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钟华:构造新型的数字货币平台
货币在本质上就是数字化的
作为金融运行的实体基础是具体的社会组织结构之上的经济运行,人类的社会组织形式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简单说是一个在规模上由小到大的过程,从最初的聚落到城邦,再到由城邦联合成的方国,再向上联合成更大的组织,经济运行以至于货币运行的渠道网络也随之不断扩大。
在不同的社会组织内部,经济运行的渠道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物流渠道,一个是信息渠道,商品形式的价值转移效率取决于物流渠道的效率,货币形式的价值转移取决于可保证的信息渠道的运行效率。
价值体皆兼有价值的质性和量性两个方面,人类社会经济范畴内的基础性的价值体是商品,其成立前提也必然是具有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其质性价值即使用价值,是其天然属性;其量性价值即交换价值,是人类意识对其价值体的数量的认识及确定,如果价值体的价值不能量化,则其就不能交易、运行,就不能成为商品。
货币是商品的衍生品,是专司表现量性价值、承载量性价值的价值体——一般等价物。所有商品的量性价值都是同质的,因此是可通约的,因此,单纯表现量性价值的货币成为可与经济范畴内一切价值体通约进而互换的价值体,这一价值的本质是量化价值,就是数字。因此,金融系统是由数字铺就的信息高速公路,以提高商品运行效率进而提高整个经济运行效率。
一切货币形态都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最适宜呈现数字的,即任何经济主体的货币存量都是数字,区别在于承载方式和记录方式,或者用贝壳、粮食、金银等实物,或者用纸张,或者用电脑网络。这样在承载形态上就天然形成了三个阶段,实物货币阶段,纸质货币阶段和电脑网络货币阶段。
前两个阶段中,货币都是散点式的、颗粒化的,分散于各个经济主体手中,金融体系的上行结构(货币的发行、管理、服务方)本身只是提供货币及其运行渠道,货币或者存于上行的机构中,或者分散地存于下行的经济主体手中,而不能同时于两个层次同时存在。
而且既有的金融渠道是靠政府提供的金融渠道与大量私人的局部金融渠道(私人金融机构)连片而形成全局覆盖。就整体而言,货币范畴与商品范畴相映射,总体的波动与风险取决于两大集合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其中的局部集中点、局部渠道的风险则取决于其所处的具体环境,相对于整体而言,一般不会存在一个挤兑的问题,而相对于局部而言,挤兑时刻可能发生且其后果是致命的。
高科技背景下的数字货币形态与特征
最初的原始聚落时期,社会组织规模较小,成员之间相互了解,吆喝一声就解决了信息传输的问题,因此,针对于经济行为的记录可以在每个成员的脑海里完成,而不见得一定要“结绳记事”。如果存在货币,也能存在于每个成员的脑海中加以运行,而不需要货币的实体性存在,这是可以想象的。也就是说,人类最初的货币是无形的、数字化的。
当下的数字科技使货币的外在形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数字的承载以及信用的保证都具有了新的形式——电子网络形式,货币变成了数字本身,而成为记载于电脑网络中的一个额度,不再是承载数字的那块金属或者那张纸。其模式,简而言之就是一个电脑网络平台以及下挂的众多端口,每一个经济主体通过手机、电脑这一端口与平台连接,进而通过指令控制自己的账户,货币运动就成为经济主体之间的额度划拨——转账支付。某种意义上,数字货币就是仅有转账支付,而淘汰现金支付。只是数字货币的转账支付是通过手机、电脑等端口发出的电子指令完成的,比较传统的转账支付模式更具有全局性、安全性和效率性。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总结了数字货币的以下特征:
(一)统一性
信息网络始终存在着终极统一的内在趋势,那么作为数字货币平台至少首先在一国之内是统一的,数字货币平台把所有的金融机构整合为一,这在技术上是可能的,同时也体现了巨大的整合效率。如此,就实现了这样的态势:统一的、唯一的货币范畴对应着实体经济范畴。这也意味着生产、分配、交易、消费等环节在货币层面结为一体,这些环节所涉及的货币运行都在集中于这一超级网络平台上,只体现于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划拨。
