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钞金融司法区块链协同平台:探索发挥社会多主体的力量和价值
8月11日晚,由中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主办的公元小学X络谱沙龙举行了第四期线上活动——《络谱与金融司法协同平台》。
中钞金融司法区块链协同平台基于络谱平台打造,整合各类司法资源、社会机构资源,提供了一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机构信贷全流程管理解决方案。该平台获批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六部委金融科技试点项目。
在此沙龙上,中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络谱产品经理傅意宸带来主题演讲《络谱与金融司法协同平台》。随后,沙龙就“区块链在金融司法尤其司法领域现状”、“区块链实践领域应用畅想”进行主题讨论。以下内容根据直播整理。
一、建设背景
1,业务概述
19年底中国人均GDP正式迈进一万美元大关,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进行转变,个人消费代替出口和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消费信贷市场正展现出惊人的潜力,对推动消费需求增长、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以及服务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进步,社会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各金融机构均纷纷布局个人线上信贷业务,“线上”有望成为消费信贷重要的增长极。
2,需求痛点
在业务体量的不断增长下,随之而来的是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而处置这些坏账又存在着诸多困难。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是传统线下诉讼流程繁琐,成本高昂;二是线上业务开展的证据采集问题,“自采自证”缺乏公正力;三是坏账的处置周期长,坏账的处置效率低。
对于司法机构来说:银行贷款业务线上化后的证据信息可信度问题;互联网法院、在线仲裁的兴起,与银行线上业务开展结合度低;传统司法处置效率跟不上现代金融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脚步。
3,政策导向
鉴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互联网法院改革,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着力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同时,最高法对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尤其是电子证据、身份认证、数据安全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因此各地也在大力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推动司法和金融深度融合,推进金融司法协同治理工作,高效解决金融借贷纠纷,切实形成规范有序的金融运行体系、依法高效的金融矛盾化解体系和有效管用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二、方案介绍
1,设计思路
整个系统核心问题是线上处置,从证据的保存、证据的形式、证据的处理流程都可以适应司法的需求。
在处理证据时,平台与业务系统衔接,将整个业务的过程的关键证据进行存证,并登记到络谱平台。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证据平台,可以提供数字证据的背书。
当然如果业务方希望更加具有权威性的证据,可以在业务中引入公证处,为每个证据背书,出具相关的公证书。
在业务出现违约时,资方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司法途径来进行处理,例如选择支付令,或者网上诉讼。一旦将这些数据提交后端司法裁定系统后,就进入司法处理的环节,后续的诉讼、裁决、执行依赖于司法部门的处理。
2,方案介绍
银行存证系统在设计中考虑银行现有业务系统的设计,便于已有业务系统方便对接。
在系统架构中为以后功能扩展,业务新需求的实现,留有充分的余量。管理端系统负责银行接入、智能合约管理等基础管理服务,同时协调银行存证系统和法律服务端的业务协作。
络谱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身份、信息存证和授时存证服务。系统各层的功能组件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灵活配置和部署,实现高可靠性、稳定性和扩展性。
3,关键技术
司法效力
实现金融机构数字化、标准化的信息存证、取证、验证,部分简化证据有效性认证流程,提高取证、质证的效率;
通过区块链保证时间有效性和无法篡改性,法律服务机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区块链存证的数据原文摘要(哈希)比对,确保证据未篡改。
数据安全
银行只需将数据原文摘要(哈希)进行区块链存证,通过区块链保证时间有效性和无法篡改性,数据原文仍存储在银行内网,外部不可直接访问,确保银行存证系统的安全性。
平台扩展
物理架构的可扩展性是为了满足基于区块链的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和银行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系统架构需要能够满足高可扩展性的要求,此处可扩展性有两个层面的含义:
首先是性能的可扩展性,能够通过简单的技术(如集群技术等)提高系统的性能;
其次是功能的可扩展性,可以很容易地添加新的业务功能,或者通过配置、组合现有的业务功能提供新的应用服务。
技术可靠
技术架构的可靠性得到很大提高,银行需要不间断的服务,因此在架构设计中必须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系统的可靠性,主要采用了负责均衡多活机制,横向可扩容以及队列机制。
4,方案优势
金融级安全隐私性能
