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销售和美国印象派证券法
Jared Marx是华盛顿特区了律师事务所Harris, Wiltshire & Grannis的一位律师。他就比特币相关的监管法规向公司提出建议,并代表在民事和刑事诉讼方面公司及个人。在这里,他讨论了为什么证券法对于在美国经营的比特币2.0公司仍然存在问题。
现在加密2.0公司通过在拟建项目中使用预售代币的方式来筹集发展资金时司空见惯的。
Ethereum(以太坊)销售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以太(运行其拟议区块链系统的‘燃料’),作为迄今为止最成功的脱颖而出,但是Ethereum绝不孤独。
这项业务实践的发展已经催生了另一个领域的行业监管不确定性,在那个行业法律模糊是一种常态:美国联邦证券法规。
代币证券存在吗?
总之,如果这些代币是美国联邦法律之下的证券,,那么它们在美国的销售必须要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昂贵并且繁琐),或者必须有适用的例外情况(一般这意味着它们只能卖给有钱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有点违背常理,就目前而言,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认为比特币是商品的事实对弄清出售品是否是有价证券并没有显著的影响。
究其原因,这个问题持续的不确定性不同于法律,法律模糊性只要源自于加密货币的新颖性,这里关于法律的通用的问题仍然值得商榷。
首先,最基本的联邦法律规范证券在大萧条时期获得通过,所以国会不仅仅以书面形式写下相关规则,而且国会是带着宽广的政府市场控制对于避免另一场类似1929灾难的崩溃是必须的一种信念。因此章程是宽泛的,而不是精心量身定制的。
第二,这就是寻找清晰的创新者应该理解更深的地方,美国法院已经建立了一个系统,用于检测东西是否是有价证券,这完全就是印象派的而不是规则约束。这意味着,除了来自SEC的澄清,对于法院如何裁决加密代币销售很难进行有把握的预测。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VS豪威公司(WJ Howey Co.)
法律没有将双方完全蒙在鼓里——有一个名义上的测试,以确定它是否是有价证券。你询问一个给定的计划中是否包含:“[1]投入的资金,[2]共同的企业,[3]收益,[4]仅仅依靠别人的努力前进。”
那些文字是来自1946年美国最高法院称为SEC vs WJ Howey Co.的案件。但是该案件的事实是,除了它的文字,要讲更多关于如何能够(或通常不能)预测东西是否是有价证券的故事。
在1946的案件中,一家名为Howey的公司在佛罗里达州拥有一个橘园,并愿意出售它的一小片土地给居住在附属酒店的游客。Howey告诉感兴趣的游客说,如果他们购买一块土地,那么作为一个实际问题,他们应该也安排一个人管理并收获他们的橘子树。
然后Howey建议说他们是最好的公司可以做到那些。买方雇佣Howey来管理他们的树木(85%的买方都这么做了),给了Howey10年的土地独家代理权,没有权利取消合同。
总之,Howey建立一个系统,将或多或少地允许它获得投资者,而实际上Howey的业务本身并没有出售所有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现了,并根据证券法起诉来阻止Howey的做法。
对此,Howey相信两家低级法院裁决,他们没有出售有价证券。但美国最高法院对此非常不满。法官说,法律规定他们要看过去的合法手续,而且根据证券法精神,Howey确实提供了有价证券。
对法官而言,此次发行的结构(土地出售,再加上管理合同)没有事实重要,在他们看来,本次发行是一次结束追随的一般规则尝试,一般规则就是在你允许广大市民投资你的公司之前你必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为此,高级法院将重点放在一般的规则上,而不是该领域的铰接式规则。
减少不确定性
法院还驳回其他潜在有用的标志物是否是有价证券。例如,最高法院认为企业收入的参与者不需要将投资变成有价证券,而且从有价证券预期的“利益”可以完全来自于购买的市场升值。
尽管如此,那些想要预售代币或追求其他相似资金来源的公司也不应该绝望。首先,一些潜在的救济即将到来,通过JOBS法案授权的法规,这将允许普通民众购买小企业提供的非注册证券——尽管这些法规还没有具体化。
此外,美国法院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排除数百种不同类型的产品,而那些案例对确定该领域前进的最佳方式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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