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的价值是如何被创造的?是否有泡沫?
近一段时间以来,NFT市场非常火爆,对加密货币的整体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于此同时,NFT引领通证经济 (Token Economics) 走进了一个更广阔的市场,让更多人开始重视数字世界中的通证价值。随着市场的热度的不断上升,有一些人认为NFT就是泡沫,很多关注这一领域的读者向我们询问应该如何看待这种争论?我们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看:首先是 NFT 是否有价值和历史价值;其次,如何看待目前关于NFT存在着的不同意见或看法;再次,目前是否有泡沫?
NFT 是否有价值和历史价? 其实,ERC721已经存在了3年。最近,NFT突然在市场井喷式爆发,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天时是因为疾情,地利是因为技术和市场日趋成熟,人和是因为数字艺术人才已经积累就位,热切地等待市场的部署。NFT 之所以获得极大关注,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通证形式,即,艺术或者说艺术相关类型的知识产权的沉浸式参与模式。举例来说,NFT 把一件艺术品在传统意义上的物权(所有权)进行拆分,至少包括,所有权、复制权和观赏权。你有观赏权,不代表你有复制权;这个所有权的细分,解决了艺术品市场有关知识产权长期以来的一个痛点,对艺术品领域特别有价值。实际上,这个解决方案也适用于各类形式的知识产权,比如,音乐。这也为这一类型的知识产权又添加一个保护层。购买 NFT,从技术上讲,就是购买带有时间戳 (timestamp) 的计算机代码。在物理世界的收藏,比如金石字画之类的古玩,拥有实物的价值当然不言而喻;但是在数字世界,数字化之后的艺术品,数字观赏,数字复制和数字传播,在这个领域,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长期处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艺术是以获取更大范围的欣赏来实现其价值的,至少是其艺术价值,因此艺术品的数字化,在数字领域获得更多的公众欣赏,会使一件艺术品获得更高的艺术价值。在某一个时间点上购买的时间戳,不但记录了一件艺术品在这个一个时间点上的艺术价值;而且随着购买者的增加,每一个新的购买,都是这个网络的一次扩充,就会产生一个新的基于时间戳的新的价值确认,当然价值也随之增长;这就将网络效应变成了价值成长。总之,购买的不仅是对于过去价值的一个确认形式,同时也对未来价值做出了贡献。因此,我们不能只看数字艺术本身的价值,而要看数字艺术为整个生态系统发挥网络效应所带来的创新价值。
NFT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于新生事物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好比,在中国,公链是不允许发行通证的,交易加密货币也是不完全符合监管法令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国情使然,不能说中国就对这样的新生事物持有负面的看法。而事实正好相反,中国主席习近平在2019年10月24日讲话中,明确指出了数字资产交易是一个重要的创新方向。我们需要做得是,看清楚NFT的潜力,可能带来的变革和机遇,同时由于是新生事物,我们应该注意到,处在发展初期,这样的新通证形式,有哪些不完善的,存在潜在隐忧的地方。既不要过度追捧,也不要轻易否定,这才是对待 NFT 或者说任何新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应有的态度。
至于泡沫,在加密货币和通证领域,有关过度投机和泡沫的讨论中来就没有从市场上消失过。比特币在100美元的时候,就有人说是泡沫和投机。但是现在呢,传统金融机构大多是在比特币价格上升到3万美元以后进场的。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您是否真正了解这个产品,了解其设计思维和逻辑,理解它背后的技术,熟悉它所在的市场,明白这样的新产品所面对监管挑战,如果您能做好这些深入研究的工作,能根据当前情况评估与预测未来,那么,您就是在做投资。如果您就是跟风,对上述问题处于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的状态,就是希望从中捞一把快钱,那么您不但是在投机,而且是在破这个市场的有序发展。回过头来说,目前市场有没有投机的因素?当然有,从第一个通证项目比特币出现以来,投机资本就从来没有缺位过。但是,市场一直是在过热、冷却、再过热、再在冷却的发展中一路走来的。市场本身就是调节市场最有效的“无形的手”。了解新技术的缺陷和特征,能带来哪些创新的应用场景,可以产生什么样的网络效果,您就可以适当的在价值遵循周期里进行价值评估和取得投资收益。
