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洗钱一般性要求》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最终达成下一步成立“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洗钱技术联盟”的共识。

对此,9月29日,金色财经邀请到天德科技联合创始人兼CEO邓恩艳、《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洗钱标准》起草小组副组长宋爱陆、北航数字社会与区块链实验室主任蔡维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金融与互联网法律事务部主任王风和、火链科技高级研究员卢军做客「金色相对论」直播间,讨论分享了国家在区块链领域开展的反洗钱专项举措!

为了便于更清晰的理解每位嘉宾的观点,金色财经特对每位嘉宾在直播过程中的分享做了整理,以下为天德科技联合创始人兼CEO邓恩艳的分享。

邓恩艳:区块链是矛 监管是盾 矛盾一起发展盾要先行

王瑜琨:我们有请嘉宾邓恩艳,邓恩艳是天德科技联合创始人兼CEO,北航数字社会与区块链实验室顾问、中国区块链生态联盟副理事长,山东省互联网金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研究所所长、美国亚利桑那教育科学协会总经理。拥有多项区块链发明专利,参与多个区块链标准制定,曾在美国四家银行(US Bank,Wells Fargo Bank等)任职。

王瑜琨:相比当前已有的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如韩国、新加坡、英国、欧盟等,我国的区块链行业反洗钱有哪些不足和优势?如何弥补现阶段的不足?

邓恩艳:新型的数字资产及数字货币反洗钱监管是传统反洗钱监管和数字反洗钱监管的一个结合。刚才问题中提到,韩国、新加坡、英国、欧盟等国家在区块链反洗钱行业里面都做了很多的尝试,例如韩国曾经有几次支持ICO,后来关闭所有交易所,然后又支持,然后又监管,这几次的反复也引出了一些混乱。今年3月5日,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了特金法,全称叫做《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与使用的相关法律》,这个报告一出就引起了业界的一些反应,例如隐私相关的问题如何解决。

新加坡曾经一度认为ICO是被认可的,然后造成众多项目在新加坡注册基金会有限公司,而后项目破发甚至归零,这些不是我国学习的地方。但在反洗钱方面,新加坡一直做的非常好。

英国是一个值得学习的国家,它的中心是首都伦敦,伦敦的中心是金融城,我们曾多次拜访过金融城的首席经济学家并一起探讨区块链,他是非常保守的,整个英国其实都非常保守。英国在反洗钱上做的也非常好,它的特点是监管科技、合规科技以及金融科技并行。举例来说,我们这几年经常听到P2P爆雷,但在英国P2P不但没有暴雷,反而仍然有序的在进行。在数字货币领域,英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并且通过了第一家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申请。

反观我国,还没有看到科技在新型反洗钱上的重大发展和影响,这方面仍有不足,而如何弥补现阶段的不足,个人认为要学习FATF技术服务公司所出台的反洗钱标准和系统设计,这个非常重要。很多人对FATF比较熟悉,因为它做了很多经济制裁的一些行动,2020年6月30日,它实施了不加入监管平台就被列入黑名单的措施。

王瑜琨:数字经济时代,洗钱犯罪越来越专业化,洗钱团伙交易的渠道和手段也更加隐蔽,打破不同机构间的数据壁垒成为必要,所以这其中如何有效实施反洗钱并能保护各机构隐私?

邓恩艳:黑对黑,白对白,双方交火,这个交火是非常激烈的。我们知道的黑与黑和白与白,如果那些在监管中被监管的算作白的话,那地下的就算是黑的,所以我们现在出台的一些反洗钱的规矩和制裁的是针对白的,他们只有拿到牌照才可以经营,然后上报所有标准,包括所规定的个人信息、企业信息、钱包信息等等,这些是白的。

那对黑又如何呢?在这我想分享一个报告,这个报告是2020年3月12日海外机构发布的一份公开的报告,报告罗列了两个国家多个银行多个数字货币的洗钱名录。这个洗钱名录展示了几个账户通过非常多的账户以及多个银行最终又到达几个账户,中间错综复杂。这是一个地下组织利用数字货币洗钱的案例,涉及资产价值达到3450万美金。从这份报告中我们看到,在不被监管的地下交易,其实监管方可以查的非常清楚,另外监管方可以做到实时的监管,实时的数据追踪。所以,现在的监管科技在海外已经发展的非常好了。

最近很多人一直在提隐私与反洗钱的关系,我们知道区块链有一个特性,就是可用不可看,就像现在的一些虚拟银行、开放银行这些规矩,在欧美是OpenBanking,它们会保护账户隐私。

王瑜琨:区块链行业既是受监管的对象,同时也可以被监管所用,那么现阶段的金融科技可以在反洗钱监管中起到哪些作用?

邓恩艳:区块链是双刃剑!但矛和盾一起发展,盾需要先行。

区块链是一个监管的利器,但是否要用到一个恰到好处的范围内很重要,比如区块链沙盒,通过区块链沙盒做测试,我们要考虑测试做到什么程度?因为管得太严会放不开,管的不够严又怕乱,所以一直处在探讨之中。

前一段有过一些项目,他们宣称是“国家队”,但后来才知道那是一个空链,即这些项目没有链,但在一些测试单位通过了测试,而且还做出了很漂亮的报告,这就显示出我们的监管科技做的不到位。像我们有个监管沙盒,将开源的以及不开源的区块链都放在一个数据库里面,做了13个纬度包括相似度的比较,这些资料通过大数据系统进行分析,进而知道每条链的详细信息,包括每一个区块链的开源版本,它的贡献者都有谁。

区块链要应用在反洗钱的监管中,现在的需求需要金融科技分布式处理,不能再是中心化的处理。美国CFTC前领导被称为Crystal Dad,他非常支持数字货币,现在他是数字美元的项目主席,他认为现在有一些金融科技已经超过100年没有改变了,太旧了,不能忍受这么旧的技术。

在科技和数据分析面前,很多事情都是公开的,大家看了之后都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对于反洗钱无非是钱从哪里发出,它途径了哪些银行,最后它的目的地在哪里?使用的目的是什么?是谁拿到了钱?对于钱的追踪,现在的技术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区块链的可用不可看的特点增加了很多的隐私保护,同时又达到了反洗钱的目标,是非常有效的反洗钱工具,我们大家要共同努力,一起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反洗钱场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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