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EP发行的意义和影响
近日,有关我国央行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简称DCEP)的消息密集发布,引发社会热议。目前央行已经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在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下,从 2019 年年底开始在深圳、雄安、成都、苏州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DCEP 首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试点场景包括交通、教育、医疗、消费等领域。后续将不断优化 DCEP 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数字货币作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意义已经越来越被公众所认知。
实际上,我国央行在数字货币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 2014 年,在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的主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6 年 9 月,在原小组基础上,经中央编办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直属事业单位,即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2018 年 6 月 15 日,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该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100% 控股。2018 年 9 月,“南京金融科技研究创新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南京)应用示范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同年 8 月,中央发文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和移动支付试点。此后,该研究所在各地积极布局研发机构。
截至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已经申请了涉及数字货币的共 80 多项专利。内容涵盖数字货币生成、投放、流通、验证、兑换、回收等解决方案;数字钱包的开通、升级、密钥更换、存币、支付、查询、货币兑换、注销等方法和系统。从申请专利的情况来看可实现从央行到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投放、交易和回笼过程,实现终端用户的 DCEP 使用,有助于实现 DCEP 在市场的流通。
数字货币是支付制度演进、信息技术和加密技术创新、网络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技术。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依托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技术以及分布式的理念,如以太币扩展了比特币的可编程脚本技术,致力于发展一个无法停止、抗屏蔽和自我维持的去中心化智能合约平台。目前,全球共有 5000 多种的数字虚拟货币,市值约为 1.5 万亿美元。但是由于其是脱离国家信用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脱离了主权信用,发行基础无法保证,币值波动巨大,炒作投机现象严重,大多数国家对于数字虚拟货币的态度较为保守。我国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非法定数字虚拟货币采取高压态势,禁止 ICO、禁止人民币与数字虚拟货币的交易、引导矿工企业退出、并在全国范围禁止访问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网站等。对主权国家来讲,最好的践行方式是由政府和中央银行发行主权数字货币,DCEP 就是由国家信用作为背书的由央行发行的法定主权国家货币。DCEP 尽管借鉴了区块链技术中的理念和关键性技术,如非对称加密、可追溯性、不可伪造、点对点支付等,但现阶段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不直接采用区块链技术。央行称 DCEP 的研发不预设技术路线,为将来 DCEP 市场流通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留下了更多的可选手段。
在运行模式上,将采用双层运营架构,即央行先把 DCEP 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DCEP 定位于物理现金的电子取代物,属于 M0,与现金等同,不计利息。双层运营体系保留了现有货币体系的制度和利益格局,不伤害商业银行的现有商业模式,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有利于发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推广 DCEP。在技术架构上,在现有货币的运行架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形成“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结构。所谓“一币”,是指由央行担保并签名发行的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两库”是指中央银行发行库和商业银行的银行库, “三中心”,是指认证中心、登记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原型系统建设分多期进行。
与现有的人民币相比,具有便携安全,支持双离线支付,降低发行、仓储成本,支持可控匿名等优势,并有利于达到反洗钱、反恐、反腐败的目的。
