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什么,政府应该做什么

未知来源 阅读 51 2014-2-19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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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一句流行语──当我们谈论比特币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最近关于比特币的争论越来越多,涉及到政府政策行为和比特币的属性等问题,由于争论各方的视角、逻辑各不相同,经常出现自说自话的情况。我们试图梳理几点逻辑,以供参考。不立足于辩护,不预期比特币的未来,我们只是珍视这个世界的多元性和创造力。

法币不是货币的唯一形态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与统计司盛松成和张璇最近的文章《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以比特币为例》(下称“《虚拟》文”)说:“现代信用货币是与国家以及现代经济社会组织形态紧密相连的概念。本位币由一国货币当局发行,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同时也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他们得出结论“比特币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按这个逻辑,只要不是经过国家的货币当局发行的货币,就不是所谓的“本位币”,也就不是货币。这是另一种“白马非马”的论证,因为已经定义了只有黑马(法币、本位币)才能是马(货币),所以白马(比特币或其他货币)就不得是马(货币)。

在当代实际经济生活中,信用依然是货币存在的最重要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币是当代信用货币的唯一形态。除了以比特币为代表数字货币,非国家信用的货币至少有三种其他形态:

第一,区域货币(Local currency),又称本地货币、补充货币、社区货币或私人货币。在当代世界,区域货币有2500种之多。即使根据严格的统计口径,也达200多种,欧洲即有上百种。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这些区域货币都被称为货币,在特定范围内发挥着商品交换媒介和价值储藏的职能,甚至可用来交税。

第二,公司货币。例如,Visa、Master 信用卡,Company scrip,Military scrip。

第三,金属货币。至今黄金的货币功能并未全部被国家信用货币取代。多元货币体系下,货币之间是竞争关系,发生货币之间的互相替代,是公平、自由竞争的结果。比特币没有宣称(当然也没有人能够代表比特币宣称)要取代国家信用货币体系,只是通过技术改进支付和流通中的问题,提供另一种选择,你可以接受,也可以嗤之以鼻。

因此,把比特币架到取代法币的高台上,作为靶子来打,是没有逻辑基础的。

国家信用货币的缺陷

为了说明比特币的“非货币性”和不合理性,论者往往以法币的国家信用和宏观调控来说事。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数量不可调控,被很多人认为是两大根本缺陷,并以法币正好相反来说明国家信用货币的优越性。

但是,国家的信用支撑又从哪里来呢?理论上,国家信用来自于国家的兑付实力,政府法定货币的信用来自于政府的兑付实力。但货币发行量是否量入为出,政府是否有足够的兑付能力──这些指标往往不能约束政府发行货币的行为。

当政府超发货币时,信任关系是如何保证的呢? 《虚拟》文认为:“即使出现通货膨胀,只要不是不可控制的恶性通胀,最多是该国货币的信用受到侵蚀,但仍具备基本的信用保证。只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就能赋予公众对本位货币的信任。”

法币的信用是建立在国家法律强制性基础上的。对于民众来说,这是国家强制力赋予的一种被动性“信任”,而不是具有主动性和自主性的“信任”。事实上,恶性通胀在国家信用货币体系下并不鲜见,如果国家法定的强制力依然要求民众“信任”它的本位货币,让民众承担恶性通胀的后果,正是文明社会应该改革的问题。

更何况,难道“侵蚀”就可以被忽略吗?在这样的体系内,货币的信用受到侵蚀,就意味着货币持有者的财富受到侵蚀。

至于货币发行数量,《虚拟》文认为,“信用货币体系下,货币当局发行主权信用货币,并通过货币政策予以调节,使货币供应量符合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易的需要,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但当代经济历史反复证明的是,国家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法币价值基础的稳定问题。远的不说,就在过去二、三十年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可以做到法币价值的稳定。近年来,不少国家实行货币供给宽松政策,加速法币贬值。在中国,近几年的通货膨胀也有目共睹。

当然,《虚拟》文也承认:人们存在“对信用货币条件下通货膨胀的忧虑”,为此,要“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调控货币供应”。但究竟什么时候是合理的?“合理调控货币供应”几乎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理想;政府没有能力实现合理的货币供应以维持其法币价值基础的长期稳定。

