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 VC DAO打造去中心化VC,为NFT、DAO带来新叙事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NFT无疑是最受关注的赛道之一。在加密市场不断下滑的情况下,BAYC、Azuiki、Moonbirds、EightBit Me等大火的NFT系列受到了大量追捧,更诞生了不少现象级事件。
但部分项目的大热背后是大量项目的冷清,市场两极分化严重,用一边天堂,一边地狱来形容也不为过。头部蓝筹吸引了大部分资金和关注度,而大量NFT项目则地板价跌至不足一成,甚至已经失去流动性无人问津。
据NFT市场分析平台NonFungible数据显示,NFT市场近期的表现其实并不理想。5月首周单日交易量仅有41873件。相较于去年9月单日约225000的交易量高点,下降超过80%。另外,上周NFT市场的活跃钱包数量也跌至不足3万个,与去年底的12万个的相差甚远。
究其原因,除了NFT本身流动性差的特点以外,新的项目层出不穷,大量项目的生命周期被缩短,市场不会给到这些“小图片”们像币圈项目一样慢慢探索的机会。
目前市场上的NFT项目定位以PFP和PASS为主,PFP更多是纯粹的艺术,大家是基于认同或者爱好聚集在一起,这类项目需要一个很好的社区文化,并不是图片精美就能大热,其成功有一定偶然性,例如mfer和Crypto Punks等。
而对于PASS类项目,有的成为核心社区的通行证,有的则是团队不断的对其赋能,给予持有者回报。但多数项目所能赋予的权益又如同一张空头支票,社区本身既没有活力,也无法给持有者带来价值,逐渐成了一个死循环,很多愿景说出去不论是项目方还是用户都不信,大家都是来投机,炒作一两波然后归零。
从客观来说,NFT这个赛道一直在高速发展并且仍然处于早期,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优秀的创新。我们接下来要分析的Tiger VC DAO,就是通过NFT和DAO治理来打破普通人和VC之间的圈层桎梏,建立属于每一个人的去中心化VC,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平等的加密投资机会。
我看好Tiger VC DAO的原因在于它是解决真实存在的痛点,而非在市场上创造“伪需求”。
不论是哪个市场,优质的项目和企业身后几乎都有VC的影子,VC在早期能以极低的价格拿到筹码,待到二级上线动辄百十倍涨幅,机构赚的盆满钵满,而散户不得已只能高价接盘。
一来普通用户根本没有VC机构那样有专业的投研团队,能对初创项目的价值进行研判并在早期介入;另外投资有风险,哪怕对于VC来说,就算做了尽调也可能投数个项目才有一个能活下来,普通用户根本没有大机构这样的抗风险能力。甚至很多明星项目根本就不接受普通人的早期参与,只接受一些大机构投资。
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没能力挖掘项目,普通用户没钱投和没资格参与,是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这并不一定是VC和项目方联合作恶,但是普通人被剥夺了机会是不争的事实。
为了给普通人提供更多早期参与优质项目的机会,Tiger VC DAO因此诞生。
Tiger VC DAO由多名Crypto早期从业者、知名VC、Crypto投研专家、合约审计机构以及行业意见领袖联合发起。其发起者均有多年加密行业的从业经验,投资和服务过币安、FTX、Coinbase等平台,甚至创立过顶尖的区块链项目。
Tiger VC DAO初期会发售999个Tiger NFT。NFT获得的资金会用来进行项目的投资,这就是Tiger VC DAO的初始资金来源,后期投资盈利的部分收益、版税收益、管理费和后续NFT的发售都会不断的充实国库。
持有Tiger NFT相当于持有Tiger VC DAO的会员PASS,可以享有全部会员权益。例如参与投资的回报,购买Invest Token的资格(Tiger VC DAO推出的稳定币),Tiger VC DAO 治理Token的空投等等。
除此以外,Tiger VC DAO采用DAO治理方式。所有持有 Tiger NFT 的人都有投票权。持股前 50名的地址不仅有投票权,还有提议权。
总的来说,Tiger VC DAO有点众筹投资的意思,但有所不同的是传统的众筹投资只有分红权,实际上小体量的参与者投入以后就只能等待最终的结果,要么赚要么亏,并不能参与到过程当中,也无法对自己的投资负责。
Tiger VC DAO则发扬群策群力的优势,既然单一的个体没有能力甄别早期项目,那么就发挥人数优势一起挖掘,大家共同来决定是否参与。既然单一的个体的资金体量和资源少,项目方不一定看的上,那么就发扬群体优势,这么多成员的资源加起来就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
这种生态和逻辑的闭环也是我看好Tiger VC DAO的原因,不但拉近了普通人和VC之间的鸿沟,更是为NFT和DAO带来了新的叙事。
至于Tiger VC DAO能否真正实现它们的愿景,我会持续关注与大家分享。
微信扫描关注公众号,及时掌握新动向
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