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coin合伙人:我们为什么要投资公链Aptos?
从广义上讲,有两种方法可以考虑扩展区块链:将它们分解成更小的部分并尝试将它们连接起来,或者优化和扩展单个分片。
Rollup和分片是将区块链分解成更小的部分的主要例子。这些方法产生了几个二阶问题:
他们打破可组合性
它们增加了延迟
它们增加了开发人员的技术复杂性
它们增加了许多不协调的开发者之间的社会协调成本
它们制作的跨链应用程序天生脆弱
另一种方法是优化和扩展单个分片。这种方法的最大问题是,在固定的时间点,整体系统性能必须有一定的上限(但是,硬件继续变得更快)。
加密行业以相对二元的方式构建了这场辩论。但有细微差别。这些方法并不相互排斥。尽管业内大多数人传统上都主张将状态分解为多个部分,但我们主张优化单分片性能以优化 UX、DX 并最大化可组合加密应用程序的设计空间。这种信念使我们在 2019 年和 2020 年期间对 Solana 进行了三次投资,并在 2021 年迅速崛起。这导致我们进入 Aptos。
我很高兴地宣布 Multicoin Capital 参与了Aptos Labs 2 亿美元的战略融资。本轮融资由 a16z crypto 领投,参与方包括 Katie Haun 的基金、Three Arrows Capital、ParaFi Capital、IronGrey、Hashed、Variant、Tiger Global、BlockTower、FTX Ventures、Paxos、Coinbase Ventures 等。
Aptos Labs 正在构建一种新的第 1 层区块链,专注于安全性、可扩展性和可升级性。该团队由 Mo Shaikh 与 Avery Ching领导,他们是Meta的Libra/Diem和Calibra/Novi的两位主要构建者。不幸的是,Diem 被阻止启动,这使他们的工作无法看到曙光。Mo 和 Avery 没有放弃多年的工作,而是离开了 Meta,在开源的Diem代码库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名为Aptos的新网络(它恰如其分的意思是“人民”)。离开Meta后,Mo和Avery以及许多Diem和Novi核心开发人员聚集在一起,组成了加密领域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团队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Meta 和 Diem 协会不是 Aptos 的投资者。Meta 的任何人——包括大卫·马库斯、马克·扎克伯格或任何当前的 Meta 领导——都没有投资该项目。这种隔离很重要。但是,考虑到团队和技术的成熟,它不是从零开始的。事实上,作为今天融资公告的一部分,包括 Anchorage、Binance、Blockorus、Coinbase、Livepeer、Moonclave、Paxos、Paymagic、Rarible 和 Streaming Fast 在内的几个品牌都表示计划建造在不久的将来在 Aptos 上。
Aptos 团队相信如上所述扩展单片性能。除此之外,Aptos 技术还优先考虑了一些关键事项:
鉴于编写有缺陷的智能合约是多么容易,安全性势在必行。很明显,今天编写的代码将在几年内用于保护数万亿美元的价值。自三年前发布 Aptos 使用的编程语言 Move 以来,它已被广泛赞誉为出色的 VM 和开发环境。它与 Rust 和 C++ 的效率相媲美,同时提供了许多安全特性,这使得编写带有漏洞的智能合约变得更加困难。此外,Move Prover使得正式验证 Move 合约变得非常简单,提供了非常强大的安全保证。我们一直坚信优化和固执己见的开发环境的重要性,并认为 Move 将成为未来一年最重要的开发环境之一。
Hotstuff 共识,目前已进入第四次主要迭代。和Move一样,Hotstuff也广受好评,并得到了正式验证。Hotstuff速度快,提供经过战斗测试的安全性能,开销低。
围绕新公链建立有机社区是困难的。鉴于我们使用 Solana 的经验,我们了解到 Layer 1 团队可以做的最好的事情之一就是使用自定义编程环境启动,而不仅仅是另一个 EVM 链。Move 是一项杰出的技术,我们相信它将吸引来自不同技术背景的开发人员,并更广泛地加速加密生态系统的发展。
由于它对安全性的重视,我们认为它将帮助许多开发人员和公司摆脱困境并进行构建。没有人愿意成为倡导一个最终充满错误并导致人们赔钱的项目的人。有意义的Move降低了这种风险,我们希望许多开发人员在部署在 Aptos 上的 Move 中编写他们的第一个智能合约。
Aptos 拥有数亿美元的研发资金,是一项成熟的技术。开发人员从 3 月 15 日开始可以在 Aptos 测试网上进行构建。Aptos 将在今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推出激励测试网和主网。Aptos 团队已经有 20 多人,并且凭借对这个代码库的多年了解,他们正在迅速行动并疯狂招聘。
微信扫描关注公众号,及时掌握新动向
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