正因为如此,在如此强大的国家信用货币体系下,依然还有层出不穷的非国家信用货币涌现出来。

比特币的数量限制性

除了从国家信用等角度来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很多人从“技术角度”否定比特币的功能性。由于比特币设置了发行速度和数量上限,按现行规则,到2140年,比特币数量将不再增加,这产生出两种质疑:

第一种质疑是,“数量规模设定了上限,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换一种说法即通缩货币没有生命力。

我们从两个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

一方面,这是典型的单一货币思路下的结论。比特币的诞生和发展并不意味着比特币将取代所有货币成为世界的单一货币。即便货币数量影响经济发展,多元货币体系下,不同货币的发行机制和数量不尽相同,一种货币数量不够的时候,会有别的货币出现(中国古代和近代长期处于多种货币同时流通的状态)。进入现代经济,货币的可替代性不断强化。多元货币的市场制衡,才有可能保卫我们免受国家法定强制力的“侵蚀”。比特币诞生之后,还源源不断出现了莱特币、Ripple币、点点币等其他数字货币,至于哪一种货币获得更多的认可,是自由竞争的结果。

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和货币供应并不一定正相关,通缩货币并不可怕。关于这一点,法国昂热大学经济学教授许尔斯曼在《货币生产的伦理》中写道:

“流传最广的货币谬论大概是这个天真的信条:只有伴随着货币供应的增长,经济才有可能相应的增长……这个论点是错误的,因为任意数量的财货和服务差不多都可以使用任意货币供应量来交易。假设货币供应量没有改变,如果市场上增加5%的财货和服务,那么无非就是所有财货和服务的货币价格都下跌。出于同样的机理,甚至在货币量缩减的时候,经济也能够增长。因此,任意量的自然货币(如金银)差不多可以和经济增长率相适应”。

“‘增长需要更多货币’的信条有一种更复杂的形式。它承认任意货币供应量几乎可以完成所有财货和服务的交易,但是其鼓吹者争辩说,如果企业家被迫在更低的价位上出售产品将会收不抵支,廉价出售产品存货将导致企业家破产……不过这个论调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以僵化地看待企业家精神为前提。事实上,企业家能够预测其产品在未来的价格下跌。有鉴于此,他们可以削减其成本开支,从而在物价水平下降时也兴旺发达。这并非是单纯的理论可能性,而是在物价水平稳定或下降时期的普遍情况。例如,在19世纪最后的30年间,德国和美国都经历了消费物价水平稳定和下降时的高增长。相同的情形也可以在最近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市场上观察到,在这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具活力的市场里,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与产品价格持续下降是结合在一起的”。

关于通缩货币并不可怕甚至会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许尔斯曼在该书中有更多的证明,此不赘述。

第二种质疑是,由于数量有限,人们预期比特币会大幅升值,因此都会囤币而不会把比特币用于支付,从而导致比特币失去支付功能,最终死亡。但这种结果不具有“必然”性:

1. 比特币是以抽象的数字表示的,理论上可以无限拆分;

2. 比特币有可能通过延展协议改进其支付适应性;

3. 比特币即使作为支付工具的使用率降低,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成为数字货币领域的“黄金”(也只是一种可能,并不必然);

4. 市场是由持各种意见和预期的人组成的,并不必然出现所有人都囤币坐等升值的情况;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比特币“无用”,则人们又会抛售比特币或把比特币用出去,囤币现象就会得到缓解;在这样的波动中,会有人拒绝比特币,也会有人接受比特币;

5. 到目前为止,从全球来看,比特币的应用场景在日益扩大,而不是萎缩。

即使这一切都失败了,那比特币就心甘情愿地退出市场。这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不需要像法币一样依靠强制力量拒绝退出。

作为商品的比特币

根据比特币的发明者“中本聪”的论文,比特币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互联网贸易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人们无法实现完全不可逆的交易;金融中介的存在,也会增加交易的成本,并且限制了实际可行的最小交易规模,也限制了日常的小额支付交易;一定比例的欺诈性客户也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等等。

比特币是规避或解决这些问题的新工具:没有第三方,不可逆,免于欺诈,免于双重支付,避免货币滥发等。

这种工具被发明出来,并成为一种可交易的商品。这种商品因为解决了一定范围内的支付、定价、储藏等问题,因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了货币功能。

即使是中国五部委发布的文件,也承认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但作为商品的比特币也遭遇了三种质疑:

第一个质疑是,价格波动太大,成为投机品。但价格波动大是因比特币还处于发展初期,它的市场作用还在不断“测试”,另外其也受到各国央行等官方机构政策调整的影响。

在总体市值不大的情况下,比特币的价格受到一些资金操纵是很有可能的。但作为一种投资品(或投机品),比特币价格的波动只受外部因素影响,从内部无法操纵它的发行量、币值和发行时机,其涨跌的幅度和频率是市场决定的。事实上,较比特币波动更剧烈的货币也能找到,历史教科书和新闻报道是怎样形容中国民国时期和津巴布韦的通胀情形的?

