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自媒体侵权案原告胜诉,区块链存证服务初露锋芒

耳朵财经 閱讀 11305 2020-6-30 09:52
分享至
微信掃一掃,打開網頁後點擊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鈕

6月28日15:30分,业界首例自媒体内容侵权线上诉讼案件正式开庭,由广州互联网法院线上执行。

本次案件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侵权场景为自媒体平台企鹅号。

诉讼参与对象为原告广州瑞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捷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广州互联网法院组织审判。

/1/案件来龙去脉

据庭审信息显示,2020年6月,王磊以“蜀山笔侠”的笔名(企鹅号ID:5250154)在企鹅号发表《皇帝命人杀了将军,将军扭头告诉同事:皇帝让我把你们全解决了》一文,共1227字,该文类型为“原创”。

原告广州瑞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该文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独家维权权利,授权期限自涉案文章在企鹅号“蜀山笔侠”发布之日起1年。

原告主张,被告深圳捷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公众号“捷声文化”发布了内容一致的同名文章。

基于以上事实,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特依《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之规定提起信息网络传播权之诉,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民事责任。

耳朵财经(ID:erduocaijing)通过查询了解到,“蜀山笔侠”在企鹅号的正式发文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22:03分。

蜀山笔侠企鹅号

而公众号“捷声文化”则于6月24日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搬运,且在文章当中对于内容来源以及作者丝毫没有提及,也并未对文章进行“原创”声明。

发文时间

未标注原创

/2/区块链存证孔武有力

反观整场庭审,对于案件判决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在于谁能证明自己为“原创”。

从原告的表现来看,原告提交了区块链存证平台“至信链”上关于文章相关信息的哈希证明,法官当场核验,被告也无异议。

据官方信息显示,至信链是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司法区块链,建立了由电子数据到电子证据的可信数据通道,为商业机构解决电子数据易篡改问题,为司法机构解决电子证据难认定问题,致力于构建至信数字生态,助力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社会建设。

耳朵财经(ID:erduocaijing)从公开信息了解到,此次侵权的场景企鹅号的主体腾讯内容开放平台为至信链的合作方,为其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存证服务。

双方合作

在这次案例中,至信链的应用场景为数字内容方向,原告提交关于文章发布时间点的哈希来证明自己发布时间更为靠前,在法律层面拿出了更为有利的证据。

存证证书

而反观被告,对于法官要求提供涉案文章更早期的证据,则不能提供。基于以上事实,法官判决被告侵权。

同时,原告主张被告删除文章并赔偿10000元侵权损失,经过法官判定,由于被告发布的内容传播量较少,开庭查询时公众号阅读量仅为88,且并未在其中加入广告,获利极低。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800元。

/3/案例简单,但对版权保护意义重大

本次庭审持续时间为一个小时左右,且原告、被告在辩论当中,也并未出现较大的分歧,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却为区块链存证服务的可行性开了一个好头。

简单的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双方主体的知名度并不是很大,也并未造成非常严重的传播后果,且证据确凿;另一方面则在于被告对于原告的文章是全部搬运,不涉及丝毫的修改,内容完全一致,所以在具体的内容方面不存在对立性的争执。

简单是简单,但是对于原创文章的保护和区块链的应用场景上,此次庭审意义重大,它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区块链存证服务的意义与价值,在区块链技术可行性的探索上迈出了一大步。

当下内容生态越发繁荣,同时侵权行为也越发猖獗。维权难、维权贵使得原创作者头疼不已,此次腾讯内容开放平台与司法区块链平台至信链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部分侵权行为,保护了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如今,利用区块链存证这股潮流也正在蔚然成风,除却腾讯内容平台利用区块链进行存证外,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媒体也在纷纷“上链”,借助区块链技术来确权。

对于原告的胜诉,欣喜之余,我们还是要认清现实。区块链技术与版权保护有着极强的包容性,但是这仅仅是基于技术本身。链并不能解决链外的现实问题,对于现实的规则、标准和监管的发展都是非常欠缺的,加之现实案例的复杂性,区块链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但不管怎样,在区块链技术与版权的结合可行性上,我们看到了希望,而这希望就是催生版权保护大变革的开始,未来可期!

文 言一

编辑 小玲儿

出品 耳朵财经

btcfans公众号

微信掃描關注公眾號,及時掌握新動向

免責聲明:
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上一篇:欧洲太平洋资本总裁:比特币今年不会接近2万美元的高位 下一篇:大放水时代,我们该如何应对?(2)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