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比特币监管修正案废除数字货币企业许可证制度
暴走时评: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趋势已经成熟,可是各国监管并没有跟上。美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虽然有监管方面的研究,也都没有出台特别明确的政策。尤其是美国各州的法律体系更加复杂,美国加州最近公布Assembly Bill 1326修正案,废除了数字货币企业的许可证制度,转而采用企业登记制度。只是目前缺乏相关法律参考的环境下,无论何种法案都免不了引起各种猜测和批评。不过该法案还是表明了政府对相关立法的重视。
翻译:Annie_Xu
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再次做出调整,将参与数字货币活动的企业纳入汇款规定监管范畴。
去年九月份Assembly Bill 1326并没有真正实施,于是本周立法机构再次提出该法案的修正案。鉴于之前对该法案早期版本的议论,新版本经过了严格审核;只是仍然存在支持者和反对者。
重点是该法案不再提议对涉及该技术应用的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而是实施新的数字货币企业登记计划(Digital Currency Business Enrollment Program)。该项目持续五年,目的是帮助该州了解这项新兴技术。
法案规定,存储、转移、兑换或发行数字货币的企业视为数字货币企业,必须缴纳5000美元的费用才能参加该计划,费用不返还。与纽约州数字货币许可证BitLicense的申请费一样。
另外参与者每年成本费用为2500美元,法案还规定项目专员有权实施最高25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修订案这样规定:
“法案会禁止任何项目以外人的参与数字货币企业,禁止数字货币企业通过非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活动”。
另外法案给出了新的数字货币定义,称之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现形式”。
引起担忧
由于法案做了修改,措辞隐晦,招致很多批评。
其中与加利福尼亚州议会银行业和财政委员会(Assembly Banking and Finance Committee)沟通法案修订版的人说,虽然法案措辞温和,修订内容的要求却很严格。
Peter Van Valkenburgh
非营利性Coin Center的数字货币领域律师和研究主管Peter Van Valkenburgh说:
“我们喜欢它的登记形式,但是不喜欢它设定的罚款额度,这样其实它与许可证并无二致。而且我们不喜欢里面有那么多企业分类”。
据Van Valkenburgh所说,如果企业和个人需要与客户达成信任,Coin Center会支持对它们实施许可证制度。但是规定需要注册该项目的企业和个人不一定符合这个条件。
Van Valkenburgh也和很多人一样,担忧这个法案的影响。
控制问题
Van Valkenburgh认为,法案条款的模糊性会导致过度的管控。
他担忧的问题还有交易所目录是否会添加侧链和跨链掉期,以及法案的技术定义对数字货币汇款和托管的影响。
尤其他提到,早期约束性条款和消费者保护条款的欠缺,以及定于2021年1月的有效期都显示了政府监管对该行业快速增长特性的开放态度。
“没有对该项目实施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条款,显示了监管机构的谦逊态度”。
而且他强调说,这个修订案表明该州已经大幅调整技术监管方向。
“我们应该记住,去年加州的监管条例与今年反差很大,表示该领域发生了重要变化”。
该法案起草者Matthew Dababneh没有立即就此做出评价。
作者:Michael del Castillo | 编译者:Annie_Xu | 来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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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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