作为商品的比特币,应让它像其他商品一样,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但中国央行通过内部通知的形式,严禁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向比特币交易网站充值的服务,显然,比特币受到了有别于其他商品的待遇。

第二个质疑是,比特币作为特殊的支付工具,为洗钱、地下交易提供了便利。比特币确实为跨国汇兑和支付提供了便利,对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提出了新的挑战。相对于黄金、钻石、纸币,比特币未必是洗钱和地下交易最好的交易工具。人们把比特币视为“洗钱利器”,只是因为这是一个新生事物,相关的法规、监管尚不到位,这并非意味着比特币天然就适合洗钱甚至是为洗钱而创造的。当然,比特币的交易机构等服务商,应该依法配合反洗钱和政府的其他合法行为。

第三个质疑是,比特币算力可能被少数矿池垄断,并可能对比特币实施“51%攻击”。按照比特币的设计,整个比特币网络的货币流通、交易结算和交易安全由分散化的节点通过竞争机制维护,在每个固定时间段,成功维护系统的节点将获得一定量的比特币奖励,这就是俗称的“挖矿”,参与维护的节点称为“矿工”。一个节点的计算能力──简称算力──越强,它抢到系统维护权和获得比特币的可能性就越高。为了形成更强的算力,多个矿工可以联合起来组成矿池,作为一个整体抢夺系统维护权。如果一个矿工或者矿池掌握了比特币网络50%以上的计算能力,他就可以利用抢到的系统维护权,构造虚假的比特币交易──例如撤销已经生效的转账、阻止其他用户转账等──欺骗其他矿工,获得额外收益。在正常情况下,比特币交易一旦生效就不可撤消,51%攻击则提供了这种可能性,因而这种攻击是毁灭性的。从算力集中度来讲,某个矿池的计算力超过全网50%是有可能的,但有几个因素会制约它发起攻击毁灭比特币:

首先,如果有一个贪婪的攻击者能够调集比所有诚实节点加起来还要多的计算力(即多于50%),那么他就面临一个选择:要么将其用于诚实工作获得货真价实的奖励──比特币,要么将其用于51%攻击,通过欺骗获取不义之财。他会发现,按照规则行事、诚实进行维护工作是更有利可图的,这使得他能够拥有更多的电子货币,而发动51%攻击将导致所有用户的恐慌,进而拒绝接受比特币,其自身财富同样受损。

其次,矿池是由众多矿工参与的,如果矿池算力接近50%,矿工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退出该矿池,削弱该矿池的计算力,直至它不再具备威胁性。在矿池发展过程中,已有若干具体案例(如BTCGuild、GHash.IO矿池在算力接近50%时均采取措施降低了算力比例)证明了这一逻辑。

最后,如果不是矿池,单个主体拥有超过比特币全网50%的计算力,目前来看几乎不可能,比特币全网算力已经超过全球Top500计算机算力之和的数百倍,任何单个主体都难以调集如此庞大的算力。

政府的职责是什么

政府对限制甚至禁止比特币交易,似乎有很多理由,诸如:不利于经济金融稳定、价格剧烈波动引致过度投机和操纵价格、为洗钱和地下交易提供便利、挑战外汇管理制度等。

但政府合适的应对措施不应是直接限制和禁止,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第一、制定更加公平透明的交易规则,比如对比特币交易网站进行适当的监管,防止价格操纵;

第二、在研究比特币特性和应用的基础上,实施有针对性的反洗钱措施;

第三、研究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涌现之后,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并以此考量是否调整货币政策工具和传导方式;

第四、对于外汇管理的挑战,同样要在加强研究的基础上,对交易规则、账户管理等方面的进行合理监管,配合外汇政策需要。

总之,面对新问题,研究新对策,拥抱新时代。至于比特币的生灭,让市场去衡量它的生命广度和长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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