那么,NFT在新加坡的发展现状如何呢?新加坡应该是当前最适合 NFT 发展的市场,来自全球的风险投资相当充沛,有大量成熟合格的投资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的监管完善创新,市场又和全球顶尖技术领域和商业市场无缝对接。当下,在中国大陆本身并不存在一个NFT市场;如果说有的话,这个市场也在新加坡,因为中国风投和其他主要资金流入是通过新加坡市场实现的。但是不要忘记,中国还有一个香港,按照中国的产业布局,香港在虚拟数字资产交易领域,为大陆先行先试的安排已经非常清晰。因此,新加坡应该和香港合作,为未来中国虚拟数字资产市场的发展做好准备工作。至于监管,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有关 NFT 的具体监管方案,但是,新加坡现有的法律架构是完全可以有效监管并促进这个行业发展创新的。目前正在讨论中《综合法令 (Omnibus Act)》将会更好地,全面和完善地构建有关虚拟加密资产的整体监管和法律体系。
加密艺术在利用区块链对作品进行确权的同时,我们也听到了有关“新的版权问题担忧”。但是,就像我们不能用传统的资产方式看待基于区块链的加密数字资产一样,有关数字产权的理解,也不能仅从传统知识产权的角度去理解。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这么来看,您购买的虚拟知识产权,比如一幅虚拟画作,其实是基于某一个时间节点的,或者说是基于一个特定的时间戳,在您购买的时间节点之后呢,由于网络效应,整个有关这个特定虚拟知识产权的网络价值就会增加。如果您结合实体经济来考虑,您的观赏权的价值就增加了一点。这个和您在实体经济中拥有一幅画作,或者一件古玩,你就可以控制观赏权是一个道理。在实体经济中,一幅画作,或者一件古玩,如果受到更多的关注,也就是说有比较高的网络效应,那么博物馆就可以卖出更多的观赏门票。所以,核心问题是网络效应,当您对NFT完成购买之后,其实您购买的是一个已经过去的时间节点,从通证经济学的角度,持有者越多,尽管每个持有者持有的数量可能就越小,但是网络效应就越大,这个和比特币市场是一致的。因此,要从网络效应的角度来理解,网络效应增大,相关的知识产权自然就会更有价值;或者说,对通证的需求很高的时候,与之相关的整个网络才能增值。区块链精神倡导的众享、众有,这是关键,和传统有关物权和产权,讲究排他性拥有是不同的。个人拥有多少币其实不重要,就像比特币一样,中本聪拥有200万,没人跟他玩,币值就低;反而等他不去挖矿了之后,大家都有机会来玩了,它的价值反而逐步攀升到6万美元了。
更为重要的是,加密艺术或者 NFT 这个新的通证参与模式,是可以帮助社会或者经济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在 NFT 出现之前,区块链技术为我们社会提供了两个重要的解决方案,首先是它有可能帮助我们解决信任成本的问题。区块链技术有可能帮助我们把信任成本降低到几乎无限趋近于0的程度,这对提供第三方信任的中间商,比如银行来说,是有重大的潜在的颠覆性的意义。其次,区块链有可能通过非中心化自组织 (DAO),形成新型的合作关系。新型的组织架构和人与人的合作关系有可能会出现。NFT的出现,作为商业模式创新,提出了区块链应用的一个新的维度,也就是说,产权除了可以通过通证碎片化实现普惠,还可以通过通证进行产权用途,或者产权职能的多元化细分来实现普惠。当然目前还只是在艺术知识产权领域的初步探索。但是我们看到,经过我们的探索,如果能在这三个维度上都有突破,全新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就有可能构建起来。从哲学上讲,会带来重大的社会范式转变 (Paradigm Shift),从技术上讲,将构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全新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而这两种关系,是历次工业革命得以成功的最主要的基础设施。当物理世界和虚拟世界融合时,新的第三方信任也会发展。因此说到想象空间,我想借一句对于5G和未来 6G通信技术应用空间的描述,那就是:“我们目前的想象力,根本不足以想象未来的应用潜力”。这样的情况在历史上也出现过,当富兰克林用一只风筝初探“电”的神奇力量的时候,谁又能想象到今天的世界呢?
区块链和数字资产正在一步步走进主流社会,面对这个新生事物,我们需要学习,怀着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学习。新生事物即是先进的,又是不完善的。所以要切忌,“因为看不懂,所以看不起”。它的先进和未来发展的潜力,总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的;它的不完善呢,又是当下实实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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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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