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国家银行关于引入CBDC的评估
随着现金使用量的减少,多国央行都在考虑未来是否要发行通用的数字货币。2017年,丹麦国家银行的一个工作组发布一份工作文件,概述了在评估丹麦国家银行是否应该引入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时应着重考虑的因素。在分析中,考虑了在丹麦背景下引入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各种原因,并且指出了引入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各种优缺点。
介绍和总结
央行是否应该向家庭和企业发行数字货币,作为实体现金和商业银行存款的补充?这是目前国际上正在讨论的一个问题。支持引入央行数字货币的理由之一是为了实现更有效的支付系统。另一个目标是,随着现金使用量的下降,确保家庭和企业仍能获得安全资产。第三个理由是为现有支付基础设施建立一个后备系统的好处。
在丹麦的情况下,目前还不清楚央行数字货币能做出哪些目前支付解决方案尚未涵盖的贡献。丹麦有一个安全有效的支付基础设施,其中包括提供即时支付结算——例如通过MobilePay,这是一个私人开发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此外,储户担保计划覆盖10万欧元以下的存款,每个消费者都有法定的基本支付账户权利。
在丹麦引入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潜在好处没有得到评估,无法与引入该货币带来的巨大挑战相匹配。如果丹麦央行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将从根本上改变其在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并导致金融不稳定的风险。例如,央行数字货币可能会对银行的业务模式产生巨大影响,并增加系统性银行挤兑的风险。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还可能对丹麦的固定汇率政策构成挑战,并对丹麦国家银行(Danmarks Nationalbank)构成重大法律和行政挑战,但对社会没有任何明显的好处,这取决于其可能的设计方式。
在处于不同情况的国家,例如那些支付制度较不发达的国家,利益和风险之间的平衡可能是不同的。
在分析中,考虑了在丹麦背景下引入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各种原因。首先,将央行数字货币与现金、银行存款和“加密货币”进行比较。然后,央行数字货币对丹麦国家银行在支付系统、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方面的核心任务的影响进行了检验。
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
一种新型货币
以纸币和硬币形式出现的现金是对丹麦国家银行的一种索取权,而银行存款则是对开户银行的一种索取权。家庭和企业不能以电子形式持有丹麦国家银行的债权,只能以实物钞票和硬币的形式持有。另一方面,银行确实持有电子债权,因为它们在丹麦国家银行(Danmarks Nationalbank)有账户。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一样,丹麦国家银行也是这些银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将是一种新型货币,与现金和商业银行存款并存。与现金一样,CBDC也将成为丹麦国家银行(Danmarks Nationalbank)的一种债权,尽管它与商业银行的存款一样是数字化的。
在公开辩论中,CBDC通常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联系在一起。然而,CBDC和私有加密货币并不共享相同的特征,请参阅下一节。这种关联可能反映出CBDC通常与加密货币所基于的区块链技术相关联。该技术在附件1中有更详细的描述。
然而,CBDC并不需要基于区块链技术,但可以使用现有技术创建,使用传统的账户结构和丹麦国家银行的记账方式。Grym等人(2017)认为区块链技术目前的形式并不是CBDC的合适基础。然而,区块链等新技术仍然可以在丹麦金融部门使用,而无需引入CBDC。
CBDC的特点
事实上,CBDC是对丹麦国家银行的债权,这意味着它像现金一样是无风险的。但是,丹麦的储户保证制度规定,在商业银行的10万欧元(约75万克朗)以下的存款将由保证基金支付。担保基金,前身为存款人担保基金,是丹麦存款人和投资者担保计划。它的目的是在丹麦银行倒闭时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担保基金的目标水平为所覆盖存款的0.8%。如果这一数额不足以履行担保基金的义务,它可以筹集国家担保贷款。存款净额超过75万卢比的储户不受保证基金的保护,存款数额较大的储户可能面临损失风险。
通过维持对欧元的固定汇率,丹麦国家银行确保了以丹麦克朗计算的稳定物价发展。也就是说,以100克朗的价格购买的商品和劳务的金额,每年的波动幅度不大。换句话说,丹麦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保持了其实际价值。这同样适用于银行存款,因为它们也以克朗计价。
另一方面,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格波动较大,见图1。这是因为没有中央发行者来支撑它们的价值。比特币的价值完全取决于某人是否愿意以这个价格购买比特币。这些巨大的价格波动限制了比特币的支付和存储价值。
图1
现金的特点是它是有形的,有纸币或硬币这样的实物形式。因此,现金、银行存款、CBDC和加密货币在发行方、有形性和价值保留方面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见图2。
图2
CBDC设计方法的数量
就谁可以访问CBDC、如何使用它以及它是否会产生利息而言,可以采用几种方式来设计CBDC。
结构和通路
例如,丹麦国家银行可以允许每个人在丹麦国家银行持有一个存款账户。这就需要考虑这些账户是否应该只提供给家庭,还是也应该提供给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区分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然而,在银行和家庭都在丹麦国家银行拥有账户的情况下,可能很难排除特定类型的企业。还必须制定一套规则,以确保对CBDC访问的限制不能被绕过。
还必须考虑是否应该限制对CBDC的访问,例如,在丹麦定居的企业和在该国居住或合法居住的个人,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处理这些限制。一个人或企业不再满足要求的后果也必须加以考虑。
例如,移居国外的人是否必须将在丹麦国家银行的存款转到商业银行的账户上?
