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有风险,入局需谨慎
北京时间2021年1月7日晚,比特币再次疯狂走势,一举突破4万美金,再次创下历史新高,一枚小小的比特币如今的价格甚至可以在中国一些城市买上一套房,如此高的回报率也引发大量人从事比特币挖矿工作。
打开某购物平台,以“挖矿”为关键字可以搜到大量商家在从事数字货币矿机买卖。
如果您对所谓的“挖矿”一窍不通,也没有关系,挖矿教程您也可以买到。
这样看来,似乎人人都有可能成为矿工,拿币换车换房指日可待。毕竟对于电子商务高度发达的中国而言,任何人都可以从电商平台方便快捷买到“矿机”。
但是,和任何高回报的投资一样,有回报一定意味着风险并存。且不说挖矿的时间成本跟电费损耗,单单是购买矿机就是一件难事。
线上购物是再常见不过的现象,张三可以在网上买衣服避寒、李四可以从网上买食物充饥,王五可以从网上买各类资料来提高竞争力,为什么从网上购买矿机就有风险了呢?
第一,线上购买矿机不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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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通过网络方式购物,难以直观判断商品质量与性能,只能通过经营者宣传推测商品信息,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的意思自由易受经营者非正当影响。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设立即为解决上述消费者在特定交易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带着侥幸目的去挖矿要退货的最大原因是研究了比特币政策或者经济消息,而非商品信息不对称,如果适用退货原则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适用初衷。
第二,购买矿机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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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生活消费与生产经营是相对的概念,生活消费是人们消耗产品或接受服务以满足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生产经营是投入、产出、销售、分配产品的活动的总称。
而比特币挖矿机,系用于生成比特币的专用机器设备,购买目的系专门用于生产比特币产品,其行为属于投入资金采购生产资料中的生产工具的行为,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范围,因此,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
而且,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比特币挖矿机的买卖。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仅禁止比特币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且明确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并倡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也仅进一步禁止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未限制比特币或比特币挖矿机作为商品买卖。
综上所述,个人或企业购买比特币矿机若想反悔很难有权利救济,除非承担违约责任。
不管是头脑发热或者深思熟虑,想要自行购买矿机挖矿都要做好一旦下单矿机就难退回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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