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划出21家矿场,暂停参与电力多边交易
24日内蒙古工信厅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挖矿企业参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相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称,在2019年底对7个盟市30家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开战了现场核查,发现挖矿企业21户,要求暂停参与特色产业挂牌交易资格,对于不再进行挖矿的企业核实后进行恢复。
通知称,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引导企业退出“挖矿”业务的要求,为切实支持我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请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21家包括了行业熟知的大多数大型矿场,剩下的主要是正常的IDC企业。但也有一些挖矿企业没有登上名单。此次通知要求较细,行业人士担忧与过去不同,执行上不会草草收场。
2006年,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成立。2010年5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正式挂牌运行,成为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营的省级电力市场。截止2019年10月,电力市场成员已达到1820户,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00.1亿元。多边交易市场使得相关的发电、供电及用电方可以用更加灵活的方式确定电价,区别于国家统一定价。
对于矿场来说,参与多边交易后电费在2-3毛每度(主流为2.6毛),如果不能参与多边交易,有人猜测正常用电费用为3.847毛,也有猜测说大工业电费是0.47毛。这意味着内蒙古矿场电费可能上升1/3。
7月,内蒙古结束了针对涉煤腐败巡视组为期两个半月的现场巡视工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常规巡查的公司。巡视组结论称:“督促相关部门追缴税费67.32亿元、采矿权收益资金48.36亿元。”
目前我们无法得知,为何19年底的核查信息,会在8月24日突然发生,也无法判断这是短期的行为,还是会持续严格执行。由于挖矿行业处于政策模糊地带,风向变动时有发生。
去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摸清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目的开展此次检查。此次公示的企业名单,疑似是去年11月这轮检查的结果。
去年11月的核查又是1年前8月30日印发的《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的后续。通知强调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座谈会及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在全区展开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有序退出相关工作。
今年对于矿业来说政策存在一些变数,四川在倡导消纳示范区矿场,但同时和云南都在打击传统的直供电,内蒙古此次严打政策,引起各界对即将到来枯水期的担忧,尤其是新疆会否受到影响,在政策上有所效仿。目前内蒙矿场电力负荷低于四川、新疆等地。
中央政策层面,2018年1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内部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文件指挖矿行业浪费资源、助长虚拟货币炒作。2019年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曾将加密货币挖矿列为淘汰产业,但11月6日公布正文又删除了这一条目。能源局属于发改委管辖,据悉内部人士曾研究过利用挖矿消纳弃水弃电。
今年4月29日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强调各部委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引导退出的工作要求并未改变。
但总体来说,加密货币行业的合规化有了一些动向。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透露规制1CO法规问题在上一次的《证券法》修订中有所讨论。最高法、发改委也再次强调,“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业内人士普遍期待,加密矿业也能够有合规化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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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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