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诺伊州出台新规,减轻加密货币创业公司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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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0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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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时评:伊利诺伊州金融监管机构IDFPR明确表示数字货币不在该州货币转移服务商法的货币定义范围内。该法律指南还明确通常称为“货币转移”的活动,包括通过第三方交易所或者自助机器进行数字货币与法币交易。符合这些定义的数字货币企业将需要获得TOMA执照。矿工接收用于验证交易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易以及两方进行的数字货币与法币之间的交易都不属于这些活动类别。
翻译:Annie_Xu
伊利诺伊州金融监管机构明确了该州数字货币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则。
IDFPR(Illinois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and Professional Regulation)宣布该法律指南,明确数字货币不在该州货币转移服务商法(TOMA,Transmitters of Money Act)货币定义范围内。
该法律指南还明确通常称为“货币转移”的活动,包括通过第三方交易所或者自助机器进行数字货币与法币交易。符合这些定义的数字货币企业将需要获得TOMA执照。
矿工接收用于验证交易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易以及两方进行的数字货币与法币之间的交易都不属于这些活动类别。
然而,也许最重要的是,IDFPR指出,行业创业公司可以以加密货币为投资方式,传统货币的资本要求给小型企业带来巨大负担。
报告称:
“IDFPR理解以美元计价的准备金要求给数字货币公司增加了负担,因此将考虑以数字货币储备金为一种可行的投资方式“。
此外,IDFPR说,将允许申请者把持有的数字货币作为资本净值,不过这不适用于代持有的数字货币。
作者:Wolfie Zhao | 编译者:Annie_Xu | 来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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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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