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声明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并公布辨别方法

未知來源 閱讀 32 2017-9-19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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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声明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并公布辨别方法 (1)

暴走时评:加拿大证券管理局近日发布了一则通知,指出区块链货币可能属于证券,这与之前美国及新加坡的证券监管机构的声明一致。但该通知的不同之处在于,该机构对这一新事物整体是持欢迎态度的,并公布了具体的辨别方法,给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因此,此举可能更加有利于相关企业的发展。

翻译:Ina

针对区块链代币可能属于证券这一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不再保持沉默。

距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各自就其证券法适用于代币销售发布指导意见不足一个月,加拿大也发出了包含类似信息的警告:发行人需注意,代币可能属于证券。

8月24日,加拿大证券管理局(CSA)发布了一则员工通知,其中涉及加拿大证券法会怎样适用于加密货币发行——包括初始代币销售、初始代币发行、加密货币投资基金以及交易这些产品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此外,该通知有助于澄清哪些代币在加拿大证券法规下可能被视为证券。

持欢迎态度

该通知与SEC最近的报告不同,并没有以特定的执法行动或潜在的不良行为者或欺诈者为重点。

相反,该通知向那些考虑通过代币销售筹集资金或创建加密货币投资基金的人提供了一般建议,并请这些企业联系当地证券监管机构,以讨论如何遵守加拿大证券法。

事实上,该通知所附带的发布采用了一种欢迎的语气,CSA主席Louis Morisset说道:

“加密货币发行背后的技术有潜力为企业创造新的融资机会,我们欢迎这种创新……鉴于这一新兴领域的活动日益增多,我们正在发布指导,帮助金融科技企业了解它们在适用的证券法规下需承担哪些义务。”

CSA在通知中提到了其监管“沙盒”,并表达了对金融创新的鼓励,包括加密货币的发行,它指出,“我们希望鼓励金融市场创新,推动金融科技企业的融资,同时确保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保护公平有效。”

通知还写道:

“随着加密货币变得愈发流行且不断走向主流,平衡人们对新投资机会的需求和保护投资者免受高风险或欺诈活动侵害的需要是非常重要的。为了避免代价较高的监管意外出现,我们鼓励计划发行加密货币的企业联系当地的证券监管机构以讨论遵守证券法的办法,我们欢迎数字创新,我们也认识到新的融资业务可能无法与现有证券法框架完美契合。”

实际情况调查

该通知与最近美国和新加坡关于代币销售的指导一致,并没有表示所有的加密货币发行都将自动构成证券交易,而是透露会进行实际情况调查。

CSA指出,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加拿大证券法,代币可能被视为一种证券,必须对代币发行进行单独评估,以确定它们是否在法规范围内。

至关重要的是,CSA指出,“在评估证券法是否适用时,比起形式,CSA会更注重考虑其实质。”

在多数情况下,加拿大对潜在证券的调查类似于美国证券分析。安大略省证券法(OSA)第1章对“证券”给出了冗长但非详尽的定义,其中包括“任何投资合同”。该定义可以涵盖对价值取决于特定企业未来的利润或成功的代币的购买。

在加拿大,确定投资合同是否属于证券的方式是“太平洋沿岸货币交易所”(Pacific Coin)所采取的方式,即该合同需涉及:

1. 资金投资

2. 在同一家企业

3. 有预期利润

4. 显著得益于他人的努力

在CSA发布通知之前,人们猜测加拿大当局可能会采用其他方式或者一种全新方式来对代币和加密货币发行进行分类和监管。

然而,该通知似乎表明,Pacific Ocean仍然是确定代币发行是否构成代币的关键。

如果一种工具符合Pacific Ocean测试,那么它就是投资合同,从而按照OSA第1章的规定属于证券。

如果一种代币经过Pacific Ocean测试被认定为证券,那么这种代币的发行可能被归类为证券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证券法将适用于该交易。

证券法中的注意事项

该通知还强调了以下这些注意事项:

招股说明书和交易要求:为了符合安大略证券法规,证券卖家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招股说明书,除非拥有豁免特权。

虽然CSA在通知中提到,截至通知发布之日,没有一家企业使用过招股说明书豁免权在加拿大完成加密货币发行,但它也表示,预计加密货币企业可能会享有合格投资者豁免权(要求投资者通过资产测试)或发行备忘录豁免权(执行发行人各种具体的披露义务),具体取决于各地方的证券法。

该通知还指出,应考虑到交易所上的代币证券交易和发行后情况以及对二次交易的适用限制。

注册要求:如果代币卖家通过商业目的证券交易进行业务触发测试,则卖家将被要求作为交易商注册,除非拥有交易商注册豁免权。

CSA在通知中列出了以下确定自然人或实体是否在交易证券的重要考虑因素:向广泛投资者(包括零售投资者)宣传;使用互联网,包括公共网站和讨论板,吸引大量潜在投资者;从大量投资者处筹集大笔资金。

市场要求:如果加密货币交易所提供证券工具,那么交易所可能需要遵守加拿大管理交易所的证券法,作为市场申请许可,或申请许可豁免。

CSA在通知中也指出,截至通知之日,加拿大还没有获得许可或豁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其他注意事项

该通知还建议,建立加密货币相关投资基金的金融科技企业应准备好考虑或与加拿大监管机构讨论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当投资者(预计)包括零售投资者时,企业有满足所有招股说明书披露要求的潜力。

对将使用该基金买卖代币的任何加密货币交易进行尽职调查。

正确的注册类别,其中可能包括注册为交易商、顾问和/或投资基金管理商。

基金中的加密货币和证券的估值(以及对基金估值的审计),并选择一个或多个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情境下的“托管”,包括要求相关托管者拥有关于加密货币存储的专业知识(包括“高温或低温存储管理经验,保护加密货币不被盗走的安全措施以及根据需要分离加密货币的能力”)。

观点

总的来说,该通知明确了加密货币、加密货币发行、交易所和投资基金仍然受现行加拿大证券法框架的约束。

CSA似乎表示希望与代币领域的企业进行协作和互动,以避免监管上的意外情况,同时鼓励金融创新和发展。

至于萨斯喀彻温省在9月7日省内补选后,其财政与消费者事务管理局是否会采取类似的做法,我们将拭目以待。

作者:Joshua Ashley Klayman | 编译者:Ina | 来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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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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