01
DCEP发行的意义
1、DCEP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更方便的支付手段
2019 年 6 月 18 日, Facebook 发布了加密数字货币项目 Libra 的白皮书,欲锚定多国法币组成“一篮子货币”,来建立一个“无国界国币”。Libra 的优势在于可以借助 Facebook 的 27 亿平台用户,创建一个低成本、零摩擦的支付系统,为 Facebook 在游戏、电商、新闻等各个场景中的价值变现提供可能性,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生态。Libra 白皮书引发了金融界、学术界以及企业界的热议。
但是,Libra 目前仍旧处在白皮书讨论阶段。一方面,Libra 项目受到美国参议院和国会一系列质疑,在其他国家也受到不同程度抵制,合规性存疑。另一方面, Libra 联盟成员先后有 8 家退出,且多为有影响力的支付机构。若 Libra 发行并在世界各国进行普及和应用,将会强化美元的国际地位,会对其他国家主权货币形成冲击,侵蚀弱势货币的地位,同样也会影响人民币未来的国际发展空间。
面对着 Libra 的压力,中国央行重新审视数字货币开发工作并开始了加速,2019 年 8 月初,央行召开 2019 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称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提升了市场预期。2019 年 11 月,DCEP 首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在苏州、雄安、成都和深圳将进行落地试点。2020 年 4 月,试点场景陆续公布,应用场景涉及工资发放、交通补贴和零售餐饮等场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DCEP 的发行开始进入倒计时时代。
与此同时,2020 年 4 月 16 日,Libra 发布了更新版的白皮书并做出的重大修订,主要包括提供锚定单一法币的稳定币,通过强大的合规性框架提高 Libra 支付系统的安全性,放弃向无许可公有链系统的过渡计划,为 Libra 的资产储备建立强大的保护措施。Libra2.0 极大缓解 Libra 项目面临的监管和商业阻力。在此期间,Libra 协会不断有新的成员加入,甚至包括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由于 Libra 的信用明显高于其它稳定币,Libra 的稳定币一旦发出会对原生区块链生态圈现有稳定币市场形成巨大冲击。
DCEP 和 Libra 都借鉴了或者直接采用了区块链技术的思想和技术特点,并有可能在国际市场上相遇,由于网络效应可能会产生的赢者通吃的问题,从发布的系列信息来看,双方已经进入你追我赶的局面,以获取先发优势。
2、DCEP是数字经济时代的货币新形态
DCEP 是人民币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形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现过以贝壳为代表的实物货币、以金属为代表的金属货币、以纸币为代表的代用货币、并进一步发展出以国家主权信用为代表的信用货币,到目前已经进入到信息时代的电子货币。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 5G 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时代。货币由于承载了业务信息、物流信息、人流信息,实质上链接的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表达和载体。DCEP 可以满足数字化时代更低成本、零摩擦、可无限分割、安全和满足民众隐私保护的诉求。姚前在表达 DCEP 的原型设计目标时表示,法定数字货币在价值上是信用货币, 在技术上是加密货币, 在实现上是算法货币, 在应用场景上则是智能货币。DCEP 可以说电子货币是现代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和密码学等技术不断进步的产物,是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不断进化的表现,代表着现代信用货币形式的发展方向。
3、DCEP是未来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关键枢纽
2020 年 4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首次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为五大要素市场。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将取代石油成为驱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与石油相比,数据资源具有不可枯竭性,并具有海量、实时性和连续性的特征。数据没有边界,并能与各个产业结合,渗入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将抽象成数字时代经济的资产,衍生新的商业形态,驱动经济发展。未来,随着数字孪生时代的到来,实体资产将不断映射到虚拟世界,跨边界的协作与智能合约将会大量应用,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将实现分工协作、相互关照、深度互动和融合发展。DCEP 将在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之间构建桥梁,并担负着承载定价、交易和价值转移的功能,起到枢纽作用,DCEP 将成为治理数字世界的工具,反映出世界运行的逻辑和规律,勾勒出未来世界的样貌。在以 DCEP 为核心的新兴产业生态的影响下,有望重塑经济发展的规律、形成新的世界格局,并产生不可逆的结果。
02
DCEP发行带来的影响
1、对经济金融的影响
当前,区块链已经纳入到新基建的范畴, DCEP 作为公共品,可以快捷、高效、可无限分割等数字化的特征,融入到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运行中,达到降本增效、提升效率、实现多方协同的目的。尤其是随着国家区块链平台(BSN)等基础网络设施以及地区垂直产业链集群的建设,DCEP 有可能融入平台、生态并将促使成员间产生相互合作和融合,催生出新的价值链和新经济形态。
