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网信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整治行动
日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北分中心等部门针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巨大,与我国“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背道而驰。其兑换、交易对我国金融秩序干扰性强,金融风险隐患大,且多与黑灰产相关;其泛滥、蔓延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威胁国家安全。
整治行动要求,9月30日前,省内有关机构要认真核查、检视在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安全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严防利用系统算力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挖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相关研究必须与学科建设相匹配,并在满足科研、教学条件下尽量缩减系统建设规模。系统建设前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网信部门备案。市级网信部门将备案信息及时提交省网信办。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相关系统建设。已经建成系统的,于9月30日前完成备案。
整治行动提出,各级网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舆情、举报信息收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处置。从10月份起,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将监测、处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发现利用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的行为,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涉事信息系统整改完成前,停止互联网接入;进行违法交易的,严格依法论处。
请社会公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举报,共同做好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整治。
举报电话:0311-87801077
举报邮箱:jscs@cahe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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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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