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管打压助力香港加密货币发展雄心
近日,华尔街日报报道了一则引人关注的消息:美国监管机构正在对香港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项目进行审查和调查,以阻止它们与美国投资者和市场的联系。这是美国在全球范围内打击加密货币的最新举措,也是对香港金融自由和创新的一种干预。
美国为何打压香港加密货币?
香港曾是许多知名加密货币公司的大本营,其中包括Crypto.com、比特币商品交易所(BitMEX)和现已破产的FTX。但之后来自新加坡的竞争日益激烈,而且中国对加密货币的强硬立场引人担忧,再加上香港实行了长时间的严格防疫措施,这些叠加在一起,促使加密货币领域的许多公司离开了香港。
而现在,香港决定扭转此前的趋势,尝试让部分加密货币公司重返香港,这与美国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仅以过去几周的行动为例,美国监管机构已切断获取加密货币产品和服务的渠道,把矛头指向那些乐于为加密货币行业提供服务的银行,针对据说是兜售数字资产的名人提起民事指控,还起诉了包括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运营商币安(Binance Holdings Ltd.)在内的数家交易所。检方还在最新起诉书中指控曾一度驻香港办公的FTX创始人山姆·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密谋贿赂中国政府官员。根据官方数据,来自中国大陆、欧洲、加拿大和新加坡的20多家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公司已向港府表示计划在香港设立机构,另有80多家公司表示有兴趣这样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已经向香港的一些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项目发出了传票,要求他们提供有关其业务、客户和合规情况的信息。这些监管机构的目的是确定这些实体是否违反了美国的证券法和商品法,以及是否存在欺诈、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的风险。
FTX创始人山姆·班克曼-弗里德2021年在香港。FTX总部曾在香港。
美国对香港加密货币的打压,有几个可能的原因:
一是为了保护美国投资者和市场的利益。美国认为,加密货币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高波动性的资产,需要严格的监管和披露,以防止操纵、欺诈和损失。美国担心,香港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项目可能没有足够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可能会误导或损害美国投资者和市场的信心和安全。
二是为了维护美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美国认为,加密货币是一种挑战其金融霸权和美元霸权的力量,可能会影响其在全球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美国试图通过制定严格的规则和标准,以及对违规者进行惩罚和制裁,来控制和限制加密货币的发展和流通。
三是为了对抗中国在科技领域的崛起。美国认为,中国是加密货币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拥有大量的矿工、交易所、项目和用户。中国也在积极研发自己的数字货币,并试图将其推广到全球范围内。美国担心,中国利用加密货币来增强其在数字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甚至可能威胁到其在传统金融领域的优势。
香港如何应对美国的打压?
面对美国对香港加密货币的打压,香港有几个应对策略:
一是坚持金融自由和创新。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完善的法治、开放的市场、高效的监管和多元的人才。香港在加密货币领域也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例如拥有全球首个持牌交易所 OSL,以及多个知名的项目和机构。香港不应因为美国的打压而放弃发展加密货币的机遇,而应该继续推动金融科技和虚拟资产的创新和发展,为全球市场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价值。
二是制定合理和适度的监管。香港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有了重大进展。2022年10月31日,在香港金融科技周上,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下称《宣言》),阐明政府为在香港发展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而制定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宣言》明确了香港将对全球从事虚拟资产业务的创新人员抱持开放和兼融的态度,并将实施双重牌照制度、准入安排和禁止事项等监管措施,以促进香港虚拟资产行业得以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发展。香港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和实践,制定合理和适度的监管规则,既要保护投资者和市场的利益,又要鼓励创新和竞争。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和沟通。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应该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和规则制定,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加密货币领域的挑战和机遇。香港也应该与美国保持沟通和对话,解释和阐述香港在加密货币领域的立场和目标,消除误解和疑虑,寻求共识和合作。
小编觉得美方还是川普对国内发展有着独特的贡献
总结
美国对香港加密货币的打压,是一种基于自身利益和战略考量的行为,也是全球金融格局变化下不可避免的现象。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应该坚持自己在加密货币领域的发展愿景和目标,制定合理和适度的监管规则,推动金融科技和虚拟资产的创新和发展。同时,香港也应该加强与美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和沟通,共同应对加密货币领域的挑战和机遇,为全球金融市场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价值。
微信扫描关注公众号,及时掌握新动向
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
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比特范的观点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