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Coin徐明星回应:物证鉴定报告预计下周公布

未知來源 閱讀 55 2015-5-29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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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著名比特币企业家Roger Ver在自己的twitter上爆料,称OKCoin在一份假合同上伪造了他的签名,并表示他将给出他的证据。(《Roger Ver和OKCoin之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OKCoin徐明星的回复:1. 该合同是OK前员工所签,我们有合同原件在,随时可以司法验伪 2. 美国的Ripple由于和Roger做生意,被Fincen罚款70万美元警告,OKCoin鉴于Roger特殊身份,要求重签合同,更换主体,他不同意 3. OK运营资本非常充裕,很快会有好消息。 (《OKCoin回应近日的合同争议事件》)

随后,问题未能解决,事件持续发酵。

《红迪帖:自以为是国王——关于OKCoin和Roger的撕逼》

《前员工发言:老板拖欠我4万美元工资,还让我背黑锅》

Roger Ver 给出100万美金的悬赏: Even God can’t change the laws of mathematics, so I made a ,000,000 bounty. 力求证明合同伪造,仿冒签名的事实。

而OKCoin方面也将QQ聊天记录和合同原件递交公证处公正鉴定。

事件发展至今,Roger Ver 和OKCoin双方各执一词,而事件的关键人物赵长鹏除了现身发话“我不记得什么V8合同”之外,并未对事件过程作出详细解释。

为此,巴比特资讯采访了OKCoin CEO徐明星,对目前舆论普遍存在的几点质疑作出回应。

徐明星回应:物证鉴定报告预计下周公布 (1)

赵长鹏先生离职详细原因。听说在赵长鹏离职前4个月就已经与公司闹翻,并且还有四万美金工资未能按时发放,是否属实?当时赵离职时公布的原因“对未来行业的发展和方向的不同认识”可否详细解释下?

离职的事情涉及到个人隐私,所以具体原因不好公布。你可以猜嘛,一种是公司对员工不满意,一种是员工对公司不满意,或者双方都不满意。

工资问题,是有四万美金工资没有发放,是因为有几个工作没有交接完,之前海外公司很多都是他(赵长鹏)的名字,要把名字改掉;并且当时欠公司的硬件没有还回来,把这些工作交接完成,再加上现在伪造合同的事情。把这些所有的事情办完,解释清楚就会发放了。

关于合同。签署合同时,赵长鹏先生是否有资格,是自行签署还是公司决定,当时签署时对于合同细节是否有经过深思熟虑,每天2500点击量按照合同签署的广告费是否合适。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署的合同?

每个员工都是代表公司签合同。我对合同很多细节不是很清楚。但是我当时提了个要求,是Roger 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我们也必须可以随时终止。口头上跟赵长鹏提的这个要求。但是具体签的细节我就不知道了。不可能每个员工签的合同我都仔细看的。

首先是长鹏用QQ把V8合同发给我们会计,会计打印出来让他签字,扫描完了把两张图片又发给长鹏,至于后面长鹏有没有把文件发给Roger我就不知道了。

要强调的是:第一点,这个证据是明确的,并且我们已经在公证机关公证了,我们全程还有录像。第二点,这个是纸质版,是原件,不是复印件。是打印出来他签署,签署完了财务扫描的,原件就保存在我们这边,在我们另外一个员工手里。并且原件我们去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了。鉴定内容是:文件原件是第一次打印出来的,不是我们后来加上去的;签名是本人签名,不是我们伪造的。

我们花了十万左右人民币去做鉴定。首先是对聊天记录进行公证,其次是对纸质版进行鉴定。这两个物证鉴定报告预计下周就会出来。

邮件中律师称“合同无效”,是否有证据证明?关于“OKCoin并没有新加坡的实体公司”这个说法是否可以解释下?(之前OKCoin网站介绍是这样么?)如果如邮件中提到的“我们没有任何一个实体叫做OKCoin,我们不知道哪家公司应该为bitcoin.com域名付款”,那么当时为什么要签署这样一个“无效”合同?

这整个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呢?是一开始美国的Ripple由于和Roger Ver做生意,被Fincen罚款70万美元警告。这种情况下,我们给roger付款,我们具有同样的风险,所以我们跟他说重新签合同,更换一个主体,我们再来付钱。否则我们直接给Roger付钱,我们可能也会被美国Fincen罚款。但是Roger不同意,并且要挟我们说,如果要想终止合同,要赔偿他55万美金。我们觉得很奇怪。就是由于这个原因 ,我们才去检查这个合同。

这个时候我们认为合同本身存在很多问题,首先roger做生意被罚款了,身份的合法性存在问题,第二个这个合同最后签名签的是okcoin,我们没有一家公司叫“okcoin”,我们在新加坡的公司叫OKCOIN PTE.LTD.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经过我,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所以我们说这个合同存在很多问题要求重新签,但是他不同意。

Roger先把CoinDesk记者拉进来,说你们不赔偿,我就让全世界都知道。可是我们也没什么好怕的,我们就说那就公开呗。

这份合同让专业律师来看的话,合同本身存在很多问题。国际上签这种合同,首先是要写明按哪国法律、签署主体、如果终止怎样赔偿等等,但是当时这个合同就是随便写的一个,所以我们想重新签。

我们就两个要求,第一个是说更换主体,不给Roger付钱,给另外一个人付钱;第二个要求是把OKCoin这个主体写清楚。

目前最大的疑点是关于“V7、V8”合同,Roger Ver声称OKCoin涉嫌伪造V8版合同电子签名,OKCoin对此有何回应?如何证明提到的“两份合同”的真伪?

V7跟V8就相差一句话,OKCoin可以六个月终止合同,我们这里签署的版本都是带这句话的,Roger说他签署的版本是不带这句话的。所以不是伪造签名的问题。

OKCoin方面是否与赵长鹏先生进行联系,沟通结果如何?赵长鹏先生是否做出相应回应?

联系过,他不愿意回应这个事情。他就说我没有伪造,你欠我工资还没还。我就说,你把这个事情解释清楚,处理完肯定就发工资。

OKCoin的国际业务方面目前是否受到影响?

我们没有觉得受到影响,我们美国的客户打来电话说,Roger是个很敏感的人,你们怎么可以跟他做生意。

您微博中提到的“很快会有重大产品发布”以及“很快会有好消息发布”,具体是指什么?

这个具体还在保密当中。因为我们还没做好。都有一些保密的问题,所以现在还不能说。

事情发展到现在,您认为关键点是什么?

这个事情现在对我来讲,最大的焦点,我倒觉得不是合同本身的纠纷问题。现在的焦点是Roger和长鹏都说这个合同是徐明星伪造的,但是徐明星没有伪造这个合同,所以我必须证明这个事情。就是通过法律的途径,通过鉴定中心、公证机构证明。

另外还有人说我们没钱了,说我们付不起每个月一万美金。我们公司有接近两百名员工,如果公司没钱了早就裁员了。

第二个说我伪造合同,合同里加了一句话,OKCoin可以六个月终止合同。这个逻辑是讲不通的。如果是我伪造的,我可以直接伪造一个月,甚至随时可以终止合同,为什么要伪造六个月才能终止合同呢?

现在的情况是,公然诽谤我。但是我们根本不知道去哪里起诉Roger,他的身份在南美的小岛上,我们不知道他应该遵守哪里的法律。

记者:萌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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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OK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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