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大开发”出台:利好加密货币挖矿
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西部地区主要包括四川、云南、广西、重庆、新疆、内蒙古、甘肃等省市自治区。其中,四川、内蒙、新疆、云南也是加密货币矿场的主要分布地区。这份指导意见中关于能源的论述,将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支持加密货币挖矿行业的发展。
目前,政策合规并不是中国加密矿业的主要阻碍,更大的阻碍还是来自于比特币减半后的币价低迷。
指导意见指出: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等电价政策,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消纳。
指导意见指出: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
其中含义不言自明,吴说也不用多做解释。
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弃水电量约691亿千瓦时,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三弃”电量共约1023亿千万时,超过同期三峡电站的发电量。2020年全球比特币挖矿消耗电量应在500-700亿千瓦时。
虽然目前比特币减半后,挖矿的算力正在下降,但加密货币挖矿依然是消耗弃水弃电的最佳方式。
2019年8月,经发改委批准,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曾印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将在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凉山、阿坝等6个市州分别开展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目前各地均有不少挖矿企业入驻。
雅安市人民政府近期正式出台《关于建设水电消纳示范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或是18年以来首次有地方政府明确出台文件支持丰水期挖矿。
甘孜州也召开了最高级别的“区块链产业发展座谈会”,力挺“加密矿业”,加大在电力、财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并将其定义为“绿色新兴产业”,能够弥补受疫情影响带来的经济损失。
关于挖矿/矿场,中国政府唯一的表态是在2018年1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互金整治办)下发内部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文件指挖矿行业浪费资源、助长虚拟货币炒作。
2019年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曾将加密货币挖矿列为淘汰产业,但11月6日公布正文又删除了这一条目,显示经过各界游说,经济民生层面的监管层对于挖矿留有余地。
对于中国加密货币交易所、公链、金融机构而言,合规或许是最大障碍。但对于加密挖矿来说,合规已经不成为最大阻碍。最大的问题还是减半后币价并没有明显上升。今年丰水期第一次出现了矿场电力严重过剩、矿机开机不足的现象,行业的萎缩与洗牌或近在眼前。
关于金融领域的开放政策,我们并没有在这份文件中看到。此前重庆、成都都试图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领域进行突破。如果新的西部大开发能够选择某些省市进行加密货币“监管沙盒”的试点,将对行业而言有更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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