在金融体系,DCEP 的出现将可能引发新的金融体系和产品创新,增强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融合性,增强央行的治理能力。
2、对社会的影响
DECP 的法偿性、可追溯特征无疑是强化了国家的治理能力。每个企业和个体都和国家行政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纳税、缴纳社保、发放贷款及工资、精准扶贫等。一方面,在涉及相关国家行政职能管理的范围内,很可能会通过DCEP的形式进行发放和推广。比如,公务员和国企员工的合法收入,如果有偷税漏税或者大额异常消费,在央行的大数据中会有预警。与传统的事后监管造成的损失不可挽回不同,央行数字货币的先进性之一就是能够提前预警并提前介入并制止犯罪行为。另一方面,针对小微企业和贫困家庭,可以精准实施特定利率或者发放补贴,以防止资金空转、善款被挪用的现象产生。通过精准的财务政策和金融政策,恩威并施,将对经济违法犯罪和贪污腐败形成威慑,鼓励行善,从而有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商业交易和塑造可信社会风气。
3、对生活文化的影响
短期内 DCEP 推广范围从试点开始,将逐渐面向普通大众。但是 DCEP 实现普及需要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移动支付所带来的便捷性、高效性已经能够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 DCEP 不计息,也不能给持有用户/机构带来资产收益。如何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满足用户的体验对于 DCEP 是个巨大挑战。再者,DCEP 还涉及数字钱包下载等操作环节,可能会增加用户的操作负担。当然,对于不容易获得银行账户的外国人以及没有账户的老人和未成年人而言,DCEP 将会体现巨大吸引力。总之,在现阶段,DCEP 即使推广使用,也将长期作为现行人民币的补充,不会对生活造成影响。
从长期来看,DCEP 的技术设计中为智能合约预留了可能,这一部分的功能由私营企业为构建商业化场景存在。在不同区域集群、商家集群以及组织协会集群中可能会有新的商业机会的产生,在此基础上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促进社群交流和社群文化的发展壮大。
4、对理论学术的影响
在 DCEP 的影响下,学术界的理论研究基础将会发生巨大改变,学术前言理论和其引用的经济学、计量学模型将会出现失真,对于现实世界的前瞻性预测将会出现偏差。新的数字金融体系的出现,具有跨国界、跨边界的特性,对于现行的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计量学将构成巨大挑战。
金融机构的基础货币结构和企业的会计科目也将面临调整。新的财务理论和会计理论将会创新,赋能给企业实践。财政部应当加快引导相关的制度的研究和改革。
03
DCEP 发行与运营时间轴
回顾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无到有、慢慢爬行上升到增速加速阶段,到目前在高度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助推下,M1 和 M2 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化,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参考以上发展路径,预测 DCEP 也将会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DCEP 产生历史也有其历史的必然,具体的演进如下图所示:
DCEP 产生历史演进图
DCEP 不局限于特定技术,预计未来形成央行、银行机构、地方政府机构、支付机构以及社会商业机构为主体,大众共同参与的价值新生态。我们预测 DCEP 发行与运营的时间表如下:
2019年11月
DCEP 首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试点场景包括交通、教育、医疗、消费等领域。在深圳、雄安、成都、苏州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期限 1 年。
2020年10月-2021年12月
公布完整支付闭环场景,样板工程落地,包括网络环境、硬件环境、软件环境、清结算系统、电子钱包终端使用方案。公布第二批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2022年-2023年
公布第三批试点范围,扩大 DCEP 的功能,鼓励 DCEP 使用,与现行货币伴行。开放电子钱包使用,出台 DCEP 货币使用政策。
2023年-2025年
以新基建为契机,DCEP 生态完善速度加快,在区块链系统和生态的助力下,DCEP 独立存在,与产业形成深度融合。
2025年-2030年
DCEP 催生新的商业模式,赋能价值生态。
未来
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DCEP 是央行在新的国际形势和时代背景下提出的新的金融基础解决方案,显示出我国在金融领域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其推进的过程也将伴随着技术的革新而不断演进,并将在数字经济时代创造出新的经济生态。
高彩霞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研究员, MBA,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主任审核员资质。曾参与编写《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中信出版社),《互联网金融与小微金融竞争力报告(2015)》(中国财政出版社)等书籍。曾负责报告包括《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2019)》《区块链技术应用白皮书(2018)》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块链、数字经济及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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