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宣布对《证券法》进行修订,使“合格投资者”定义更现代化
2020年8月26日,华盛顿特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对《证券法》进行修订,以定义 “合格投资者”。
SEC指出,这是确定谁有资格参与我们的私人资本市场的主要标准之一。从历史上看,无论他们的财务状况如何,不符合特定收入或净值测试的个人投资者都被剥夺了投资于我们多元化和广阔的私人市场的机会(到目前为止,合格投资者的资产净值上限为100万美元,不包括个人住宅,或者过去两年的收入至少为20万美元)。修正案更新和完善了定义,以更有效地确定具有知识和专门知识可以参与这些市场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杰伊·克莱顿在新闻稿中指出, 今天的修正案是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多年努力的产物,这些问题是考虑和分析修改经认可的投资者定义的方法。这将首次允许个人不仅基于其收入或净资产,而且还基于成熟的,明确的金融手段来参与我们的私人资本市场。我也感到高兴的是,我们扩大并更新了可能有资格参与某些私募的实体的清单。
该修正案允许投资者根据既定的专业知识,经验或证书,以及现有的收入或资产净值测试方法,有资格获得认可的投资者资格。该修正案还扩大了可能有资格成为合格投资者的实体的清单,包括允许任何符合投资测试条件的实体都具有资格。
这是SEC近40年来首次降低投资私人证券的门槛,通俗一点说,可以看成是美国证交会对“有钱更重要”还是“有才更重要”二者之争的一个准则性转变。
具体而言,修正案修改了《证券法》第501(a)条,第215条和第144A条。
规则501(a)中对认可的投资者定义的修订:在定义中增加新的类别,以允许自然人根据某些专业证书,名称或资格证书或由认可的教育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来资格成为合格的投资者,而委员会可能会不定期地指定该资格;作为对私人基金投资的认可投资者,应包括属于该基金“知识型雇员”的自然人;阐明拥有500万美元资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是合格的投资者,并将SEC和国家注册的投资顾问,豁免报告顾问和农村商业投资公司(RBIC)加入可能符合资格的实体名单;根据《投资公司法》第2a51-1(b)条的规定,为拥有“投资”的任何实体(包括根据外国法律组织的印第安部落,政府机构,基金和实体)添加新类别,超过500万美元,且并非为投资所提供证券的特定目的而成立;根据《投资顾问法》的定义,增加管理着至少500万美元资产的“家族办公室”及其“家族客户”;在认可的投资者定义中添加“配偶等效项”一词,以便配偶等效项可以汇集其资金以达到合格的合格投资者的目的。
对规则215的修订将现有定义替换为对规则501(a)中定义的交叉引用。
修正案扩大了规则144A中“合格的机构购买者”的定义,使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RBIC,只要它们满足定义中拥有和持有的1亿美元证券的门槛。修正案还将认可的投资者定义中包括的任何机构投资者添加到列表中,只要它们满足1亿美元的门槛,就不在“合格的机构购买者”的定义中列举。
另外,该修正案允许在个人401(k)计划中更大程度地包含加密货币,并提供个人投资组合的多元化。401k计划也称401K条款,401k计划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一种由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建立起来的完全基金式的养老保险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比特币和加密爱好者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举措,因为许多受监管的领域,如灰度信托基金、Bakkt等,都仅限于面向合格及机构投资者。数据分析公司Coinmetricsde联合创始人Jacob Franek表示,有了新的标准,宽松的政策将使更多受监管的加密产品获得采用。
该修正案和命令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60天之后生效。(本文编译自sec官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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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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