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管机构警告ICO代币或为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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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6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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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时评:日前,香港金融监管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宣布,通过首次数字货币发行或ICO发行的代币可归类为证券。同时,证监会还指出,参与此类代币二级市场交易的各方(例如在加密货币交易所)可能也会受到证监会的许可与行为要求的约束。而就在此前一天,中国金融部门刚刚正式发表公告认定ICO为违法行为,并要求退回用户所有相关投资。
翻译:Clover
日前,香港金融监管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宣布,通过首次数字货币发行或ICO发行的代币可归类为证券。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的执行董事梁凤仪(Julia Leung)在声明中解释到,证监会“十分关注香港及其他地区使用ICO来筹集资金增多的现象。”
她警告称,参与到ICO项目的人“需要意识到一些ICO结构或受香港证券法的约束。”
此外,根据证监会表示,这种分类可能会延伸到ICO以外的数字资产交易中,其指出:
“参与此类代币二级市场交易的各方(例如在加密货币交易所)可能也会受到证监会的许可与行为要求的约束。”
在该声明发布前一天,中国金融部门刚刚正式发表公告认定ICO为违法行为,并要求退回用户所有相关投资。
而近期其他地区的监管机构也已开始警告ICO作为证券的地位。
上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数字代币的发行与发售或受“联邦证券法中要求的约束。”加拿大监管机构也如法炮制,指出“在很多情况下...货币/代币完全应当被视为证券。”
作者:Rachel Rose O'Leary | 编译者:Clover | 来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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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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