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联邦税务局现在要求公民为加密货币交易纳税
巴西联邦税务局希望投资者为加密货币交易利润纳税,即使没有兑换为巴西的国家货币。
巴西联邦储备委员会(RFB)宣布,巴西加密资产市场的投资者必须为涉及加密货币的同类交易缴纳所得税;例如,比特币兑换以太坊的交易。
RFB的声明发表在Diário official da União上,是该国一位公民向该监管机构咨询的结果。去年年底,该组织发表了一份意见,声称投资者应为加密货币对之间的交易纳税,即使没有兑换为雷亚尔(巴西的国家货币,BRL)。
尽管它没有具体说明什么可以理解为“利润”,因为在用一种加密资产交换另一种资产时,不存在法定货币的资本收益,但它指出,即便如此,仍有义务为最终利润纳税:
“当一种加密货币被直接用于购买另一种加密货币时,即使购买的加密货币之前没有兑换成雷亚尔或其他法定货币,通过出售加密货币计算出的资本收益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加密货币投资者都需要申报他们的交易,因为监管机构规定,只有交易超过35,000 BRL(约7263.67美元)的加密货币投资者才需要缴纳所得税。
"如果一个月内各种加密资产或虚拟货币(无论其名称如何)的销售总额等于或低于35,000雷亚尔,出售加密货币获得的资本收益可免征所得税,"RFB宣布。
此前,联邦议员Kim Kataguiri表示,他认为联邦税务局的建议是非法的,并要求国会下令立即暂停该决定。
据Kataguiri称,IRPF(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支付条例规定,只有涉及货币的交易才会有资本收益(9580和2018号法令第134条和第136条),而在交易同类的加密资产时,情况并非如此。
“在加密资产之间的交易中,不存在涉及货币的交换;一种加密资产换成了另一种,因此没有增加资产净值,”Kataguiri表示。
该议员认为,根据税法第110条,税法不能改变私人法律机构的定义,因此,联邦税务局没有权力改变人们对税法的理解。
“如果想对加密资产交易征税,就必须进行法律创新,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会对新法律的合宪性提出质疑。我们得到的是税务当局做出的完全非法的解释,这显然超出了监管的权力,”Kataguiri说。
自2016年以来,巴西加密货币市场的投资者被要求向监管机构申报他们的加密资产。2019年,巴西联邦税务局发布了第1888号规范性指令,其中规定,所有国家交易所都必须每月向监管机构报告用户之间的所有加密货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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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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