在丹麦工作但不是当地居民的人可以使用CBDC吗?
此外,还必须考虑有关CBDC准入的任何限制如何符合欧盟单一市场,包括人员和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就消费者而言,《丹麦支付账户法》要求银行不仅向丹麦消费者提供基本支付账户,原则上也向欧盟其他国家或与欧盟在金融领域有协议的任何国家的消费者提供基本支付账户。该法案不适用于丹麦国家银行,因为消费者不能在丹麦国家银行开户。如果这一前提随着CBDC的引入而终止,监管当局将不得不评估后果——例如,是否所有欧盟消费者都有权使用CBDC账户。引入CBDC的后果将取决于谁有权访问它。
作为基于账户的CBDC的一种替代——或者可能作为一种补充——丹麦国家银行可以发行CBDC作为一种预付的支付方式,例如卡(如Rejsekort——丹麦电子旅行支付卡),或者在移动钱包中发行数字(如PayPal)。如果CBDC作为一种预付的支付方式发行,就不可能限制特定群体(如家庭)的访问。
与现金一样,预付CBDC可能主要用于小额支付。另一方面,它不太适合用于大额支付,也不太适合存储价值——除了其他功能外,存储价值的设备有丢失的风险。因此,发行预付CBDC的影响(包括下文所述的风险)将不如基于账户的CBDC广泛。另一方面,正如Grym等人(2017)所强调的那样,使用机会和预期需求似乎也受到了限制。因此,分析主要集中在基于帐户的CBDC上。
利息
实物现金不赚取利息。现金有固定的票面价值——一年后,100克朗纸币的票面价值仍然是100克朗。另一方面,基于帐户的CBDC可以有利息也可以没有利息。如果CBDC的年利率为2%,那么今天持有100克朗CBDC的人将在一年后持有102克朗CBDC。CBDC能否获得利息将对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产生重大影响
货币政策,参见下文。赚取利息的CBDC还将挑战由丹麦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具有固定的名义价值的观念。在CBDC利率为负的情况下(例如由于货币政策原因),这将引起特别关注。
不管CBDC是如何设计的,必须假定它必须与商业银行的存款一样适合支付。因此,这就要求CBDC可以在白天或晚上的任何时间在个人和企业之间毫不延误地进行转移。以丹麦国家银行账户形式存在的CBDC必须提供一系列基本服务,如网上银行和支付卡。
目前还不清楚CBDC将如何为丹麦家庭和企业提供比目前更有效的支付方式。也不清楚CBDC是否会使支付更加安全,详见下文。
匿名性
现金是匿名的,即现金支付无法被跟踪。有时,为了向当局隐瞒交易,会支付现金,例如涉及洗钱(包括逃税)和资助恐怖主义。在丹麦,这个问题受到流通中的现金相对较少的限制。此外,一些立法机构一些措施旨在限制大额现金交易。在美国等流通现金量大得多的国家,将现金用于非法活动的问题更大。这导致了减少流通中的现金数量的建议,开始逐步淘汰超过一定价值的纸币,而硬币,可能还有小面额的纸币将继续流通。
与现金不同,银行存款不是匿名的。银行及某些其他经营机构及个人须受广泛规管,以确保记录谁拥有银行存款,以及谁是任何交易的汇款人/收款人。这使得追踪交易成为可能,当局可以利用这些交易来解决犯罪。为了防止逃税,付款信息的记录也可以构成银行向SKAT(丹麦海关和税务管理局)报告的基础。
根据用于建立CBDC的技术解决方案,原则上可以安排CBDC是否匿名。然而在实践中,不可能使CBDC完全匿名,因为所有信息技术的使用都会留下痕迹。在没有指定汇款人或收款人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还会显著增加洗钱(包括逃税)和为恐怖主义提供资金的风险。如果技术解决方案也支持实时的国际转账,那么就不可能阻止意图资助恐怖主义的付款。
因此,将CBDC匿名化是不合适或不可接受的,因为必须期望CBDC交易实现比目前的现金支付大得多的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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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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