(二)公共产品属性
在这样的模式下,所有社会成员必须具有连接网络的端口,否则就被屏蔽于经济运行之外。那么这种网络平台因其为唯一的、统一的、全局性的货币运行平台而就成为人类社会最基础、最普遍、最重要的公共设施,这是数字货币最根本的特征。这也就注定了这一超级网络平台必然是、必须是公共产品。
(三)安全性、效率性
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宏微观效率性毋庸赘述,其所带来的安全性也不仅仅体现在传统意义上的数据安全方面,还会提升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因为,挤提、破产等风险都是针对金融系统中的个别机构或市场等局部而言的,这种统一的数字化金融平台首先是一个整体存在、宏观存在,具有主权信用,一般是不存在挤兑、破产的可能的。而且高效透明的机制使其监管高效、安全稳定。
(四)两行性
传统的货币都是上下行分离的,即货币系统的整体机制与货币系统下挂的微观个体之间是分离的,货币在一般状态下是分散的、散点式的、颗粒化存在的,如金银是一块一块的,铸币是一枚一枚的,纸币是一张一张的,要么存在于个体的经济主体手中,要么存放在金融系统之中。
如果货币成是纯数字状态那么呈拓扑结构,是统一的、连片的。即体现在整体层面上,也同时体现在微观个体层面上。数字货币在总体机制上应该就是这种两行结构——上行为网络的整体机制,下行为网络的节点、端口。货币似乎同时存在于网络整体与通过端口划拨的经济主体的私人账户中,即在整体看来,货币是网络平台上的一个总额度,在微观角度看来,货币又呈现为每个经济主体账户中的、自有的额度。
构建数字货币平台的设想
(一)对现有数字货币平台的分析
微信、支付宝可谓现有的名副其实的数字货币平台,他们的出现本质性地使现金失去了存在必要,货币不可逆转地演化为手机上的余额。他们对数字货币平台的建设作出了十分有价值的探索。他们的不足之处有以下几点:其一,还不能全覆盖,服务功能只针对个人业务,还不能给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其二,这两个平台属于私人资本,不宜于充当关系国计民生的核心环节,如此具有极端重要战略意义的核心产业应该有政府主导。其三,其作为私人资本不能够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建设一个统一的、全覆盖的超级网络。
(二)构造新型的数字货币平台
在理论上我们可以把一切信息活动都整合在一张信息网络上,进而构建一个信息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相映衬。那么建立一个统一的、单一的、以数字货币运行为核心的金融网络平台,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机制上都不存在问题。因此,我们在设计理念上要有超前性,把目标设定在建立统一的、唯一的、全面覆盖的、整合一切金融机构与业务的金融网络平台上面。充分展示金融的整体机制属性,把金融网络平台建设成为大型的、基础性的公共设施,成为价值信息——货币的信息高铁网。
由于其显著的公共产品属性,构建数字化金融平台同时也应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我们还需认清金融体系的上行特征,这一超级平台的构建应该以政府为主导,才能体现整体理性、体现全社会的整体利益,才能动员全社会的资源,才能建设成为真正的、全方位的、面向全社会的公共设施网络。
保持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准备与征信、税务、商品交易等等网络叠加整合,构建未来的、囊括一切经济信息的超级网络平台。并与既有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平台实现对接,以备总体整合。而且还需在建立安全有效的防火墙的前提下,保持广泛、充分的对外的连接,为人民币的国际化准备好条件,并在国际金融领域引领数字货币的发展潮流。
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RCEP)已于2020年8月横空出世,虽然目前仍处于前期的试点阶段,不远的将来必将呈燎原之势,进而实现中国版的、公共产品式的、超大型的数字货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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