技术和业务架构上的数据安全性,作为银行金融应用,我们始终把客户数据和隐私保护放在系统建设的第一位。从客户数据的安全,上链数据安全以及网络隔离方面做了技术优化,保证了安全性。
定制化存证设计
在数据对接层面,金融机构可自定义数据字段写入内容、写入格式,可自建业务模板,在保证法律服务机构、司法审判机关可受理的前提下,系统兼顾通用性与定制性。
三、方案价值
1,适用场景
本方案涵盖了现金贷、网络小贷、中小企业融资、融资租赁、信托和金融租赁等多种业务场景,尤其是通过手机银行等移动端的银行个人客户的贷款类业务:用户人数多,金额较小,违约率较高。
2,方案价值
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产品化
针对银行线上开展的不良贷款处置定制化协同业务流程,业务数据模板定制化,能够快速接入银行的不同业务,且支持图形化简易操作,业务人员快速上手。
线上业务开展数据可信化
基于络谱的数据存证,利用区块链数据难以篡改、可追根溯源,存证系统在银行内网部署,保证银行数据安全,符合银行信息安全要求。
司法处置协同开展高效化
存证应用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最大程度降低银行业务系统改造,同时对接司法多元化处置服务,与司法业务协同线上处理,提升业务开展效率。
主题讨论
主题讨论一
区块链在金融司法尤其司法领域现状
司法领域其实对区块链的应用并不陌生,从2018年起就陆续有基于区块链进行证据认定的裁判案例,各地方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等也都陆续展现出包容和开放的心态对待区块链这一创新技术。而且除了初期简单的作为电子证据形式予以认定,也逐步地尝试更多地和裁判程序流程、业务管理更深度的结合。比如在2018年9月,杭州就有两家法院先后又实现了全国首个:杭州江干法院在破产案件管理中首次将区块链投票应用在债权人大会中,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全国首个司法区块链系统。
各地方积极探索实践的同时,最高院周强院长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建成全国司法区块链平台。
另外最高院信息处也通过《司法区块链技术要求》《司法区块链管理规范》等规范法院数据上链。按照最高院披露的数据,截至2020年5月,全国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已建立32个节点,上链业务贯穿互联网和专网。互联网方面,已实现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证据交换与质证等诉讼服务1265万条数据上链。专网方面,电子卷宗、电子档案、证据材料、执行失信信息等上链业务数据量达4亿多条。
金融机构方面,通过区块链进行业务管理尤其信贷风控管理的意识也在增强,尤其处置不良方式具备司法处置可能性也会在不同程度助力他们业务创新,推出不同的金融产品,期待并且也热诚欢迎司法机构能够批量地、多元地、智能地进行解纷出清。
不过总体上说,金融机构因为强监管、金融安全稳定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处置方式相对还比较倾向依赖传统诉讼方式,尤其海量的在线业务,如果都涌到司法机构,无疑都会增加司法处置负担。以法院为例,即使再智能、再数字化,仍然还是会需要法官人工介入的情形,对尤其事实性、实体性问题进行认定和法律释明,还有执行阶段。如果前期案件立案导入的时候直接海量放开,后续对司法机构的办案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再加上实际争议解决能力的边界,尤其涉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也需要时间周期性。
所以我们在致力基于区块链的金融司法协同的过程中,除了潜心底层基础平台搭建,细致完善每一个要素、合理化产品设计,同时也跟多家司法机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友好沟通,通过同力协助、共同引导,以期逐渐形成倒三角式的解纷模型,以司法权威和强制力为保障,探索发挥社会多主体的力量和价值,真正实现多元纠纷化解。
主题讨论二
区块链实践领域应用畅想
在未来,区块链技术真正的突破应该是在应用层面。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的存储的特性,未来会有很多文件存储服务可以依赖于区块链来完成。数字身份将会大规模构建在区块链之上。当数字身份成功在区块链涌现出来后,那整个世界的商业场景将会被区块链重构。
未来,区块链会更加深入地进入金融领域、社会公证、智能化领域(区块链3.0),包括了身份认证、公证、仲裁、审计、域名、物流、医疗、邮件、签证、投票等。当前,区块链技术已经被世界认可,发展已经成为了必然一种趋势。伴随而来的是更多人的关注,“未来10年,是新技术融合到传统行业的方方面面,是人类社会天翻地覆的10年,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身处哪里,我们所有每个人都会是这场大变革的一部分。”
同时,也有与会嘉宾表达了她的畅想。目前区块链从技术准备期逐步过渡至应用探索期,除了探索区块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融合创新,还加速了区块链在各行各业如金融、政务、物流、医疗等领域的应用。总的来说,区块链核心技术基本都还处于萌芽期。
目前看来,区块链的场景主要分为存证、证明、资产和流转,存证主要解决数据的可信性,证明解决的是身份可信和授权,资产就是将线下实体资产转为数字资产,流转包括了存证证明、身份授权证明、资产交易等。正向来看,这四个场景的组合可以覆盖大部分领域的业务,反向来看,若是将各个领域融入这四个场景,我们可以想象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性: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还给用户,实现各方授权互通;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交易十分便利;有形资产都可以转化为数字资产在线上交易,以及其他等等。
本期分享到此结束,敬请期待下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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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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