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富:数字经济下的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 阅读 21 2022-3-2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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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经济对金融与科技融合提出了非常重大的命题,双方是在共同融合过程打开数字经济新时代,打开数据的重要性,数据的思维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金融业务角度来看,需要越来越多地引入数据的思维和观念来改造跟客户内部的组织和风控的形式。需要在新颗粒度下思考金融与技术融合过程的商业模式,机构与行业的最佳组织方式和组织边界,以及跟这相关的利益冲突和风险的有效防控方式。

陈道富:数字经济下的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陈道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以下为嘉宾发言的全部内容:

各位来宾,大家好,很高兴参加这个论坛,我想跟大家分享的题目是《数字经济下的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金融和科技的结合由来已久。金融一直是科技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一直都是最早、最广泛的应用技术手段来更好的实现金融的运转。

金融和科技是在相互利用的过程中完成对自身更好的认识和使用。每一次金融与科技的新的融合,都带动了对金融和科技的重新思考,特别是对金融的重新认识。这一轮数字经济的发展为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使得金融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更有效率的利用现有的数字技术,为实体经济服务,更好满足人们的需求,另外一方面,也促使金融重新思考金融的本质,探索金融业务的更好组织方式。

现有的对金融的认识其实都是基于现广泛应用金融技术,即所谓的技术背景下的一种认知。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可以在更细颗粒度下重新认识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实际上,只有突破传统金融的一些认知,金融和科技的融合才有可能在更细的颗粒度下完成解构,实现更好更细的分工,并在新分工基础上万恒新的融合和重构。

在解构、重新分工融合和重构的过程中,最需要的是观念和认知上的突破,不被原有的框架所束缚。同时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科技和金融新的分工合作方法,进而推进对金融和科技的认识。不论是业务驱动还是数据驱动,都需要在现实的实践中迭代完成。实践会打破我们对金融和科技的固有认识,也会引起社会特别是金融行业组织方式的重构,原来的平衡利益或者风险管理的底层逻辑也需要发生变化。因此,数字经济下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可能需要在更细颗粒度下的解构,再分工和重构。

我从三个方面思考这个过程可能引发的新问题。

一是在更细颗粒度下观察,什么是金融,什么是金融的核心业务,需要重新定义。原来对金融运行的理解实际上是传统技术下对金融业务操作机制的理解。现在普遍认为,技术的发展其实没改变金融的本质,本质是在功能层面描述的,金融是基于经济信任实现资源跨时空的再配置。即金融是一个信任载体,并且利用社会信任实现跨时空的资源的再配置,从而达到更有效的社会合作。但功能和本质是抽象意义上的,现实中总是在特定技术和时代背景下,通过特定金融产品、服务实现资源的再组织的。在数字经济下,传统的金融业务链条不断的被细化,在细化的过程中,这些所有的业务链条不是一个由金融机构完全闭环完成的,一些业务环节开始被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外包出去,更有效率的实现,达到更合理的分工和更有效的社会合作。这个过程就需要我们重新思考,从业务环节细化和分工角度观察,什么是金融,金融是不是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所有环节?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又是什么?

金融把一些非核心环节服务外包,比如现在谈得比较多的场景金融或者开放银行。场景金融实际上就是怎么样让金融借助科技的手段嵌入日常生产生活中,即金融不再独立于生产生活之外的活动和环节,是嵌入到生产生活中。开放金融本质上也是打开金融数据、业务的黑箱,引入了开放和生态思维,金融不再单打独斗,而是把业务、交易,甚至底层的账户开放出来,在保证安全和隐私前提下跟其他机构合作。这些行为和做法,都是金融业务的操作环节细化,并根据各自的相对优势进行更有效的分工合作,实际上实现了金融跟社会更深入的融合和合作。

数字货币的发展提出了银行或者金融的重新定位问题。在数字货币框架下,货币信用的创造是不必须要经过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系统是否还将拥有货币创造中介的独特地位,还是转化为信用服务中介和货币创造的操作中介?

在数字技术冲击下,传统金融行业还需要重新思考金融行业的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随着金融业务的黑箱被打开,金融与非金融的边界逐步模糊,金融功能可能还需要保留并更好实现,但是否仍是原有的组织和形态?事实上,在金融科技大力发展之前,各类金融创新如结构性金融产品、资产证券化等,已经在模糊传统金融机构的组织和业务边界。金融在功能稳定下的组织、业务再造已持续较长时间了。我个人认为金融的核心能力应该是对数据和风控模型,或者说各种价值评估模型的一种判断和使用,也就是说在判断、决策,并且为这种判断和决策承担行为后果的能力,是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

总之,一旦我们从金融业务、金融机构等较为具体、颗粒度较大的传统视角跳脱出来,从更细颗粒度观察金融、金融行为和金融核心能力,会有不同的结论。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其实也一直面临这种认识和界定问题。因此,是时候重新思考什么是金融,什么是金融的核心能力。

第二个,更细颗粒度下的分工和再融合,会使得社会中曾经能很好协调利益冲突的一些机制发生变化。更细的分工,会产生新的利益主体和新的需要平衡的利益冲突。比如我们的金融环节可能有一些为投资者服务的,有些为资金筹措者服务的,这会产生可能的利益冲突,需要通过必要的手段进行业务、风险甚至机构和人员的隔离。此外,当前有些金融业务的收费模式是不是与服务对象的利益相容?如何形成合力的激励相容的商业模式,特别是收费模式?这些都值得我们重新思考。特别是如何更好保护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使得市场力量能够相对均衡,在有效相互制衡下发挥竞争作用,形成合适的商业模式、组织形式和平衡或者制衡可能的利益冲突引发的利益不当损害,更好发挥市场的作用,最终使得分工能更加平衡、健康的发展。

最后,再分工和再融合的过程也会引发另外一个问题,谁主导未来方向的问题。具体而言,金融和科技的再融合,是金融机构在主导,还是是数据科技公司在主导。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未来是以传统金融逻辑实现跨时空资源整合,还是以数据逻辑。这是时代的选择,最终可能并不是谁替代谁的问题,而是双方在共同融合中,以新的形态打开数字经济新时代。资源的跨时空配置的底层逻辑是金融逻辑,但整合的方式和组织方式可能会带有更多的数据时代特征。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打开,数据的重要性、数据的思维可能会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传统金融机构而言,随着客户数字化转型和社会数字化,可能需要越来越多的引入数字思维和观念,并以此改造现有的业务、组织和行业。

总之,数字经济下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引发金融行业甚至社会的深刻变革。在这种时代趋势下,需要跳出传统金融的理念和认知,在更细的颗粒度上重新认知金融和技术,探索合适的商业模式,机构和行业最佳的组织方式和组织边界,更有效管理可能的利益冲突以及风险管控。这是我们必须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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