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欧盟不会很快开始监管比特币
根据SWIFT研究机构的新报告,欧盟(EU)需要经过很多年才能实现对于数字货币的统一监管框架。
报告指出,根据修订后的在线支付服务(Directive on Payment Services,PSD2)和第四次欧洲反洗钱指导意见(European anti-money laundering directive,AMLD4),缺乏信服的理由将虚拟货币纳入到欧盟现行法律框架内。
欧盟在今年10月推出的PSD2,有一系列全新的消费支付保护规则组成,旨在促进发展和使用创新在线和移动支付。
同时,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FT)在2012年推出了AMLD4,以加强欧盟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的法律。
报告内容指出:
“……最近的立法程序——例如那些适用于AMLD2和PSD2——并没有充分注意到这方面的发展,从而没有触及到虚拟货币。尽管AMLD4的解释可以被延伸到虚拟货币,但是其精确的程度,是否能够阻止洗钱或者恐怖主义融资的效果还有待于观察。”
该报告补充指出,
“第三,未来的立法——例如潜在的EMD3——依旧是需要予以密切关注发展。”
“不过,为了让未来潜在的全新法律框架,能够将电子货币的含义扩展到虚拟货币,会需要对于电子货币的定义重新建立一个框架。”
报告指出,随着多用途预付费卡正在失去市场,基于网络的货币服务变得越来越多,成为更加广泛使用的支付服务,电子货币框架的原来意义已经很快的失去了它的相关性。
报告说:
“对于虚拟货币重新定位将会让定义重新焕发活力,需要扩展整个法律框架,并且将最新的变化纳入到其中,比如可以将数字货币纳入。”
SWIFT研究院,是由SWIFT资助的独立研究机构,在去年七月的时候提出全新的资金赞助计划,开始分别研究比特币和技术。
根据该机构表示,该新工作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金融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提供建议。
国际做法
报告着眼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方式已经开始接近美国的做法。
报告解释说,
“(在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在某些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业内持续推进——主要是虚拟货币交易所——在现有和货币服务企业相关的法律框架内。”
尽管一开始是从联邦一级开始尝试的,报告提到,他们现在在州一级也找到了自己的方法,就像在纽约州实行了BitLincese,还有加州。
此外,报告指出,也可以建立一个监管数字货币的国际合作机会。
“欧盟自己的支付服务法律框架中,监管办法和美国的一些方法有很明确的相似之处。因此可以想象一下,现在通过对电子货币定义框架来进行大幅度修改以容纳虚拟货币,这样的修改最终会和美国的目标一致。”
“这种方法也可以帮助其他还在努力尝试这件事情的国家,例如亚洲市场。另外,考虑到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一个统一的立场也许更加有助于支持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之间的合作是有必要的,能够成功的对使用虚拟货币来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进行遏制和执行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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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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