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央行:法律规定购买比特币违法
暴走时评:纳米比亚央行引述多个国际机构对虚拟货币的研究,并阐述国内现行法律的规定,指出国内不支持虚拟货币交易及消费支付。而且从货币性质上来说,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银行不会支持。而且当地商户也不可以提供相关支付支持,应在涉及虚拟货币的活动中予以警惕。
翻译:Annie_Xu
纳米比亚央行称,国内现行法律不允许加密货币交易所运营,非洲国家商户也许不接受其用于支付服务和商品。
在九页篇幅的意见书中,纳米比亚央行(Bank of Namibia)称比特币及其衍生加密货币对央行货币政策决策的地位产生“最低”威胁。
文件同样提到了加密货币广为人知的反洗钱威胁论,没有政府或商品支撑的货币存在这样的缺陷。此外也提到了金融体系通过其底层分布式账本技术获得利益的可能性。
文件大篇幅引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和全球政府间反洗钱机构“金融特别行动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此前的研究。其他声明中则进一步阐述了对相关国内法律的解读。
“比如纳米比亚1966年外汇管制法案(Exchange Control Act of 1966)反对在本国成立虚拟货币交易所或类似机构”。
“除了银行不承认虚拟货币在纳米比亚的法定货币地位,还不承认它是可以与当地货币兑换的外国货币。因为虚拟货币既不是央行或某种商品支撑的,也不是央行发行的”。
尽管报告承认加密货币可以通过兑换法定货币,用于外汇和其他消费支付,据称是“因为缺乏法律前提,目前银行不能支持纳米比亚进行这种活动”。
显然,甚至用比特币购物也是禁止的。
“在纳米比亚,虚拟货币不可以用于支付商品或者服务。比如,当地店铺不可以用虚拟货币进行商品和服务标价及支付。所以虚拟货币用户在处理这种货币或者将其比作电子货币(指的是电子形式的法币)的时候应当谨慎”。
作者:Marc Hochstein | 编译者:Annie_Xu | 来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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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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