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对区块链行业ICO的措施将至,但这“不足为奇”
暴走时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其对于去年以太坊上The DAO项目的产生以及随后失败的调查报告,但SEC在对该项目进行调查的时候发现与该项目一同发行的代币符合该机构对于证券的定义,这就表明SEC或对ICO代币适用证券法。这一举措引发了整个行业的热烈反响,但大多数评论人员都表示对这一举措并不感到以外。但值得注意的是,SEC并没有发布将区块链代币视为证券的全面性特征,而是指出代币符合证券与否要具体事例具体分析。
翻译:Clover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昨日表示,一些初始数字货币发行(ICO)或符合证券发售的资格,在ICO的影响发展到如今这般广泛之时,这一领域的法律与监管观察者对这一举措并不感觉到意外。
正如CoinDesk今天早些时候的报道所称,该机构发布了其对于去年以太坊上The DAO项目的产生以及随后失败的调查报告,该项目是一个由智能合约提供支持的融资工具,在去年夏天由于其毁灭性的代码漏洞而最终分崩离析。然而到最后也并未对该项目背后的开发团队采取任何措施。
不过,SEC在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的时候发现,与该项目一同发行的代币符合该机构对于证券的定义,并特别指出以ICO众筹模式发售的其他代币可能也具备类似的资格。
这一发现迅速引起反响。
位于华盛顿的律师Stephen Palley对CoinDesk表示,该机构此次发布的消息“证实了证券法不会因计算机键盘而就此止步”,而且“坦白讲,这并没有让人感到十分意外。”
Palley接着谈到了SEC声明中的一些不确定性,也就是说这份声明并未确定哪些区块链代币符合证券资格,哪些不符合。
他告诉CoinDesk:
“SEC将如何看待由美国公民领导的在美国已经发生的许多其他代币发售,目前还尚不清楚。那些采取创造性解决方法来应对证券法的人可能会想要知道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
不足为奇
CoinDesk工作人员所接触的其他评论员也都表示这没什么好惊讶的。
拥有加密货币专业知识的技术律师Preston Byrne表示:“SEC的调查结果中唯一让我感到惊讶的一点就在于他们花了这么长时间才发布这些结果。”
Preston Byrne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在对这一概念做出一些评论,他谈到了这可能会沉重打击这一行业中活跃领域。
他继续道:
“一些精明的代币发行商费尽心机将这些ICO活动转移到美国之外去进行,并且尽量避免他们的代币在美国的交易所上市。而这是否足以使他们避免在美国的一些责任,则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合伙人Steven Obie补充表示,那些在证券监管方面有经验的人也不会对此感到意外。
他说道:
“构想出ICO这种模式的人需要对如今SEC所采取的行动负责,在规划ICO项目、分析法律问题的时候要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还要考虑去与SEC的工作人员交换意见。”
更多措施将会陆续降临?
也许此次发布的消息中最值得注意的要素之一就是SEC并没有发布将区块链代币视为证券的全面性特征,相反,该机构表示确定代币是否为证券要具体事例具体分析,其中一些属于证券的定义范畴,而另外一些却不在该范畴内。
Coin Center研究主管Peter Van Valkenburgh认为,这种分类可能最终在于一个代币是否具有功能性效用,而不是作为一种投机手段。
他在一封邮件中说道:
“我们认为,将同样的事实与情形应用于其他代币上就意味着一些代币可能并不属于证券的定义范畴,尤其是那些具有根本效用而不仅仅只具有投机性投资价值的代币。”
将结果放在一边,非营利性行业倡导组织数字商会的创始人Perianne Boring等评论人员认为,这一举措最终表明SEC可能在这一领域采取更多的行动。
Boring对CoinDesk表示:
“我们认为这是对那些正在发行或计划发行代币的人发出的警告:SEC将会积极的应用其证券法。”
作者:Stan Higgins | 编译者:Clover | 来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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