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研究与探讨专题:央行数字货币使用环境建设

Unknown view 39 2016-9-5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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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研究与探讨专题:央行数字货币使用环境建设 (1)

近年来,科学技术特别是网络通信技术广泛应用,推动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作为主权货币的发行者,中央银行密切跟踪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运用新技术及时启动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研发应用,有利于推动现金业务电子化发展,减少实物货币发行使用。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基于现行二元体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实现投放与回笼,也可以由中央银行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投放与回笼。不同的模式,使用环境建设存在差异。考虑到我国的地广人多、经济体量大等实际情况,笔者拟按照目前央行货币投放、使用和回笼实务的思路,探索二元体系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发行后的使用环境建设问题,为我国前瞻性地开展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应用提供决策参考。

央行数字货币使用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原则

传统央行实物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基于现行的二元体系来完成(见图1),数字货币的发行与回笼仍然基于该二元体系完成,但货币的运送和保管发生了变化(见图2)。从运送方式来看,物理运送变成了电子传送;从保存方式看,央行的发行库和银行机构的业务库变成了储存数字货币的云计算空间;银行机构向流通领域投放现金后,社会公众持有流通货币的介质由实物现金变成了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发行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确保数字货币畅通流转。从投放渠道看,涉及广大个人接收单位支付的工资、奖金等,涉及广大单位和个人使用数字货币进行日常生产和生活采购。从回笼渠道看,涉及单位和个人向银行等缴存数字货币,因此数字货币使用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于数字货币的投放渠道,主要任务是设计好、铺设好数字货币的受理环境,特别是使用数字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受理环境,具体包括单位和个人如何方便地从(向)银行提(存)数字货币、单位和个人如何方便地使用数字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采购场景”)、单位和个人间如何方便地因非采购支付转移数字货币(以下简称“非采购场景”)。

考虑到数字货币代表国家信用,能否方便地使用影响政府声誉,因此数字货币使用的受理环境建设宜遵循“安全高效、不得拒绝使用、使用者边际成本为零”的原则。所谓“安全高效”就是要保障数字货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使用的简捷、方便、可靠,确保法定货币顺畅流通;“不得拒绝使用”即要从制度上明确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使用数字货币,保障数字货币使用的强制性,维护国家公信力;所谓“使用者边际成本为零”是要做到使用数字货币与使用现行现金一样,除了配置移动终端等设备外,没有任何成本,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接受数字货币使用的商家的任何成本分摊。

央行数字货币使用环境的基本构想

在二元体系下,按照分级式央行数字货币系统的建设思路,中央银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都需要建设数字货币系统,通过银行机构系统与中央银行系统的连接和相关指令操作,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调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数字货币系统,或者数字货币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缴回中央银行系统,实现出入库操作。在业务设计上,要确保手续严密、处理畅通;在技术安排上,中央银行和银行机构等分级式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管理不仅要符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规定,同时也要满足国家未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要求。

社会公众提存数字货币时,可以从银行柜台或改造后的自助终端实现,即借助专用柜台或自助终端,根据数字货币存提申请人的申请,增减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余额、减增数字货币余额。也可以借助手机APP或电脑登录银行机构网站,自行完成数字货币的存提。无论是通过银行柜台还是网络远程,专用柜台终端和数字货币移动存储终端的安全管理都十分必要。

社会公众使用数字货币进行采购场景支付时,要求商户能够受理数字货币使用,促成数字货币在买卖双方间的转移,此时需要加强专门受理终端的安全管理,包括终端的严格生产、有资质机构的布放和巡检等。单位和个人之间因非采购场景支出转移数字货币的,可比照采购场景下的做法。个人之间非采购场景的支付,要充分考虑该场景应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创造多种多样的业务实现条件,比如采取“对接设备(个人双方专属手机、银行网点柜台、自助终端)+个人双方的数字货币移动存储终端”这类模式。

央行数字货币使用对现行支付体系的影响

丰富社会公众的零售支付选择。现行支付工具包括现金支付工具和非现金支付工具。数字货币作为现行现金的电子化应用,与现行现金并行使用。因此,数字货币的推出,使得现金支付工具变成了实物现金支付工具和数字货币支付工具两类;数字货币采用电子形式流转,相当于是中央银行发行的一种非现金支付工具,从而丰富了支付工具体系,增加了社会公众办理日常支付业务的便利选择。

形成较强的零售支付选择替代性。数字货币在功能上与实物现金相同,在效益上可以大幅减少实物现金的发行、运输、保管、验点等成本,因此在社会公众广泛使用数字货币后,预期将会较好地替代实物现金使用。数字货币作为纯电子化现金,与其他非现金支付工具相比,具有强大的国家信用支撑。因此,在具有同等便捷性的情况下,数字货币将会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吸引社会公众较多地选择使用数字货币。

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应用目标将重新定位。在传统实物现金使用情况下,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的目标是要减少现金使用,降低社会成本;加速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数字货币的推出,将会内生性地大幅减少传统现金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目标任务。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的主旨将重新定位:以加速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主,以减少现金使用、降低社会成本为辅。

央行数字货币使用环境建设的配套工作

组织保障。央行数字货币应用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影响范围大,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以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参加的使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理清次序,按计划稳步推进建设工作。

制度建设。长远来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制度建设应形成以数字货币条例、数字货币管理办法和业务、技术配套操作制度为内容,以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规体系。在使用环境建设中,在业务方面,要出台数字货币业务管理办法、数字货币业务会计核算手续、数字货币受理环境建设指引等;在技术方面,要出台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和系统与终端技术规范,保障数字货币投产后业务顺畅处理和平稳应用。

宣传培训。一是做好普及宣传。推广应用初期,强化数字货币普及宣传,以通俗的语言向社会公众介绍数字货币的存取、使用和保管,增强社会公众使用兴趣和意愿,提高其使用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做好专业培训。面向人民银行分支行、银行机构、相关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数字货币应用专业培训,保障数字货币服务的提供和社会公众使用过程中的权益维护。

政策支持。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应用将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国家工程,涉及系统研发、硬件生产、应用环境搭建等诸多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庞大的政府支出,因此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是对人民银行、银行机构和相关机构研发数字货币系统,以及银行机构和相关机构改造受理终端提供财政支持,提高资金保障能力。二是对于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广大单位和个人,因其受理数字货币使用,可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或优惠,以调动起受理数字货币的积极性,推动数字货币广泛使用。

作者:谢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

【来源】

http://www.cnfinance.cn/magzi/2016-09/01-24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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