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说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是一回事吗?

未知来源 阅读 39 2016-1-21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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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分析人士强调,央行探讨的是数字货币是否能替代纸币的发行,和是否允许民间来发行数字货币,是两回事。

媒体20日发布的一则有关中国人民银行“争取早日推出数字货币”的新闻,引起国内外舆论极大关注。

有分析人士将央行此番表态称为“破冰之举”,认为数字货币甚至可以视同于金本位时代的黄金,未来有望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般等价物”。

澎湃汹涌的互联网热潮冲击下,货币发行是否将迎来颠覆性变革?有哪些准备工作已经开展,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高规格的研讨会

有关“央行力挺数字货币”的消息,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上传出的。从媒体的公开报道看,该研讨会的规格非同一般,目标也相当明确、实际。

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属《金融时报》消息,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上述会议,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主持会议。有关国内外科研机构、重要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的专家参加了会议。来自人民银行、花旗银行和德勤公司的数字货币研究专家分别就数字货币发行的总体框架、货币演进中的国家数字货币、国家发行的加密电子货币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新华社在报道上述研讨会时援引央行有关负责人的话说,探索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可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普惠金融全面实现;还有助于建设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支付体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会议要求,数字货币的设计应立足经济、便民和安全原则,切实保证数字货币应用的低成本、广覆盖,实现数字货币与其他支付工具的无缝衔接,提升数字货币的适用性和生命力。

对于未来发行货币模式的改革,《北京商报》援引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的话说,在互联网时代,应该有互联网央行。其重要的功能,就是要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发行和管理虚拟货币。相信未来央行会加大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和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目前央行只是出台一个政策,距离数字货币落地还有很长时间,可能会尽快进行试点。

数字货币“路线图”

那么,数字货币究竟是什么?央行所提的数字货币,与目前民间出现的数字货币,比如比特币,是一回事吗?

所谓数字货币,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字构成的特殊信息。人们使用数字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银行后,银行就可以为双方交易结算,从而使消费者和企业能够通过比现实银行系统更省钱、更方便和更快捷的方式相互收付资金。

据新华社报道,人民银行2014年成立了专门的数字货币研究团队,并于2015年初进一步充实力量,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数字货币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发行数字货币的关系、国际上数字货币的发行经验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除央行外,银联等多家公司此前也宣布开始研究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未来可能实现全部数字化,比如结合第三方支付开发的扫码支付,不需要再用现金去交易。”黄震说。

要实现数字货币化并非易事。白澄宇表示,现在寻求的是,能够在安全性、便利性等各个方面都能够解决所谓价值交换需要的功能载体,这有很多技术问题需要解决;技术问题解决后,未来如何运用数字货币替代纸币的流通和发行,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此外,分析人士强调,比特币等现有的数字货币,和央行所提的法定数字货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白澄宇表示,央行探讨的是数字货币是否能替代纸币的发行,和是否允许民间来发行数字货币,是两回事。

“山寨币”的法律风险

据《中国科学报》此前报道,比特币2009年1月创建时,并未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然而,目前在全球有约1460万比特币流通单位。它们的全部市场价值在34亿美元左右。

在比特币热潮进入中国后,陆续出现了大大小小数十种的数字货币,而这些数字货币,都被加上了一个中国特色的名字:“山寨币”。

据《羊城晚报》此前披露,在一个著名的数字货币交易网站上,投资者只需要进行简单注册后,就可以获得交易网站的登录账号,并可以进行数字货币的交易。“如同股市交易一样,这些数字货币的价格波动也都在实时更新”。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云慧撰文指出,部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已经有了“影子银行”的雏形,但是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这些数字货币很可能会彻底沦为普通的投资炒作商品。

对于比特币之类的民间数字货币,中国官方曾专门予以定性。2013年12月,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樊云慧表示,五部委的通知虽然将比特币定义为特定的虚拟商品,但是什么是特定的虚拟商品,依然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这位专家指出,目前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依然模糊,希望央行加紧研究,将数字货币纳入法律监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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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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