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误解-写在BitLicense评议期结束之前
一、比特币监管政策哪家强?
答案无疑是美国。
北京时间10月15日讯,据cnbc报道,纽约金融服务部门负责人Benjamin Lawsky
宣布:
在纽约州的数字货币商业行为,比特币软件开发商,比特币矿工以及个人将无需申请BitLicense(数字货币许可证),但如果是传统的银行介入数字货币领域将不会取得豁免。
这无疑较之前的草案放宽了限制,但不少比特币观察者或从业者仍然认为此项政策偏紧,将会扼杀目前的良好发展态势。他们的理由是:
成功获得BitLicense许可证或许会让公司更不具有竞争力。遵循BitLicense规章无疑会是一笔很大支出。企业不仅需要支付法律费用,还需要满足复杂的技术要求,用户进行比特币操作也会更加困难,必须说服用户提交个人信息,而不再是仅仅提供比特币地址。
回到约2个月前,8月20日,比特币中国、OKCoin及火币三家中国比特币交易所共同发出了针对此许可证的公开信(全文)。随后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中国平台建言美比特币监管新规》
对于向来推崇“去中心化”的比特币买卖双方来说,“比特币执照”较为严苛的条条框框无疑会限制其自由。因此,执照的推行受到业内的强烈反对。
专家们表示,他们同样认为比特币需要监管,但过于苛刻的监管系统会增加不必要的开销,这对刚刚成立的公司造成沉重的负担,进而扼杀创新的潜力,让那些比特币初创企业和比特币交易活动遭受损害。
而这份建言书似乎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8月22日, Ben Lawsky在twitter上宣布,纽约金融服务部门将延长Bitlicense
评议期至2014年10月21日。
二、中国监管政策
而在中国大陆,目前有据可查最为权威的监管文件是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提出比特币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对比特币行业公司提出风控和反洗钱的要求。
伴随《通知》的出台,当天比特币价格惊历了巨大的波动。
查询当天比特币中国的历史行情可以看到在12月5日的波动区间为7040至4520.1元。
随后比特币价格步入漫漫熊途。
三、误读
近日,各媒体重新翻出了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2014年3月份的一个访谈记录。其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问:如何看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否有一天会取代实际货币?
答:不可能,货币是什么呢,是一个国家捍卫自己国家经济特权的武器,比特币像一个红卫兵式的产品,他希望打败各个国家的货币霸权,哪个国家愿意被它打败呢。比特币是一些互联网从业者和工程师的一个小型试验,替代实际货币是不太可能的。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比特币是违法的,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虚拟货币国家,腾讯一年发行的Q币在250-280亿之间,但它是不可逆的,你只能用人民币购买Q币,但不能用Q币去兑换人民币。
如果“比特币是违法的”,那么所有比特币从业人员无疑笼罩在“嫌疑犯”的阴影里。
而类似的相关言论,屡见于主流媒体,并被大量转载。
四、消除误解
有见于此,国内的比特币从业者根据《通知》进行了重新解读,意在消除民众对于比特币的误解。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出于对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考虑,《通知》限制了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比特币相关活动的参与。但是《通知》也认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所以比特币并没有被国家禁止,个人、一般商户、互联网公司等非金融支付机构参与比特币买卖合法合规。同时在参与比特币买卖时,也需要认识到比特币存在的风险,避免过度炒作。
洗钱,是指为了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通知》认为,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具有匿名性和跨境流通等特征,并提示其洗钱风险。一些负责任的比特币行业公司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已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针对比特币的潜在风险切实履行了实名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登记、客服身份识别和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上报等反洗钱义务。在比特币行业公司的努力下,国内比特币与法币汇兑洗钱的风险控制正在不断加强。比特币不等于洗钱。
《通知》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事实上,比特币本身并没有发行方,不会也不可能成为法币。比特币更适合作为一种中间货币存在,国外知名商户Dell、Newegg等接受比特币时并非将其作为法币,而是将其作为一种中间货币。接受比特币后,Dell等商户的商品仍旧以美元计价,同时在结算时也以美元体现。作为中间货币,比特币和比特币支付对于现行的货币体系和支付体系,尤其是现有的跨境支付体系而言,都是一种很好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通知》明确,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也就是说,比特币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在电信管理机构进行备案(ICP备案)并没用开展违法的业务(活动)就是合法的。
并在最后做出了如下的引用: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我们已经根据《通知》精神,正确引导一般民众对于比特币的认知,防止过度炒作,并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切实防范洗钱风险。衷心希望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能够正确融入国内市场化经济,并为中国的全球化发展添砖加瓦!
五、展望
10月17日,著名的比特币交易平台Bitstamp
宣布,如果用户在未来28天内未能对自己的账户进行验证,他们账户内的余额将被监管部门没收。
市场对这一消息的解读各异,价格从前一天的388美元下跌至372美元左右。
Bitlicense 代表着目前最完整的成体系的监管政策,未来也可能成为各国制定相关政策的参照物。10月21日则是该法案评议期的最后截止日期。之后,纽约立法者就会形成法律并最终落实BitLicense细节。
而在中国关于比特币的监管政策方面,时隔近一年之后,能否听到你的声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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