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z:协议合规之路上都有哪些阻碍
许多早期的互联网支持者都希望它能永远保持开放,成为全人类无国界、无管制的工具。然而,在过去的 20 年中,权威还是出手对各类不良行为进行了打击,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们之前美好的愿景。尽管如此,互联网的大部分底层协议,如 HTTP(网站数据交换协议)、SMTP(电子邮件协议)和 FTP(文件传输协议),仍像以往一样自由、开放。
为了维护人们的美好愿景,世界各国权威达成了共识,即互联网技术需要开源、去中心化、自主且标准化的协议。1992 年美国《科学和先进技术法案》的通过,为商业互联网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没有篡改 TCP/IP 这一计算机网络协议。美国国会于 1996 年通过的《电信法》在延续了数据传递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的法律框架,从而让美国权威与 Alphabet、亚马逊、苹果、Facebook 等互联网巨头享有了同样的发言权,共同主导互联网经济。虽然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立法,但已经建立的法律仍然可以引导产业和创新的发展,创造出我们今天享受的诸多互联网服务。
在传统网络环境中,权威并没有改动底层协议,而是对人们访问网络时使用的应用做出了监管,如浏览器、网站和其他面向用户的「客户端」应用。在我看来,这条准则也同样适用于 Web3。它是互联网的又一次演化,创造出了新式的应用与客户端,如 Webapp 和在线钱包,以及先进的去中心化协议,包括由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共同实现的价值交换结算层。现如今,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不是 Web3 是否需要得到监管,因为其必要性与正当性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而是我们应该在 Web3 技术栈的哪一层设置监管才能让其发挥最大的效用。
如今,在用网的过程当中,无论是进行网络连接时用到的网络服务提供商,还是获取信息使用的浏览器、网站和应用程序,都受到了相应的政策监管,而且它们大部分都依赖于开放协议。权威可以通过对网站内容实施访问限制,或要求其遵守隐私规则和版权撤销请求,来优化人们的用网体验。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可以强制 YouTube 下掉恐怖分子的招募视频,而对 DASH(一种视频流媒体协议)不闻不问。
协议层面上的监管既不可取也不可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协议不可能遵守法规,因为这个过程通常会涉及很多难以界定的主观判断。其次,协议也很难有统一性的规范,因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会设立不同的法规,且相互之间可能还会出现矛盾。最后,鉴于应用程序和客户端可以遵守更高层次的技术规范,重写网络的技术基础并无必要,甚至会适得其反。
下面我会对以上三个原因做出进一步的分析:
协议在技术层面上无法遵从带有主观性质的法规
无论一项法规的出发点有多好,只要它涉及主观判断,那么对于协议来说就很难遵守。
举个例子,虽然我们都讨厌垃圾邮件,但如果当局规定电子邮件协议(SMTP)不能为垃圾邮件的发送提供支持,那么网络环境反而可能会变得更糟。这是因为,垃圾邮件本身的界定太过主观,而且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谷歌这类大型企业在清除垃圾邮件上花费了巨额的资金,但依然避免不了出错。此外,即便某些权威机构规定 SMTP 需默认过滤垃圾邮件,但鉴于协议的开源性质,一些恶意行为者还是可以借助一系列操作规避过滤器的种种限制。因此,通过 SMTP 封禁垃圾邮件不仅杯水车薪,而且还可能会彻底颠覆当下的电子邮件协议。
在 Web3 中,去中心化交换协议(DEX)中的 Token 就非常类似于上文提及的电子邮件。如果权威将某些 Token 认定为证券或衍生品,并想要禁止用户使用这一协议来交换这些 Token,他们就需要对这些 Token 作出明确的界定,从而说明这些 Token 在客观上符合上述分类。然而,这种客观的分类标准并不存在,因为确定一项资产属于证券还是衍生品依赖于主观判断,并需要对相关事实和法律作出人为分析。现如今,即便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都还很难解决这一问题。
在我看来,将二阶主观分析嵌入到基础层指令集当中只会是徒劳。与 SMTP 一样,DEX 这样的去中心化自治协议无法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进行主观分析,因此该协议也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去中心化和自治。所以说,这样的规定势必意味着 DEX 的终结,一个新兴的科技创新领域也会因此划上句号,而且整个 Web3 生态系统都会受到牵连。
协议在实际应用中很难符合全球统一的规范
就算我们攻克了技术上的难关,打造出了可以做出复杂且主观判断的协议,我们也很难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这种协议。
SMTP 让我们能够向世界上的任何人发送电子邮件,但如果美国要求 SMTP 过滤垃圾邮件,那么其他外国权威可能也会设置类似的限制。然而,由于垃圾邮件的界定需要主观判断,这些权威在具体要求上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即使在技术上我们有能力设计出可以作出复杂且主观决定的协议,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标准。SMTP 根本不可能纳入 195 个国家不断变化的垃圾邮件过滤器要求,而且即便它能做到这一点,它也不知道用户身处哪个国家,以及如何公平地确定各类判断标准的优先次序。标准化才是协议的坚实基础,而主观性的加入只会将其摧毁。
在 Web3 中,各个国家对于证券和衍生品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而且这些法律还一直处于变化之中。DEX 无法为这些法律建立一个统一的全球标准,而且,就像 SMTP 一样,它也无法根据地域来限制访问。所以说,如果协议只能建立在不断变化的全球监管之上,那么它就不可能取得成功。
应用与客户端应作为法规主体从而规避以上问题
很显然,与监管协议相比,监管应用程序更为关键。应用程序层面的监管可以在不危及底层技术的情况下实现权威的目标,现如今这种方法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
早期的网络协议在 30 多年后仍然有用,因为它们仍然保持着开源、去中心化、自主和标准化的特性。不过,如今的权威既可以通过监管应用程序来规范经由协议传递的信息,也可以保护信息的自由流动,就像美国 1996 年批准的《通信规范法》中第 230 条那样。每个国家都可以实行自己的方法,而在各管辖范围内运营浏览器、网站和应用程序的企业也能对其产品作出调整以符合相关规定。
协议与应用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在 Web3 中同样存在,所以我们对于 Web3 的监管方法也应该保持不变。用户可以通过钱包、Webapp 等 Web3 应用程序将数字资产存入借贷协议的流动性池,通过市场协议购买 NFT,并在 DEX 上进行资产交易。
Web1 在网络连接、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文件传输协议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实用的工具,所有这些都让互联网上的高速信息传输成为了可能;Web3 则是帮助价值实现了在互联网上的高效传递,而借贷和资产交换已经成为了其原生功能。显然,对所有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所以我们必须全力支持其发展。随着 Web3 逐渐从 DeFi 扩展到电子游戏、社交媒体、创意经济和零工经济,我们也需要为这些领域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从而打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权衡了所有利弊之后,正确的方法昭然若揭——监管应用,而非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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