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与瑞典监管机构发布ICO声明
暴走时评:不少国家都针对ICO和加密货币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目前,瑞典和新西兰的金融监管机构也发布了关于ICO的声明。瑞典金融监管局在声明中具体阐述了ICO可能包含的风险,希望人们在投资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则极力建议当地希望进行ICO活动的个人与企业与监管机构联系,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翻译:Ina
瑞典和新西兰的金融监管机构最近都发布了关于ICO的声明。
瑞典金融监管局(FSA)发布声明,提醒人们警惕ICO的风险
瑞典的金融监管机构发布了一项声明,概述了与ICO相关的一些风险。该文件称ICO是“以加密的方式发行新代币或其他形式数字资产的活动”。
FSA把ICO比作“草根”融资活动,称“ICO的目的在于通过公众融资,发展一个业务创意,与草根融资没有区别。”FSA的这份文件强调了其所担心的五大方面:
“没有权利”——FSA称“大部分ICO都未受监管”,“没有得到权威机构的管理,因此导致消费者保护的欠缺”。FSA警告说,“没人能保证所推出的代币或加密货币确实会给予所有者任何权利(包括向发行方索赔的权利)”。
“没有市场估价”——FSA称“通常不会要求新的数字资产的价格与真实的市场价值匹配”,发行方“没有义务允许任何独立方评估数字资产”。
“没有进入二级市场的确切渠道”——FSA警告说,一旦“数字资产被分配出去后,并不一定有人将其购回”。
“没有信息要求”——FSA强调缺乏“命令ICO发起方提供所有重要信息的要求”,也没人要求将这些信息“同时提供给所有投资者”。
“投资欺诈风险”——FSA警告说,“最近ICO数量和价值的快速增长会吸引那些没有兴趣完成任何项目但只是希望敛财的开发者。”
新西兰金融监管机构最近提到ICO
新西兰的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最近发表声明,希望鼓励ICO和加密货币行业内的实体与监管机构就其法律义务进行磋商。
FMA“极力鼓励任何考虑通过ICO发行代币的企业在开发阶段尽早与我们接洽”。该机构称:
“ICO的具体特征和经济实质会决定它是否属于金融产品——是否受监管,会受到何种监管。”
FMA还为寻求提供诸如加密货币交易、钱包和经纪等服务的个人和企业发布了指南。这种供应商必须“是争议解决计划的成员,进行过金融服务供应商注册,且必须遵守《金融市场行为法》中的公平交易条款”。
FMA表示自己“想要推动负责任的创新,并确保监管制度保持关联性和敏捷性”。
作者:Samuel Haig | 编译者:Ina | 来源:news.bit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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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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