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将要求州立银行在参与稳定币之前获得央行的书面“不反对”
美联储表示,其批准取决于银行是否有能力证明它们拥有必要的控制系统来管理与稳定币相关的风险。
美联储针对涉及稳定币或“美元代币”的活动向州成员银行发布了新的指导方针。根据这些指导方针,银行在从事任何此类活动之前必须获得监管机构的书面不反对意见。
根据新规则,国家银行必须提交一份申请,详细说明他们打算使用稳定币提供的服务以及他们将如何管理与这些活动相关的风险,包括用于测试目的的风险。
美联储表示,其批准将取决于国家银行是否能够证明他们拥有足够的控制框架来管理与运营、流动性、网络安全、非法金融和消费者合规相关的风险。
与稳定币相关的所有活动都必须遵守针对支付服务的相关金融法律和法规,包括《银行保密法》和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制定的要求。
此外,获得批准的银行将接受定期监管审查,并加强对其稳定币相关活动的监控。
据美联储称:
“新活动监管计划的目标是促进金融创新的效益,同时认识并妥善应对风险,确保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新规则基于第 1174 号解释函,其中货币监理署于 1 月份确定,应允许各国银行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原则上进行支付活动”,其中包括发行、持有和支付使用稳定币进行交易。
然而,货币监理署规定,国家成员银行只有能够向其监管机构-美联储证明它们拥有适当的控制措施来管理相关风险并监控可疑活动,才能参与这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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