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治理基础是数字内容处理智能化
元宇宙治理以数字内容为核心。元宇宙相关规则,是数字内容生产、传播、利用相关环节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以及具体实施原则、规则和模式总和,具体围绕交易主体、对象、方式、过程、体系等生产方式、成本效率、机制体系的发展而不断演化。法律体系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在元宇宙应用中持续演化。
数字法治基本结构是以数字内容为核心。数字法治是调整围绕数字内容为核心的行为之间利益关系。数字主体相关的数字信用,主体之间行为准则即数字规则,处理相关争议纠纷程序的数字司法,构成数字社会关键性基础设施。从内在结构来说,数字法治基本结构包括数字身份与数字资产、数字合约的治理。数字身份和数字资产本质是数据要素,数字合约和数字司法本质上是数字应用。
元宇宙治理基础是数字内容智能化处理。智能化技术应用深入发展,智能辅助技术已经开始应用到经济、社会和治理的各个领域,协助人类进行智能感知、智能处理、智能决策和行为。对于AI算法最重要的是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相关研发应用主体要负起安全责任,在进行算法安全评估基础上,加强算法安全监测,及时处置算法安全问题。
AI生成内容重要的是信息安全问题,需要防止不良信息与违法信息,包括输入信息与发布信息。所有数字内容参与者都应当总体国家安全观,符合公共利益要求,遵守信息安全,维护智能系统安全运行。
AI生成内容其次还要注意用户权益保护、数据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和数据领域反垄断问题。如AI生成内容版权问题目前已经出现一些相关的诉讼案例。生成作品法律权属问题。判断的关键是人在创作中的参与程度。如果人参与创作,那么人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人没有参与创作,那么这个作品可能会类似于自然产生之物,那么人可能在应用中承担相应责任。其他用户权益保护问题如AI行为责任承担问题如智能汽车法律责任问题。目前汽车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合规安全与智能合规责任问题,已经开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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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權歸屬原作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比特範的觀點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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